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言情总裁>婚婚欲醉,慕先生宠妻无度>226.南湾听到白若书对她说,南怀煜曾经很喜欢她。
,“他曾经,是真的很喜欢你。”

那个男人在七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着什么,亲生父亲被南承智撞死,亲生母亲每天都睡在南承智的床上,而他还要把那个男人叫一声‘爸’。

在那样黑暗的岁月里,南湾至于他,是唯一的光亮。

所以才会有那么偏执的爱。

明明很想靠近,却又舍不得伤害。

南湾没有看她,只是微微低着头,整理着桌面上零散的纸张,嗓音很平静,“你也说了,是曾经。”

至于现在,白若书比她更清楚。

对方显然是不喜欢谈这个话题,白若书也没有再继续,喝了口茶,淡淡的笑着说,“南先生把该有的都还给了他。”

什么意思……

南湾手上的动作停住,不明所以的看向她。

坐的时间久了,腰有些酸,白若书借着去接水站起身,“一个星期前,巴黎街头发生了一场车祸,还上了报纸,车主是享有名气的跨国公司总裁n。”

她说后半句的时候,温婉的嗓音里竟多了几分讥诮的意味,连那双清水眼眸里,也出现了这种和她的气质极不相符的情绪。

但也只维持短短几秒钟的时间。

接好热水,转身的时候,她脸上依旧是那副清浅干净的模样。

然而,说出口的话,却是两种极端,“他昏迷不醒,我才有机会回国啊。”

就像是:他死了,我才能活着。

南湾的身体变得有些僵硬,应该是空调的温度太低的原因,就连活动手指都有点困难。

她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这些信息。

所以,白若书的意思是:南怀煜曾经制造的那场车祸,三哥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

好一会儿,南湾才整理好思绪,唇瓣张了张,问道,“那、那你的孩子呢?”

闻言,白若书唇边的笑凝固住,茶杯的里的开水洒在手背上,她也没有意识到。

眼眸微敛,藏起所有的情绪。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开口,“孩子……还在巴黎,我没有办法把他带回来……”

————

白若书在办公室里带了半个小时,喝完两杯茶后,就离开了。

临走之前,托南湾帮她给沈之媚带一声‘谢谢’,谢谢沈之媚曾经对小志的照顾。

白若书和南怀煜是夫妻,不管他们的婚姻是怎么开始的,也不管现在是否依然存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一字两句都说不明白。

平心而论,她所遭受的痛苦,都是南家给的,而沈之媚也是南家的人,她却能那么平和真切的道谢。

像是白若书这种恩怨分得如此清晰的人,现在应该很少见了。

已经成为人民医院的一名在职医生的秦蓁蓁,敲开办公室的门,探进了一颗脑袋瓜,“南医生,我能不能跟您请教一件事情?”

她的语气很诚恳,南湾一时之间还拒绝不了。

“你要么就进来,要么就出去顺便帮我把门带上,”南湾抬头瞥了她一眼,淡淡说,“跟一颗诡异的脑袋对话,我觉得不是很舒服。”

秦蓁蓁知道,这就是同意了的意思。

连忙让自己的身体跟脑袋一起进屋。

走到办公桌前,她也没说话,微微弯着腰,手肘撑在桌面上,两手托着下巴,一眨不眨的盯着南湾看,有种要非要看出个一二三的意思。

南湾被看得有些不耐烦了,腾出一只手盖在秦蓁蓁脸上,把她推远了些,“你干嘛?”

被推远的秦蓁蓁又重新凑了过去,很是苦恼的开口问,“盛薄言到底喜欢你什么呢?”

性别都是女啊(虽然她没南医生这么漂亮),都是医生啊(虽然她还处于试用期),体重都是一百以内啊(虽然她比南医生矮那么几公分)……

她都那么主动了,为什么盛薄言就不能试着喜欢喜欢她呢?

闻言,南湾丢了手里的笔,身体往后靠在椅背上,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谁跟你说他喜欢我?”

“这还用说吗?”秦蓁蓁撇了撇嘴,说出口的话酸酸的,“他只要一看见你,浑身的细胞都在分泌荷尔蒙,隔八百米我都能闻到味儿。”

算了,这个话题还是就到这里吧。

南湾依旧是那副模样,精致的五官浸着明艳艳的笑意,“你学医,是因为他?”

“算是,我们身份有天壤之别,”秦蓁蓁扯出一抹苦涩的笑,话音有些落寞,“我想要把自己变好,想要追上他的脚步,想要更靠近他一点。”

她早就知道盛薄言心里有喜欢的人,却没想到是南医生。

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

真是好气的呀,气的像是一只河豚那么鼓。

暗恋的时候,最美好,却也最寂寞。

南湾想,她应该是能明白一点秦蓁蓁的苦涩,但这种事情,许墨一好像更有发言权。

很认真的安慰她,“你这样很好,三观正又肯努力,可爱又活泼,好到我都想把你给我儿子留着了。”

秦蓁蓁,“……”

这么占她便宜良心都不会痛的吗?

南湾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女追男隔层纱,你再带把剪刀,轻轻松松就能戳破那层纱,扑倒男神完全没问题。”

扑倒……

难道,当初慕男神是被南医生扑倒后,才成功被收入囊中的?

秦蓁蓁觉得自己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笑眯眯的跟像是很有经验的南医生取经,“万一盛薄言宁死不从怎么办?”

“那你再接再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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