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甲午崛起>1167 希腊国王的难言之隐
船一百人,到北京的不超过二十人。通商口岸只许在江苏、浙江和广东,后来只能在广东,限制很严。货物买卖过去都是中国输出多,他们要用外国货币来买中国货,所以中国沿海很早就通用洋钱。

清代的对外贸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中国出超。第二阶段是进出口平衡,以货易货,出口货物比第一阶段逐渐减少了。

在以货易货之中,物品有限制,硝磺、铜器不能用来交换,绸缎在数量上也有限制。

所以清代对外一直是限制贸易。

中国入超是鸦片战争以后的事。

当时对外贸易的限制还表现在:外国商船来中国不能直接和中国商人接触,直接发生贸易关系,一定要通过中国商人的组织——中介机构,就是所谓公行,又称洋行、洋商。

在鸦片战争以前,洋商和夷商两个名词是有区别的,夷商是指外国商人,洋商是承接对外贸易的中国商人。

夷商必须通过公行(洋商),而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和华商打交道。

买卖都如此。公行出现于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最初设立时没有限制,1760年时共有十九家,1771年时公行因夷商拖欠先后赔累停业。

1782年再度恢复,只有十二家,后来又添了一家,于是限定为十三家,即所谓十三行。

因为这十三家专门从事对外贸易,所以又称为十三洋行。

他们的业务是办理夷商的货物报关纳税,管理夷商的日常生活,代理夷商接洽收售货物。货物不经由公行不能交换,夷商只是坐候装卸完毕开船离去。

这是当时杜绝夷商窥伺活动的一种办法。

广州十三行外国商人的居住地区也有限制。

分国设立商馆,作为外国来华商人临时居住的地方。

同国的商人同住一处,如英商住英商商馆。

商馆归公行管理,为公行所有,由公行分租给外国商人,约束也很严格。

1759年颁布过所谓“防范夷商规条”,规定外国商人销货后即须回国,禁止住冬;商馆不准交易;公行行商不许拖欠夷商债务,使夷商有所借口;夷商不许雇用中国仆役,居住地由中国加派兵丁防范。这些条规以后又加改订,限制更严。

关于贸易和生活起居都有限制,如禁止外商打听中国行情,夷商不许坐轿,禁止夷商家眷上岸,捐税有一定的规定,等等。

1755年因为历年往浙江贸易的外船日多,乾隆决定把浙江定海的税额提高,加以防止,并说,广东从明代以来就是贸易地方,结果出现了澳门,现在定海的夷商日益增多,如果不加限制,将来就会在浙江重新出现一个澳门。

这次加税,是使外国商人无利可图,目的不在于增加收入,而在于限制外商,防止重新出现澳门。

外国商人想出种种办法,要打破中国地方官员对他们的限制。

1793年、1816年,英国两次派遣使臣来北京交涉。

在此以前,还从来没有过外国使臣来北京(帝俄只派过贸易团),这是外国第一次正式派使臣来华,目的是想打破中国对外国贸易的限制。

第一次是借给乾隆祝寿的名义,英国派遣马戛尔尼来中国,当时乾隆在热河接见了他们。

他们要求扩大贸易至宁波、舟山、天津等港口,要求减税和免税,要求准许英国派遣使臣驻在北京,要求在广州、舟山附近各租借一个小岛收贮货物。

乾隆当时全部拒绝了这些要求,说:你们前来朝贡的诚意,我很满意;但是你们提出与中国体制相违的要求,我不能答应。

1816年(嘉庆二十一年),英国又派阿美士德来华,还是想要求增加港口,扩大贸易,由于礼节问题,使臣朝见皇帝不肯下跪,清政府对他很不客气,下令驱逐出境。

英使两次来华的目的都是为了扩大贸易,想比其他国家得到更多的利益。

当时中国都未予答应。

清廷在对外贸易问题上,限制是严了一些,使对外贸易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这是一方面;但是,当时进行一些限制也是必要的,因为中外往来的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如果不加限制,那么对中国是不利的。

中国主要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对外来贸易品基本没有什么需求。

但是英国等国家正处于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对资本的扩张很热衷,赔钱的买卖他们很划不来。

因此向中国输入鸦片,进行非法贸易,从而造成了贸易逆差,使大量白银流入外国。

只要鸦片一断,华国这种依然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国,最关键在于大国这两个字,华国太大了,什么东西自己能够自给自足,洋人跟华国交往,想占到好处,很难。

不过,对于希腊王国这种欧洲小国,尤其是刚刚兴起的小国,和华国这种大国,进行对外贸易,肯定是能够繁荣经济,对他们是有益处的。

最关键的是,华国的工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了,在工业这一块,华国不比希腊王国,罗马尼亚王国这些巴尔干半岛,刚刚从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手中摆脱出来的小国差,当然,比起奥匈帝国,华国的工业还是很薄弱的。

“以后要多加强在教育方面的合作,我们国内的几个大学,可以先和贵国首都大学,建立友好学校的关系。”华皇在关心了一下希腊的教育问题之后,拍板道。

希腊国王笑着答应。

双方谈了很多


状态提示:1167 希腊国王的难言之隐--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