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波近十日,终于来到了南瓜府。远远就看到高高的城墙,将整个城市牢牢围住,城墙上是飘扬的旗帜。还未靠近,就被他宏伟气势给震慑住。

入城的时候,与沈家结伴的好处又一次彰显出来。

排队的时候常喜乐就看到不少人都得给守门官兵好处,才能够放行,否则各种刁难。尤其是带着货物的,若不给好处,能把你的货物翻个底朝天。这就罢了,很有可能会‘失手’将货物弄坏弄脏。

大家对这样的情形都习以为常,没有人会吭声,否则只会更加倒霉,除非上头有人。

可这些守城门的官兵其他本事不知如何,但看人的本领却十分了得,极少会弄错。

守城门的官兵见到沈家的旗帜,尤其看到领头的沈百里,不仅没有刁难反而点头哈腰的示好,与之前态度形成鲜明对比。而常喜乐一行人跟在沈百里身边,也得到了同样待遇。

这种事常喜乐一行人并不是第一次见,在稻香县想要入城也同样会这般。

常喜盛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府中也是这样。”

沈百里道:“不仅仅是府里,就是到京城也是一样的。”

这话题终究敏感,大家不过提了一句就不再继续。

“方才多谢沈公子了。”常喜乐拱手道。

沈百里不乐意了,“常秀才这是与我见外了,这点小事算什么,你们可是帮了我大忙呢。”

沈百里把常喜乐一行人带来的茱萸酱和辣米油全包圆了,只留给他们一小坛子。毕竟彼此只是萍水相逢,虽说瞧着都是可靠的,可还是那句话,凡事都有万一。

他这场比赛绝对不能输,也不能让清风酒楼的人先得了消息,否则到时候对方有对策,就没法赢得痛快了。

最关键是他想要看到对方目瞪口呆的模样!

常喜乐明白沈百里的担忧,就如同他们也会担心对方会借着彼此好感会对欺骗他们一样。

所以最好就是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这样交往起来也没有压力。

常喜乐便只留下自个吃的,其他都很大方的让沈百里拿走。

而沈百里也给了很厚道的价钱,双方都非常满意。

有了沈家,常家就不用太着急的闯入府里的市场,可以一步一步来。

稳扎稳打,才不容易出岔子。他们毕竟毫无根基,一切都谨慎为妙。现在这状况比他们预计的好了许多,府里的生意有了沈家,如今是稳赚不赔。

这样的结果让一行人现在十分的放松,原本纯粹是为了过来打探情况,现在可以到处走走,去感受一下府里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而且沈百里也十分够意思,不仅拿走了茱萸酱、辣米油和这里没有的粉丝,还带走了大半府里虽不普及却也不罕见的茶籽油。这个对于沈家来说可有可无,不过是为了示好而已。

常喜乐笑道:“不管如何,能遇到沈公子可是解决了我们一大难题。要不然我们几个都是第一次进城,想要做生意还真不知从何下手。”

“同样的话就莫要多说了,这让我以后怎么安心赚你们的钱?”

这话一落,大家都乐了,不再说那客气话。

入城之后没多久,彼此就分道扬镳。

常喜乐拱手道:“沈公子,我们先就此别过,五日之后再见。”

双方约定五天以后在‘食为天’商讨合作的具体事宜,这段时间沈百里也需要修整和为合作做准备,而常喜乐一行人也要在府里调查一番,让心里有个谱。

彼此都知道对方的想法,所以沈百里也就不客套出言邀请常喜乐一行人到自家做客留宿。

沈百里作揖回礼,“好,到时候我请你吃大吃一顿!不是我吹我这食天下里的东西绝对会让你一吃就难忘……”

“是够难忘的,因为没有想到世间竟是会有这么难吃的东西!”一个嘲讽声打断了沈百里的话,沈百里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

“裴小白脸,你怎么在这里!”沈百里怒道,满脸都是嫌弃。

常喜乐顺声望去,入眼的是一个长得极为漂亮,难辨雌雄的十六-七岁少年。他身着猩红大袖衫,头戴紫金冠,鲜红的颜色衬托他更加娇俏。在人群中十分耀眼,让人想要无视都很难。

路过的女子见到这美少年纷纷都红了脸,甚至还有人朝着他丢手绢。少年身边的仆人早就习惯这样的场面,在半路上就把姑娘扔的东西给拦截下来。

王大力一行人都看傻了眼,这人的模样也忒好看了吧!若不是沈百里的反应,他们要是在路上瞧见,肯定以为是哪家姑娘女扮男装呢。

美少年微微挑高下巴,冷哼道:“沈黑炭,这条路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我不能走。啧啧啧,才出去几天竟是又比之前黑了那么多。”

“那也比你男不男女不女的好。”沈百里一脸不屑道。

常喜乐一行人都怔了怔,他们这一路对沈百里的印象极好,完全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样刻薄的话。虽然这小少年确实女气了些,可这么说也太伤人。话都留有余地。

“你……”美少年涨红了脸,咬着下嘴唇一副备受屈辱的模样,让人瞧着很是心疼,可沈百里却视而不见。

赵掌柜一行人好像早就习惯这样的场面,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常喜乐一行人正觉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美少年冷哼一声,露出一副高傲的模样,“我就知道你嫉妒我好看。”

沈百里直接翻了一个白眼,一副你是不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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