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高跟鞋>第227章 韩昊然&肖慕允

我叫韩昊然。

在认识一个叫秦静的女孩子之前,我整天能做的事情就是打架,打群架,泡女孩子,甩女孩子,要不,就是追女孩子。

周而复始,从大一过到了大三。

那时候,我们宿舍流行一个规矩,看上的女孩子,谁要是能在三天之内追到,宿舍其他的室友就轮流请他吃饭,直到轮一个遍。

我喜欢这个游戏,倒不是想让室友们请我吃饭,而是觉得在追女孩子上添加这么一个筹码,好像更刺激了些,更有趣了些,你们说是不是?

我读大三,学校的师弟师兄们都追捧我,女孩子也喜欢我,可我知道,我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我觉得刘德谦是混蛋,可他是我爸,他是大混蛋,那我就继承了他的基因,变成了一个小混蛋。

曾经,我也想试着改变这种生活,可试了几次,都没有什么用,索性再也不试了,就这么过完大学生活,然后去社会上找个工作算了。

刘德谦那么喜欢面子,他肯定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去找份不体面的工作给他丢脸,所以他应该会给我找一份体面的工作,然后我可以继续我大学混蛋的生活。

我看不起刘德谦,也从骨子里厌恶刘德谦,可是我又像寄生虫一样依赖着刘德谦。

我恨刘德谦,但我更恨我自己!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过到了大三,我以为我要一直这么浑浑噩噩过完整个大学生活,可我不知道,我居然碰到了一个叫秦静的女孩子。

第一次碰到秦静,她正在哭,而我正打算亲一个很快就要泡到手的学妹。这学妹是个典型的白富美,学习还好,人傲的跟一只孔雀似的,我一时兴起就开始追她了。

说实话,这种生活真的挺没劲的,真的,就算是这个骄傲的像一只孔雀似的小学妹,我两天就追到手了,第三天她就答应让我亲她。

那天,她含羞带切,紧紧闭着眼睛,身体都在颤抖,看着她红嘟嘟的小嘴唇,我忽然叹了口气,打算亲下去算了,反正都追到手了,谈一段时间再说。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哭声惊扰了我们,小学妹跟一只受惊的鸟一样跑了出去,我心里挺窝火的,转过去的时候发现一个女生在哭,我的火蹭蹭上涨,冲她吼了声,质问她为什么要哭。

女生很快抬起头来了,在她抬起头的那一刻我就愣住了,我见过不少女孩子哭,但哭起来还这么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她还是第一个。

在她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确实惊艳了一把,甚至都忘记了自己在发火。

后来又碰到了她,我为陈琪出气,她死命护着王扬,跟老母鸡护小鸡仔似的,那一刻,我甚至有点吃醋。

陈琪让我追上她,成全她和王扬之后,再让我甩掉秦静,我当时一口就答应了,后来想想,我应该是有点喜欢秦静,所以才会答应陈琪这个幼稚的提议。

我喜欢上了秦静,然后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从前都是女孩子追着我跑,后来变成我追着秦静跑,为她买饭,为她抢座位,为她改变自己身上的臭毛病……我变的不再是以前的那个韩昊然了。

有室友调侃我,说我堂堂的韩昊然,怎么也变的这么卑躬屈膝的去求着女生了。我踹他一脚,呵呵笑,“要是连自己喜欢的女生都追不上,还谈什么堂堂不堂堂,我追着她跑,我喜欢,你管不着!”

我室友都无奈摇头,说我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我不觉得我生病了,就算是生病,也是一种幸福,至少因为她,我改掉了之前一直改不掉的恶习,一向漫无目的的生活,终于有了它该有的意义。

我本以为事情会像以前所有的事情一样,我花了时间去追她,然后把她追到手,然后谈恋爱……除了过程很长之外,跟之前其他的不会有什么区别。

可我没想到,事情总归是有区别的。

我喜欢她,她却不喜欢我。

我记得那谁说过,说每个人都有命定的克星,我想,秦静可能就是我命定的克星。

她很快喜欢上了别人,肖慕允的哥哥,肖天白。

我为什么会提到肖慕允,是因为这篇的主题其实是讲肖慕允的,前面的都是铺垫,尽管铺垫了那么长,但它还是铺垫,秦静是我的过客,肖慕允却变成了我的命定。

我不喜欢肖慕允,真的,就像我一眼就能确定我喜欢秦静一样,我一眼就能确定我不喜欢肖慕允。

肖慕允是肖国明的女儿,典型的白富美,而且人聪明,学习成绩好,典型的学霸,父母的掌上明珠,最关键的是,她身上没有那些应该有的大小姐脾气。

我一直感叹造物主的奇怪,就像肖慕允,她可以有一万个理由有些毛病和怪癖,或者高高在上,或者傲慢无礼,这样我至少讨厌她也有个正当的理由。

可她都没有。

她说她第一次见到我就喜欢我了,而且绝对不是那种肤浅无比的喜欢,是那种一见钟情的喜欢。

这种开头真的很恶俗,我冷冷质问她,“如果我长的像王宝强,你还会这么一见钟情的喜欢我?”

肖慕允张大了小嘴,没有回答我。

“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建立在外貌的条件上,你还说你这种喜欢不是肤浅?好了,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咱们俩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说完就走,不想跟她废话。

这就是恋爱中第二个奇葩的地方,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往往一个人就决定了,而且这理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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