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需要的时间多的要半年,少的也只要一个星期,当然这全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孩子。”
李思说到这里的时候停顿了一下,她脸上尽是嘲讽地笑意,这些人买卖孩子的方式就像是在菜市场买菜,只在意价钱!他们从来没想过那些被他们拐走孩子的家庭,可能就因为他们的这个做法家破人亡。
“这些都确定之后,最后一步才是拐卖。从拐走到卖掉,如果相隔的地点并不是很远的,只需要走一趟的时间,相隔远一点的地方最多也就是转几趟车的路程。”李思说道。
“而这期间为了方便行事和加快效率,通常都是团伙作案。
寻找适合孩子和调查情况的人是一个,动手拐卖和把孩子带走的又是一个,联系卖家和与卖家沟通的又是一个。
如果团伙大,人多,效率就更加快,当然‘生意’也就更加好。”李思说道,“如果是专门拐卖这些孩子的团伙人做多了,速度也就快了,分工也就越加的详细。”
李言成点头,这样的方式确实是十分的快捷。
李思又道:“而且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们之间很有可能是只有一个牵头人,也就是说这3种人之间恐怕根本从来没有见过面,就算是我们把其中一个人抓住其余的人也会逍遥法外。”
说到这儿李思皱了皱眉头,她难得显露出一些女人该有的样子,只是神色间疲惫偏多。
“我刚刚接触到儿童拐卖案的时候还很年轻,所以很有自信,做事也不够沉稳,急着立功。有一次我们发现了一个拐卖团伙的牵头人,然后投入了很多精力去抓人,结果在我们把所有线路都摸清楚下手的时候……那些孩子的死了,被那些人活活掐死了。”
李思望着灯,眼神出声,似乎是在回忆,表情流露出些痛苦神色。
“没有证据我们最多只能告他们协助犯罪,坐几年牢就出来了。但是如果被搜出孩子无疑就等于让我们掌握了他们参与犯罪的证据,所以……”
“我们本来以为万事俱备,但是我们还是慢了一步。在我们把牵头人抓起来之后,那些下面的人发现事情不对立刻就行动起来,首先是销毁账目和罪状,然后是孩子。那些还没卖出去的孩子成了催命符,因此那一次死了五个孩子,都是些还不记事的半大孩子,毫无反抗之力被活活掐死之后就地埋了,我们撬开那些人的嘴找到他们的时候尸体都腐烂了……”
这段记忆无疑是痛哭的,李思红了眼,却没流泪。
但是看着李言成的眼神已经有了不小的改变,李思算得上是某种意义上的工作狂,平日里少有机会接触男人,就算是接触到,李思也是一门心思蒙头查案,根本没把周围的人当做男人看过……
做了这么多年的调查员,李思见到的东西不少,她甚至是没时间躲在屋子里哭。
因为她要瞪大了眼睛看清楚那些罪犯,如果哭花了眼,那怎么看清楚那些让人作恶的人做下的那些龌龊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