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关于“召唤大吉”是有一定界限的,比如说如果对手是凡人,那么被召唤者可以是任意种族;毕竟在世界上许多人的观念中,妖族人才有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人;但是如果对手是妖界的,那么被召唤者就必须是妖界的,毕竟妖族人都懂得使用一级魔法,而世界对抗本领中,妖族人是最有本事的人,因为他们懂得世界第一对抗本领。
史密斯就是不相信就有那么绝对的事,死神说他可以利用召唤大吉召唤来一个妖怪对付站在自已身边保护自已的那个宠物托邦,史密斯就是不相信被死神召唤来的那个刀手可以对付得了托邦。关键是他始终觉得死神说的话,简直就是前一句、后一句、真一句、假一句,都不知道他哪一种是真的,史密斯只觉得自已今天真是好心情,他居然有耐心听着死神说了这么半天。只见史密斯最后对死神说了一句:“我懒得跟你啰嗦,你也别再跟我费话,你又一直吹牛说能使用‘召唤大吉‘找到帮手对付我的托邦,你有真本事你就使出来,你没有真本事,那你就等着受我的掌控。”
史密斯说到这里,突听他对着身边的空气再次地喊了一声:“托邦!眼前的这个家伙说你是妖界的逃犯,他说他可以利用‘召唤大吉’来降服你,你信吗?你如果不信,我们一起努力抓住并俘虏他,然后将他交给暗黑破坏神处置,然后我们再朝暗黑破坏神请功要赏,你说怎么样?”
史密斯说完,死神就听大厅里突然传来了一阵野兽的咆哮声。
死神的眼中始终在盯着某一个东西,虽然他眼前的这个大厅看起来很昏暗。从大厅的房顶一直到地面、从大厅左面的石砖墙一直到大厅右面的石砖墙,虽然在这个空间中散发着一些荧光,那些荧光是微亮的,也许这大厅本身是黑色的,它的四周应该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但是由于这些荧光的存在使得这个大厅的四周始终透露着暗淡的光芒。
可仅管是暗淡的光芒,但是死神认为自已的直觉是对的,他觉得站在自已对面那个看起来稍微胖点儿的那个自称为史密斯的家伙,他嘴里所说的托邦,也就是他的宠物,那个被召唤大吉追杀的来自妖界的妖族人,死神确定那个家伙就站在史密斯的左边,尽管他装疯卖傻、装模作样地站在那儿,以为死神还没有看到他,但是事实上死神早就发现了他,而且此刻的死神根本就不担忧托邦会耍什么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