老家的春雨如丝似雾,波士顿的春雨淅淅沥沥,身材高大的李家明撑着雨伞步行在春雨里,伞下还有个背着旧牛仔包的柳莎莎。
女人是一道题,对于初涉情场的男孩很难解答,对于社会经验丰富的男人又很好解答。初恋是最令人刻骨铭心的,虽然它几乎都以分手结束,他们两人虽从未挑明过,但却是彼此的初恋,只是因为一场误会而劳燕分飞。
时过境迁,当初的误会早已消融,但新的心结又起。好在李家明私生活很检点,被漂亮姑娘倒追几年,还能坐怀不乱。也好在他有个好朋友,杨芬华是柳莎莎的闺蜜,时常会有意无意说点他苦行僧式的生活。
女人之间的友情很怪,所谓闺蜜就是一方可以对另一方所有事务都指手划脚,而被指手划脚的一方经常宁愿换男友也不换闺蜜。潜移默化间,让本以对他断了情丝的柳莎莎又起情愫,毕竟初恋太让人刻骨铭心,身处异国他乡尤为寂寞,夜深人静时总会有往事涌上心头。
最重要的,也是最让她矛盾的,那就是她出国留学的事。从她要强的个性上说,那是对她的侮辱,可站在李家明的角度上来说,却又是默默的付出,而且不惜让她误会也要送她一程。那是一种很深沉的感情,远不是赵剑锋当初可怜央求能比的。
当然,关键是李家明低头了,在她记忆里从不妥协的李家明居然为了她慌张、央求,让外刚内柔的她心软了。
李家明是谁?
老家的人称他为‘懒鳞’,除了说他前途无量外,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此人极骄傲、暴虐,触怒了他就会吃人。事实证明,他确实暴虐,十一岁刚跟杀人犯打架,十二岁刚跟街上两大混混头子争斗;他也确实有骄傲的本钱,即使来了异国他乡也能一飞冲天。能让一个如此骄傲、暴虐的人低头、央求,可见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只是,与上一次心软后的恋爱不同,这一次柳莎莎有一种甜蜜、踏实的感觉;而不象上次那样好象有点甜,但更多的是大家都恋爱她应该也恋爱式的随大流。
两人共着一把大伞走着走着,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位于哈佛与之间的一家超市前。收了黑色的雨伞,同样觉得甜蜜的李家明将滴水的伞放进放伞器,跟在女友后面去买东西。超市的收银台上方有个牌子,上面写着‘10件以下商品快速收银通道’,李家明特意多看了几眼。
在拿了双硕士学位的大瘟和孙维刚都说过一个段子,大意是曾经有个手推车里货物满满的愣头青,每次都不走这个通道而是走另外一个通道,哈佛的学生说那是的则会说那是哈佛的,连数都不会数。
“看什么呢?”
“呵呵”,李家明说起那个段子,引来女友的缅怀,“跟我们从前一样,我们不黑你们,你们也得黑我们。”
“莎莎,这可不对”。
“怎么了?”
“我们正年轻呢,哪能轻易缅怀往事?”
柳莎莎嫣然一笑,大眼睛扑闪几下,反问道:“那你呢?”
“我”?
怦然心动的李家明笑了笑,伸手揽着她瘦弱的肩膀,也感慨道:“我经常梦到我们大雪天爬花山,去年回国,我还特意步行上去了。”
“我也梦过,还记得跟我们一起去竞争的森伢吗?”
李家明想了想,终于记起那两个林场子弟,柳莎莎有些落寞道:“他死了,上个月骑摩托车跌死了。以前我们住对面,我耶耶跟他耶耶是蛮要好的朋友,他结婚还来请我们吃酒。”
世事无常,不但是她童年好友死了,而且茶山林场也撤消了。以前端国家饭碗的林场职工进了城,成‘华居集团’的工人,林场所在地现在成了一片废墟,荒草丛生蛇鼠出没。
“真的?”
“嗯,我大前年去看过”。
从茶山离开后就再没回去过的柳莎莎心里一甜,从小就认识李家明,她对男友的念旧知之甚深。他在茶山又没亲戚朋友,跑到那地方去,只有一种解释。听菊妹讲,以前她和他坐过的桌椅,都被他搬回屋了,老屋里的东西却搬来了美国。
两人相拥着买了一堆的生活用品,推着小推车到了刚才那个告示牌下的收银台,李家明下意识地掏钱包,又连忙把手缩了回来,惹来女友的娇笑。
“掏出来给我看看,象你这种人,身上还会有钱包?”
李家明连忙又把婉婉送的旧钱包掏出来给她,打趣道:“你以为我是柳老师,除了吃喝拉撒睡,大事小事都让秘书侍候啊?”
“打乱讲,小军哥哥除了公事外,也就是帮他搞办公室卫生、打开水!”
这钱包很旧了,而且是那种仿皮人造革的,连边沿处都掉色了,而且还是当初柳莎莎在北平时带着婉婉去买的,花了婉婉半个月的零用钱。打开钱包,里面有三张面额十块的美元、一张黑色的运通百夫长金卡,然后是一张黄旧的老照片。柳莎莎一眼就认出那张照片,那是从九二级初一(1)班的毕业照上剪下来的,只留下了站在最后一排的她和他。
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却不包括柳莎莎,她心里涌起一股暖流的同时,也奇怪道:“以前胡暄没提醒过你什么?”
“嘿嘿,没逛过超市”。
柳莎莎的眉头立即皱了起来,李家明连忙解释道:“我们真没逛过超市,仅有一次去洛杉矶买东西都是签支票。”
什么?柳莎莎不可思议地看着男友,即使是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