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渐变冷的时候,陆遗珠的肚子也渐渐显怀。情同听顾颜殊说她身体已经趋于稳定,就天天两三/点的时候把秦彤送过来针灸。
那时候陆遗珠刚刚睡过午觉,针灸完了还会留秦彤在家里吃个晚饭什么的。秦彤失去过一个孩子,所以她对孕妇总是很欣羡。一开始的时候顾颜殊怕她劳累,总是陪在一边。后来公司的事情就渐渐多了起来,他经常忙得连晚饭都不能回家吃,甚至连半夜都是被电话吵醒,叫出去解决事情。
陆遗珠从来不问他在忙些什么,因为她从来不关心这些。即使高卓孟初冬他们,甚至连钱昕然都变得非常忙碌。有时候顾晗羽会过来陪她吃午餐,因为怀了孩子,甚至能被允许出这幢房子,出去走走。陆遗珠本来应该很享受这种平静地生活,心里却像破了一个大洞,一点点空洞起来。
“哟,你这是准备去哪里?好大的阵仗。”这天秦彤过来的时候,正赶上陆遗珠要出门。顾颜殊怕她出事,林林总总,保镖就好几个。秦彤也被这种架势吓了一跳,倚在门口看着她风情万种地笑。
陆遗珠循声望过去,秦彤今天穿了一身泥金色绸缎旗袍,半袖恰恰遮住半个白玉一样的膀子。一双美/腿尤其好看,高叉一直分到大/腿/根部,有种若隐若现的诱/惑。足上是珍珠白色细高跟,鱼嘴的,能看见她染成水红色的脚趾甲。旗袍直直淌到脚踝,就算是在苏城,穿这样长旗袍的女人,也需要勇气。她本身就是申城人,旗袍之城里长大的女人,除了旗袍,似乎没有别的衣裳能称得上她。秦彤这个女人是适合穿旗袍的,身段仪态都恰到好处,妖而不媚,多一份则嫌淫/靡,少一分肉/感全无。
从她身上,总是很容易让人想起申城的风花雪月,纸醉金迷。
尤其是她今天身上的旗袍尤其漂亮,那上面绣了大朵大朵的牡丹花,连陆遗珠都忍不住上前摸了一把她衣领处的绣花,“这花儿绣的真好,针脚很细。”
秦彤笑,她这一笑更是妩媚得入骨三分。“沈二总说我胡来,今天能得顾夫人一句好,真是让我高兴。这花啊,是我绣的。”
“你手艺很不错,”陆遗珠没有吝啬自己的赞美,看着她身上的衣服微微笑。她这两天过得平静安乐,所以这个笑也就没有当初的凄惨美,反而透出一种宁和安然来。她的美一直像珍珠一样,光泽柔和,却婉婉动人。“昨天忘了告诉你,今天虎丘那里有个庙会,听说郑虹影会来表演,我很想去看一看。”
不得不说,秦彤听见这个回答,实实在在吃了一惊。“我以为你不会追星。”
“不是追星,郑虹影可不是明星。”她已经等了很久,一边整理肘间的披帛,一边笑着对跟她解释:“她是苏城人,从小学评弹的。这几年签了化蝶,稍微有了点名气。她难得回来,我就想着去听一听。彤姐一起去吗?”
“我倒是很想去,但是虽说申城话跟苏城话差不离,我还是有点听不懂。”
“有什么打紧?最重要的是去凑这个热闹,”说到这里,眼里又隐隐约约透出一份怅然来。“我已经好久都没能出去凑热闹了。”
张妈走过来,“夫人,都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
反正魅影白天也没事,来都来了,秦彤就想着索性跟她一起去看一看。坐在车里的时候秦彤趁着空档仔仔细细地观察了陆遗珠一遍。她话很少,秦彤也不是能很快跟人熟络起来的人,往往说一句开始,针灸完就走,最多留下来逗逗小诺或者吃顿饭,再没别的。这样细致地观察她,倒是第一次。
她今天穿了一身素色的褙子,看起来典雅端庄。秦彤不是没有见过人穿汉服,只是现在的女孩子,大多数都把汉服当做一种哗众取宠的手段,嘴里喊着复兴中/华,把一件衣服捧到一种无人可及的高度。她甚至听过一个女孩子说,汉服之后,再无美衣。
但是陆遗珠很不一样,她从来不会高声谈论自己今天穿了什么,也不会强迫别人去改变自己对美的看法。但是她又是很固执的,即使世界因为她这份拒绝而抛弃了她,她依然故我,穿着汉服安安静静地活着,美得就像空谷幽兰,自己知道就好。她似乎总是这样平平淡淡的一个侧脸,即使笑的时候,也不过是微风吹过静水。却让人觉得很舒服。
很多人都不知道顾颜殊为什么喜欢陆遗珠,甚至这样不能自拔。但是在这么一瞬间,秦彤忽然就觉得自己想明白了。她这样的女人总是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视,偏偏自己还没有知觉。
她看的时间或许太久了,久到陆遗珠都对这种灼热的视线忍不下去,转过头看她:“看什么?”
秦彤由衷地说:“你很漂亮。”这种漂亮无关皮相,而是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她想起,陆遗珠其实也算得上是饱读诗书。放在任何一个朝代,肯定都是大名鼎鼎的才女。
“谢谢,你也很漂亮。”她这话说得很平淡却很真切,没有把它当做称赞,而是当成寻常话来听。
能有这样心如止水的境界,秦彤很佩服她。要是她当年能够学会一星半点,也不会被沈二伤得支离破碎。
车子缓缓停下,司机回过头来无奈的说:“抱歉夫人,人太多了,只能开到这里。”
两人往车窗外一看,可不是。今天庙会很热闹,人多的就像被赶出窝的蚂蚁。秦彤一看这么多人就头疼:“你确定你喜欢这么多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