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9月9日,日本驻苏大使东乡茂德同苏联外交当局谈判停战问题。
1939年9月16日,签订了《苏日停战协定》。主要内容是:日满军和苏蒙军于9月16日上午2时(莫斯科时间)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双方军队停止在9月15日下午1时的控制线上。双方同意交换战俘,并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来划定哈勒欣河地区蒙古国和满洲之间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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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原文
1.缔约双方保证不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彼此互相使用武力、侵犯或攻击行为。
2.缔约一方如与第三国交战,另一缔约国不得给予第三国任何支持。
3.缔约双方决不参加任何直接、间接反对另一缔约国的任何国家集团。
4.双方以和平方式解决缔约国间的一切争端。
5.条约有效期为10年。
除互不侵犯条约外,苏德双方还签订了一份秘密附加协议书,其中规定:
1.属于波罗的海国家(芬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的地区如发生领土和政治变动时,立陶宛的北部疆界将成为德国和苏联势力范围的界限。在这方面,双方承认立陶宛在维尔诺地区的利益。
2.如波兰发生领土和政治变动,苏德双方将大致以纳雷夫河、维斯杜拉河和桑河为势力分界。维持波兰独立是否符合双方利益,以及如何划界,只能在进一步的政治发展过程中才能确定。
3.在东南欧方面,苏联关心在罗马尼亚的比萨拉比亚的利益,德国宣布在该地区政治上完全没有利害关系。
4.双方将视本协议书为绝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