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在这时,郑潇出现在了舞台上。
他身上穿着一套亮闪闪的演出服,上面着一件紧身黑色立领衬衣,将他上身匀称结实的线条完美呈现出来。他下面是一条黑色修身长裤,脚下是一双软底皮鞋。
衣服上坠满了银光闪闪的水钻。
这衣服身材不匀称根本穿不出效果来。
郑潇手执话筒,随着节奏感极强的音乐,将一些咏春拳的日字冲拳动作糅合在了台步之中,在舞台灯光的配合下,一举一动都走出了霹雳电闪的气势。
郑潇开始唱。
他唱的正是迈克尔杰克逊的代表作之一《billiejean》。
ore-like-a-beauty-queen-froene
(她就像银幕上的绝代佳人)
i-ind
(我说好吧)
but--the-one
(但你说我是其中一个)
-he-round
(即将在这里“跳舞”的人是什么意思?)
郑潇在模仿杰克逊的声线唱歌,杰克逊的音域很宽,他的假声运用出神入化,有时尖利高亢,有时浑厚绵长,他的高音可以直追帕瓦罗蒂,他的声线温柔起来的时候却又缠绵悱恻余味悠长。
总之,杰克逊的声音,辨识度很高,他对自己嗓音的运用已经妙绝巅峰。
就《billiejean》这首歌来说,它属于标准的劲歌,歌曲很有力量感,节奏很快,整首歌十分的简洁紧凑。
高亢激昂劲爆的歌声响彻全场。
歌声里满满都是杰克逊的味道,他的标志性的嗓音特质展现无遗。
而随着歌唱,郑潇也在随着旋律节拍跳舞。
他将咏春拳的上肢拳脚动作糅合在了杰克逊的太空步和霹雳舞动作中去。
这种糅合不仅没有损害到舞蹈的和谐,反而让整个的舞蹈更加的紧凑有力简洁流畅。
这表演太酷了。
歌声很动人,舞蹈更迷人。
这引发了看台上人们的阵阵尖叫喝彩。
“好帅哦!”
“简直酷毙了!”
“喜欢死了呢!郑潇,我爱你!”
一首《billiejean》唱完,全场沸腾了。
评委们交流着眼神,他们点头赞叹着。
阿宝说:“杰克逊之所以能成为流行天王,很大程度是因为他的舞蹈,他的太空步、霹雳舞、僵尸舞,风靡整个世界。我没想到,郑潇在模仿杰克逊的时候,他改进了杰克逊的舞蹈,他加入进去了一些武术动作,让他的舞蹈动作更加具有了霹雳雷霆的爆发效果。”
老梁:“这年头,模仿杰克逊跳舞的人,太多了,能模仿出几分功力的,也是不少的。但能像郑潇这样创新改进的,真不多见。他添加进去的武术动作好像是咏春拳的日字冲拳吧?咏春拳号称是世界上出拳速度最快的拳术,爆发力很强悍的,添加到霹雳舞动作里,的确能让霹雳舞增色不少!这个改编,真的是相当成功!”
于文华:“模仿杰克逊跳舞的人多,但模仿他唱歌的,真心不算多,能模仿这么像的,就更少了。没说的,郑潇的演唱功力真的是超一流的。”
师胜杰笑:“我估计着,郑潇这一模仿杰克逊唱歌,其他选手就更泄气了。这还比什么啊!实力差距真的挺大的。”
老毕慢悠悠上台,笑着跟郑潇调侃:“郑潇,别人模仿杰克逊,都是要全套行头,从头到脚甚至是头发什么的,都力求跟杰克逊相像,你倒好,穿的衣服不是杰克逊的风格,跳的舞也夹杂了自己的私货,就不怕自己的表演会因此大打折扣吗?”
郑潇笑着摇头:“不怕!因为我相信自己能改得更好!”
“不错!很有自信,我问问大伙对你的表演满意不。”老毕转头向看台方向问全场观众,“大家喜欢郑潇的表演吗?”
“喜欢!”几乎所有人齐声地回答。
“那你们认为,郑潇的表演跟杰克逊的相比,如何?”老毕又问。
“各有千秋!”
“比杰克逊差一点!”
“才不!杰克逊比郑潇差一点才对!”
这一次,观众们的观点不统一了,纷纷七嘴八舌地回答着,甚至还各自辩驳着。
老毕笑眯眯地看着观众们争辩,等大家安静下来,他笑着说:“其实,我觉得郑潇跟杰克逊相比,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符合东方人的审美标准!看看这小伙子,一身紧身衣站在台上,好身材一下就显出来了,真是让在场好多男同袍们羡慕啊!好了,其他几位选手也都上来吧。”
其他的几个选手也都回到台上来,站成了一排。
老毕朝着评委席说道:“该你们干活了,都说说各自的看法吧,师胜杰老师,还是你先来?”
师胜杰便笑着说:“这一轮几位选手表演得都非常棒。林宇唱的《春天里》情绪饱满,歌声感人,已经跟郑潇的原唱有七八分的相似度;风云组合唱的这首《裸-爱》改编得非常到位,几个帅小伙舞跳得也很酷,非常的有感觉,我看好你们!张春丽唱的《新贵妃醉酒》令人震撼!我是没想到,一个女孩子,能把男声唱这么好这么到位,这种反串真的是太难得了,我支持你!朱茉的吉他弹唱《我们好像在哪见过》演绎得情深意长,也相当的了得!说真的,你们实力都太强了,都已经很具有专业水准。”
他简单地评述了一下其他几位选手,然后又看着郑潇说道:“郑潇的模仿让人惊喜!杰克逊的歌不好学不好唱,这是业界公认,可郑潇的模仿我认为十分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