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楚家酒馆来了个说书人,那说书人在江湖上似乎挺有名,姓孙,年纪不小了,说书的时候声调缓慢,但吐字清晰,抑扬顿挫,故事也说的很流畅,悬念冲突迭起,总能博得满堂彩。孙老头身边还跟着个小姑娘,听来是她的孙女,拖着两条长长的辫子,容貌上佳,眼神明亮,十分讨喜。

孙老头坐在酒馆中央,要了壶好酒小菜,转了转眼睛,扫视了周围一眼,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人,目光多有闪烁。

喝了口酒,又尝了尝小菜,两道两声好字,这才开始慢悠悠地讲起今天的故事。

孙老头今天要说的,一是十多年前,凭着一把小李飞刀而名满江湖的大侠李寻欢的故事。李探花的事迹江湖人知道的不少,但此时孙老头跟着孙女一唱一和,更兼他讲故事颇有技巧,硬是把那早就妇孺皆知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小李探花的故事讲得荡气回肠,再加上孙老头那孙女着实如花似玉,令人看着舒服,这些酒鬼们纷纷捧哏喝彩,丝毫不吝惜手里的赏钱。

李探花当年的事情说话,孙老头平静地又抛下一枚炸弹——李寻欢前些日子已经入关了。

小李探花当年的名气实在太大,毕竟敢号称“小李飞刀,例无虚发”,那必定是拿人命堆出来的,甭管李寻欢本身是个什么样的人,光这名头都能要人命。

一听说这位十多年前不知因何故远走关外的小李探花回来了,这些消息算不得灵通的江湖人纷纷交头接耳,讨论着他回来的目的究竟是为何。

孙老头却突然中断了这个话题,转而提起最近江湖上名声突起的江湖新秀——叶公子。

比起李寻欢那些妇孺皆知的故事,这位叶公子的故事着实更加有趣一些,他们也就听说了一点点风声。

听着周围听故事的人小声讨论着叶公子的事迹,孙老头状似无意地看向叶归程,微微一笑。

叶归程察觉到这股视线,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冲老头点点头,回了个笑容,又继续做自己的事。

孙老头眯了眯眼,突然举起酒壶,晃了晃,笑道:“叶小哥儿,老头子这里酒不多啦。麻烦再给添点。”

叶归程走过去,看着老爷子那么大年纪,喝酒还那么快,刚要劝他少喝两杯,就听酒馆另一边的角落里传来杜叔的低劝:“这位客人,您这身子瞧着可不大好,可不能再喝这么多酒了,再喝下去,怕是于寿命有损。”

回复他的是一连串剧烈的咳嗽声,那人勉强压下咳嗽,声音里带着笑意道:“多谢阿伯关心。我的身子我是知道的。但,人生苦短,若是连我这唯一的喜好都剥夺了,便是有与天同齐的寿命,我也不要。”

杜叔的声音其实不大,也只有叶归程听到了,而那位客人的声音也不大,偏偏整个店都听到了——在座的不少嗜酒的,但都有度,听到这人把酒看得比命还重,不免抬头看了过去——

那人年纪不算小了,身形瘦削,形容憔悴,仿佛一阵风都能刮走,长相也并不是十分出彩,外动人,竟似带了淡淡的碧色,仿佛会说话般,满含着深情。身体虽然不太健康,一副病殃殃的模样,但腰背挺值,眼神明亮,唇边带笑,倒也不令人十分讨厌。

酒鬼自是最喜欢能喝酒的,在场诸人对他还都挺有好感的,于是便多打量了两眼。

谁都没注意到,那孙老头看了那人一眼,眼睛一亮,先是划过几分欣赏之意,而后又颇为沉痛。

这边的动静也引起柜台上楚歌的注意,轻飘飘地瞥了那人一眼,就知道那是李寻欢,也没多想,挥手让杜叔给他上酒:“杜叔,咱家是开酒馆的,又不是医馆,既然他要酒,只要有银子,便管够喝。你能拦一次,难道还能拦一世?再说了,有些人一生致力于花样作死,就算不喝酒也不见得能长命百岁,横竖是个短命的酒鬼,临死前若能尽可能喝点我楚家好酒,这辈子不也算值了?”

嘲讽人也不忘夸自家的酒好。

店里诸人不由大笑,就连被讽刺“致力于花样作死”的李寻欢都勾起了嘴角,只是笑容还未露出来,已被又一阵咳嗽打断。

杜叔摇摇头,只能去给添酒,不过也不知是不是被楚歌那句“花样作死”给说的,店里凡是知道自己不宜饮酒的人都放慢了喝酒的速度,包括孙老头和李寻欢。

孙老头继续说书。

却说这位叶公子,着实神秘,偌大个江湖,竟是无人知晓他究竟姓甚名谁,出身何处,偏偏留给江湖传说的,还不算是什么小事。

叶公子的第一件事,就是砸了游家藏剑山庄百年的招牌。不过游家自从卧龙先生退下后,已有了衰败的迹象,即便没有叶公子,藏剑游家也撑不了几年。只是到底是狠狠地打了名门世家的脸面,叶公子的名气也算打出来的。

说到这里就有人问,不是说不知他姓甚名谁么?怎么突然就知道是姓叶了?

孙老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那日叶公子砸了游家场子之时确实没说自己的身份,叶公子的叫法还是从那里传来的。

孙老头说到这里喝了一小口酒,又继续说。真正让叶公子出名的,是他把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给毁容了!据说原本倾国倾城的一张脸,不仅把两只眼睛刺瞎了,更是布满了伤痕,就连颔骨都有些歪了——伤疤兴许还能消了,可骨头要正回来……难咯。

听到这里,楚歌看了叶归程一眼。她一直不知道林仙儿最后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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