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林家有女初长成>346、我们仨

“什么来头?”我问,虽然跟沈静冰是同班同学,但我对她的背景一无所知,只隐约记得她家挺有钱,开学来的时候,是奔驰送过来的,我寻思谁这么嘚瑟,一看车里出来个美女,就觉得很正常了。

“丹阳沈家的后裔,她爸是沈家家主!”林瑶略有些激动地说。

我眯起眼睛:“没听说过。”

“沈家啊!”林瑶有点着急。

“军方还是从政?”我问。

“哎呀,不是,垄断全国的中医药材市场,大富豪啊,她爸沈东英!”

我还是摇头,真没听说过。

“对牛弹琴,”林瑶泄气,“反正很有钱就是了。”

“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耸了耸肩膀,“再有钱不是也进精神病院了么!”

“咋跟你没关系呢!”林瑶白了我一眼,“当年要不是因为你,沈静冰也不会得这种癔病!”

“怎么讲?”

“他是因为暗恋你才得病的!相思病吧,应该算是,她就跟她爹说,想把你招为女婿,她爹派人去查你的底细,没查到你是萧峯,却查到林伯伯的真实身份,有闽南林家的背景,以为你也是林家的人,就死活不答应这门亲事!”

“沈家跟你们林家有什么过节?”我问,我当然不姓林,但林家和萧家是捆在一起的。

“这个我不知道,只好问我大姐了,”林瑶无奈道,“大姐说,当年传国玉玺的消息泄露,引来无相门诛杀,就是沈家告的密,两家在江南争斗了好几百年,二十三年前的惨案后,沈家受到其他家族的不齿和排挤,不得不离开江南,来到东北继续经营药材生意。”

我点头,原来是这样。

“沈静冰自从得了这个病后,白天一切正常,一到太阳落山就会发病,什么荒唐事都做得出来,还杀过人咧!搬来神经病院后,她杀死过两个室友,不过因为她爸财大气粗,都给摆平了,又因为是神经病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才没闹得满城风雨。”

我不由得心里一惊,原来刚才那个神秘大妈所言非虚,她真是个恶魔啊!

“不过那是两年前的事情,后来她的症状有很大的缓解,就出院回家了,虽然没有去上学,却开始接触家族的药材生意,准备接她父亲的班儿,没想到,时隔两年后,前几天,她再度犯病入院。”

“为什么呢?”萧雅问。

“你猜?”林瑶眯起眼睛笑。

“……因为我死了。”我猜测道。

“没错!”林瑶打了个响指,“沈家毕竟也是江湖门派,知道你从林峯变成萧峯,又被龙组追杀,最终被白鹿原干掉的事情,沈静冰一时受不了这个刺激,就犯病了。”

我拿过林瑶手里的矿泉水,喝了两口,这很难办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沈静冰的病,或许很快就能好,变成正常人,就不能硬上了,看来只能再找别人。

“别啊,哥,”萧雅窥探到我的想法,“这姐姐多好啊,反正我是看上了!”

“你说过不强推正常人的。”我说。

“上哪儿找那么好的美人坯子去!我不管,我就要上她!再说,又不是完全占据她,我只是找个宿主罢了,你看咱们俩这样,不也没有相互影响吗,我只是不想跟人共享一个身体,但对沈静冰,我是愿意的,她的病晚上发作的时候,我还能帮她克制自己,或许长生诀还能把她的病给医好呢!”萧雅极力说服我。

“反正这是你的事情,你自己决定。”我无奈道。

“还有个原因,哥。”

“你说。”

“她喜欢你,我也喜欢你,这点最重要。”萧雅柔情地说,操控我的左手,深情爱抚我的右手手背。

林瑶虽然不知道我俩在大脑里对话,但看表情也能大概猜到我们在说什么肉麻的内容,不禁咧嘴。

“……好吧,但我觉得不能骗她。”我说,得让沈静冰知道我是林峯才行,要不她怎么会喜欢我这个神经病。

“那当然,不过这事儿不能操之过急,我觉得咱们应该这样……”萧雅发出声音,跟林瑶我们三人一起合计。

像很多小说一样,为了留悬念,故意隐去一些内容。

会谈后,林瑶给我办了出院手续,该中心的财务表示虽然只睡一宿,也得收我半个月的费用,这是规定,白花了一千多块的冤枉钱。离开神经病院,我开车带林瑶去省城西南的一个叫云龙观的道观,不是参拜,而是跟那里的道士买了件道袍,还有一把镇宅宝剑,纯钢剑,开刃的,三千块钱呢!

我打扮成道士离开道观,又去省城的东南角,过了浑河,这边是一片新开发的别墅楼群,面积不小,全部都是欧式建筑,开发商姓沈,叫沈东英,也就是沈静冰的爸爸,丹阳沈家的家主,中药材大王,家族生意遍布海内外,虽然不在胡润财富榜上,却在逍遥榜的十大家族中排名第三,排名靠这么前的原因,是其数以千亿计的财富。

楼盘为沈东英投资开发,他家就在这楼盘风水最好的地段,独占了能有一公顷的地面,四周是高高的围墙,欧式透明大栅栏门,气派非凡,我拎着宝剑,带着林瑶踱到沈家大门前,高声吟道:“知生知死,知福知难,若问子嗣前程,请先赐金百万!”

这是林瑶给我写的,抄的水浒传里的吴用赚卢俊义的台词,我扮演吴用,她扮演李逵,变脸成一个丑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的女孩,但眼睛没变,红蓝双色的阴阳眼。

“知生知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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