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等等,菲菲,给我回放一次《海阔天空》,我要再听一遍。”
林若晚狐疑地看了一眼吃了蜜般窃喜的温润,又看了一眼正襟危坐,正眼观鼻,鼻观心的的未来女婿。
任谦本来津津有味地吃着护士妹妹亲手烧的菜,看到岳父有些警惕的眼神,心里咯噔一下。
唱《海阔天空》的时候他故意用苦腔哭腔,那感觉近似黄家驹,而唱《new…ode》的时候,就是用本色演唱。因为他声域的宽阔,所以两首歌声音听起来其实相差挺大,如果不从呼吸停顿,转声风格来判断,还真不会联想到两首歌是一个人唱的。
但岳父会没有专业知识?瞧他这眼神,明显是怀疑上了。
歌放到一半,林若晚就忍不住了。
“我说女婿啊,唱《天空海阔》的年轻人……就是你吧?”
李菲菲为林哥夹的菜哒一声掉回盘中。
“他叫任谦,任谦,任谦听明白了吗?!别一直叫女婿,再叫我就要生气了。”
护士妹妹埋汰道。好歹是亲生父亲,居然为了和任谦套近乎就把她给卖了,还一口一个女婿,叫得她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都怪那该死的任谦,没事瞎表现啥呢?恼羞的护士妹妹把手伸到桌下,狠狠地拧住任谦大腿。
“嘶……我不是钢筋啊,为什么给我钢筋的待遇?”
.任谦痛得眼泪直流。
“随手一拧而已。”温润哼了一声,别过头去,小手犹搭在任谦大腿上来回拧。
好吧……随手一拧也有这么大力道,他苦着脸,从腿上传来得剧痛让他对未来美好的夫妻生活一片悲观。
“润儿别闹,女婿呀,那歌真是你唱的?”
任谦摁住温润滑嫩的小手,冲岳父点点头承认。
“真是你,你就是任谦?就读江南大学……理科学霸,玩音乐只是用课余时间?”
任谦接着点头。
天后竟无言以对。低头想想又释然了,同在江南市,同是年轻人,同唱粤语歌,不是一个人才怪呢。
转念想想这样岂不是更好?任谦长相气质上乘,性格随和,又才华横溢,非常令人满意——她潜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做林若晚的妻子,温润的继母,任谦的丈母娘了。想到这里,她脸上平添一抹绯红与自信。
随后的时间里,一家‘四口’聊到天南地北,气氛好不热闹。
“天后阿姨,我想问您个问题。你和四大天王比,谁影响力更大一些?”
在父亲和李阿姨说话的间隙,温润连忙见缝插针问道。
“额……这样说吧,影响力是我大一些,手中掌握的资源也是我多一些。因为我正处在事业的巅峰。而四大天王已经逐渐要退居幕后了,这是年龄优势。当然,也有我满足普通群众精神需求的因素,就现在而言,我的粉丝数量与日俱增,已经好几次自发给我占据魏博话题榜了。”
李菲菲十分自信,单单一个天王在她面前也就能倚老卖老获得一点点尊敬而已。真要说起来,那些天王无论是财产还是地位都比不上她,毕竟这已经逐渐不是他们的时代了,新人在崛起,新一代天王对那个宝座虎视眈眈……
“这么厉害?那您可不可以帮忙教训一下那个万封,那老头子一直在针对任谦,可招人嫌了。”
温润终于说出了重点,原来她对于万封发魏博贬低任谦的事情耿耿于怀,且报复欲·望很强。
可别人是名副其实的天王,她虽然想要乱刀斩碎他,却也只能想想,不能拿那家伙怎么样。现在遇到天后,说什么也要努力一把,纵然教训不了万封,也要让他看在天后的面子上,不敢再找任谦的麻烦了。
额。
任谦无语了,这妮子……
“万封?就是当初那个想方设法,钻破脑袋都要给我打副手那个小人?”
林若晚狐疑询问,看到李菲菲点点头,瞬间变脸,不屑地笑了笑。
“原来是他。这家伙除了拍马屁什么都不会,居然也能当上天王?看来这十几年来毁了不少歌手的前途,侵占了他们的资源才有了今天啊。”
……
十五年前,林若晚才二十二岁,可是已经依靠自己的才华与努力发行了一张销量一千八百万的唱片了。这张唱片使他赚得盆满钵满,也让他顺利晋为红极一时的小天王。
而万封当时已有三十多岁了,是个小虾米,出道早却不出名,在滚诗娱乐公司摸爬滚打十几年还是二流歌手。
万封不满足,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通过学习让自己的才华更出众,而是热衷于拍马屁,只要是比他有名的明星,他都能孜孜不倦的拍马屁。
对于林若晚,他更是马屁不断。
偏偏林若晚最讨厌这种不务正业的人,在他看来,如果万封将钻研拍马屁的时间精力用在掌握几种乐器,掌握编曲上,说不定早就大红大紫了。
所以有一次万封来拍马屁的时候,林若晚直接骂了他个狗血淋头:“你是叫万封还是叫万马屁?每天屁颠屁颠跟在别人后面,想一辈子舔别人屁股?!”
就是因为这样,万封对林若晚十分记恨,同时憎恨林若晚的一切。他见不得别人提林若晚,听不得人提万马屁,在任谦发了那首《海阔天空》之后,他想到了林若晚曾经出过一张粤语歌专辑,自然而然厌憎上了任谦,于是才有了后来发魏博贬损任谦的的荒唐事。
他已经决意要动用手中资源打压这位妄图进入乐坛的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