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舜华疼得龇了龇牙,心说沈靖渊算什么战功赫赫?他虽然也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过,可是还真的没有听他说起过自己立过什么大功。
而且,男子汉大丈夫,不是向来都是连在一起用的吗?拆开了算什么事?!
只不过她好歹知道对方是在调侃自己,未免话题继续下去,她聪明地没有吭声。
云霆也没有为难她,一边走一边自顾自接下去道,“南下去接囡囡的人已经出发,你身边的那对双生子也跟着去了,要不要让你娘安排多一个人到你身边来服侍?”
颜舜华摇头,“不用,有竹香够了。平日里吉祥跟着我也就是保护一下安全,自己能做的事情我都习惯了自己动手。对了,他派了谁去,有说什么时候能够顺利返回北方吗?”
“具体的细节问题我没问,世子爷也没有说。或者你可以帮爹去问个明白?也好安安你娘的心。”
颜舜华眼角抽抽,跟着他来到了书房。
“被您说对了,她真的是直觉惊人。我也就随口这么一说,居然就露出了破绽。”
云霆站到书桌旁,开始磨墨,“那是你笨。囡囡原本就是不想与邵家那个小子定亲,所以才心急火燎地在途中逃之夭夭的。你居然顺溜无比地随口拿他来做挡箭牌,神态自然地仿佛天经地义那般,丝毫不见从前的抗拒与别扭,你娘不识破才是怪事。”
颜舜华帮他将空白的宣纸给拿出来一沓,接着缓缓地展开一张,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写下了“宣璇吾妻”四个大字,起承转合一气呵成,就似从前已经写过无数次那般,温柔缱绻柔情似水。
“我爹,也非常喜欢写字。年少的时候,虽有天分,却坐不住。总是跟着我大伯东奔西跑,成日里上房揭瓦下河摸鱼,荒废光阴蹉跎岁月,气得祖父大人挥断了无数的藤鞭。
可是他们还是每日里笑哈哈地到处乱窜。时常向其他的同龄人炫耀自己腿肚子上的伤痕,像是得胜归来的将军,在向亲朋好友炫耀自己身上的伤疤是战功的证明,本身即无上的荣光。”
她在旁边也铺开了一张宣纸,写下了“颜盛国、颜柳氏”六个大字。
云霆侧头看了看。赞扬了一句不错,又直白地道,“你的字写得棱角分明,太过锋芒毕露。虽说端庄大气,显得光明磊落,但于女子而言,却未免太过凌厉,难免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逼迫感。
日后这字不要在其他人前展现出来,用左手学习另外一种字体吧,用于书信联络的。只要显得工整圆润一些就行,不求风骨,但求无过。”
颜舜华点头表示受教,当即就将毛笔换到左手,然后一笔一划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用的是簪花小楷,字体清婉秀润,完全不同于此前右手所书的阳刚凌厉的感觉。
“咦,你从前练过?”
云霆凑过来细看,“像是写了很多年的人。你是从小就双手练的?”
簪花小楷确实是从小就练习的,只不过当时用的是钢笔,而不是软趴趴的毛笔。
颜舜华嘴角抽抽,压根就不愿意去回想从前被颜盛国笑话不已的练字生涯。她后来即便眼睛瞎了都要坚持练习不辍,大概也是心里憋了一口气,想着反正眼不见为净,静下心来练习,进步总是快的。
她也的确进步神速,没有多长时间就写得像模像样了。按颜盛国的话来说,那就是终于可以拿得出去见人。
不过她没有告诉云霆的是,实际上她会好几种字体,譬如**最爱的狂草之一,她也还算擅长,而且都是双手同时有在练习。
只是毛笔字却没怎么练过,所以初来乍到之时闹过不少笑话,但也因为那几年暗无天日的日子,她被逼着耐下心来日夜练习,有所斩获也是苦练的效果。
想起后来回忆起的那些往事,颜舜华微微一笑。
“是,我爹拿着鸡毛掸子在身后盯着,写得不好就一掸子劈过来。
偶尔换一种方式,便往我脑门上贴纸条,写着什么‘小丫是笨蛋’、‘小丫快跑’、‘小丫喜欢吃爆栗’、‘小丫发誓要靠写字为生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小丫的字能见人了爹要放鞭炮庆祝庆祝’之类他想要对我说的话语。”
云霆闻言乐了,“看来你亲爹也是个有趣的人。”
颜舜华摇摇头又点点头,“小时候他的确是个胆大包天的淘气鬼,调皮起来神厌人嫌,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件,我大伯父因此丧命,我爹也残了双腿。后来他颓废了许多许多年,除了沉静在书画的世界,其余一概不闻不问,在家中做了隐形人。
直至后来不知怎么的仿佛茅塞顿开,才一鼓作气振作起来,开始恢复生气处理家事。那时候我眼睛因故受伤完全看不见,没法像村里的其他孩童那样去村塾上学,就由爹爹亲自来教我。
那几年我看过许多大夫,尤其是其中一位是我们家族信任非常医术也确实非常高明的,但是就连他也是束手无策。
大概是怕我难过吧,爹后来就想了许多的办法来逗我开心。其实要说是逼迫我学习,不如说他希望陪伴在我身边,让我这个最小的女儿能够看开一些,重新开心快乐起来。”
云霆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小女孩从前还有过这么一段往事,不禁抬手揉了揉她的发顶,“福祸相依,如今重见光明,应当更加珍惜眼前的一切才对。”
“是啊,想想暗无天日的那些岁月,虽然其他的感|官训练得愈发敏锐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