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炎清和阿布两个小豆丁跌跌撞撞的进了前面的一家酒店,只是进去的时候瞎了一条,这家酒店里面竟然有三具尸体。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黑店?

杨炎清有些后悔这么鲁莽的进来了,现在他身上一点魔力也没有,而且受了严重的内伤,连身体都变小了,到时真的打起来,他加上阿布根本没有什么胜算。

三具尸体其中两具在角落,还有一具是在一个大锅里,要不是杨炎清对于鲜血较为敏感也不可能一下子就看到,大部分人都只会注意灯光处的那两个活的人。

比如阿布,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坐着喝酒的李寻欢,桌上的蜡烛因为风的原因忽明忽暗,也将李寻欢另半张脸隐在了阴影里面,“杨叔叔!”阿布第一眼看到李寻欢的时候就将他认成了杨戬。

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来寻找杨戬和寸心的,之前在时空裂缝里面的经历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一点都不为过,虽然最后还是安然无恙的来到这个时空,但是杨炎清受了重伤,连身体都变得和他一样大了。虽然阿布没说什么,心里还是很不安的。

突然看到穿着白衣的李寻欢,就下意思的将他认成了杨戬,在阿布的意识里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就是杨戬了,现在遇到了‘杨叔叔’就什么也不怕了。于是阿布惊喜的叫了一身之后,就拖着暗中戒备的杨炎清来到李寻欢面前。

杨炎清当然也看到了李寻欢,但他并没有认错,不管在什么时候杨炎清都是非常冷静的,李寻欢和杨戬虽然有着七分像,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不同,不说杨炎清对于自己父亲的气场很敏感,这人身上没有丝毫的神力,而且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地皱纹,他的举手投足间虽然也很潇洒,但是没有唯我独尊的霸气,反而透出一种说不出的阴郁,而这种阴郁是绝对不会出现在杨戬的身上的。

虽然知道这个人不是自己的父亲,但是杨炎清也没有阻止阿布的行为,这个大厅有两个人,一个就是被阿布错认的李寻欢,另一个是一个胖成球的丑陋肮脏的男人,他的腿已经被斩断了,只能两手撑地,像一只□□一样前行,身上紧裹着一件金丝马甲,将他身上的肉挤得好几层,看上去诡异又好笑。

这样的场景又为这家死了人的酒店添了几分恐怖,现在杨炎清唯一庆幸的是阿布全部的注意力都被李寻欢吸引了,从而没有发现这家酒店的可怖之处。

李寻欢在和‘妙郎君花蜂’对话的时候也注意到了外面的情景,在听到那个tuō_guāng衣服企图勾引他的少女在离开之前恼羞成怒所说的话语之后,李寻欢无疑是悲伤的,那些话就像是一根根针狠狠的刺他的心。

但是那个少女话刚一说完就发出了一声惨叫,以后是两个对话的声音,可能他们离得比较远,李寻欢听得断断续续的并不真切,也没有听懂,他们说的好像不是这里的话,不过听声音好像是两个孩子。

之后断了腿的肥胖男人爬了进来,他一点也没有在意李寻欢手上的飞刀,直奔着金丝甲而去。拿了金丝甲之后,这个男人丑陋的嘴脸显得越发得意,然后他炫耀一般的讲了自己的经历,坦诚自己就是当年江湖中号称‘最卑鄙无耻的七妙人’之中的‘黑心妙郎君花蜂’。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突然进来了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那两个孩子虽然满身的狼狈,衣服也破败不堪,但是那两张小脸尽然异常的精致可爱,让李寻欢感到惊奇的是其中一个孩子的头发是珀金色的,连眼珠都是冰蓝色,看上去十分的妖异,李寻欢并非见识浅薄的人,他知道远在这个大陆之外有一群番邦之人,那里的人的发色并不仅仅是黑色的,红色黄色并不稀奇,这个男孩应该是海外之人。而另一个黑发黑眼的孩子竟然和他又几分相像——这让一直临危不惧的李寻欢露出了惊愕的表情。

更让李寻欢感到莫名的是,那个珀金色头发的小男孩好像认识他,一看到他就露出惊喜的表情,并且拉着另一个男孩兴奋的向他走来。

不过一旁的‘妙郎君花蜂’对小孩可不敢兴趣,更何况这两个孩子竟然敢无视他的存在,还打断他的话,这让他很不满意。

两个小孩看上去非常的乖巧,手拉手(其实杨炎清是被拖着来的)来的他的面前,两张精致的小脸45度抬头萌萌的看着他,李寻欢感觉自己要被萌化了。

他忍不住抬手想摸摸那个铂金色发色的那个孩子,但是却被另一个孩子挡了一下,李寻欢这才发现那个黑发的孩子并没有他想想中的那么乖巧,他那黑色的眼睛充满的戒备,全身也保持着备战的最佳状态。但对李寻欢来说,这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眼神中的那股执拗竟与那个阿飞的少年十分的相像。

“真没想到这荒郊野外的竟然有两个孩子,李寻欢,你在关外生活的十年,这两个不会是你在关外和胡人生的野种吧,还别说,那个黑头发的长得和你还真像,哈哈。”断腿的‘妙郎君’显然不把这两个孩子放在眼里,他道:“老天待你这个酒鬼不薄,让你临死前还有儿子给你送终呢,不过你死了,这两个小鬼就没有人依靠了,要不我再行行好,也送他们两个一程,好让你们父子三人在地下团聚。”

李寻欢冷冷的望着他:“你莫不是真的认为我拿你没有办法了。”他生平最恨那些对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下杀手的人。”

看到李寻欢这样的


状态提示:第71章 中毒--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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