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容俺跳个大神【上】
在所有接触过的动物中,马是黎青山相对比较喜欢的一种。如果有一个类似动物好感度之类的排名,马在他心里至少能进前三。
这种动物的最初版本出现在大约6000万年前的北美大陆上,生物学上一般称之为始祖马,大小比现代意义上的马小许多,大概只有狐狸那么大。后来因为环境、气候、植被、食物等诸多因素的变化,马的驱体逐渐变大,四肢、脖颈及脸部变长,脚上侧趾退化,脚趾数目减少,奔跑能力变得越来越强。
在漫长到难以想像的历史中,因为海水的退却和上涨,美洲大陆和欧亚大陆中间的白令海峡曾经数次浮出水面,于是这种善于长途跋涉的动物便跨过白令海峡,从美洲大陆跑到了欧亚大陆上。再后来,美洲大陆上的马因为种种环境的因素逐渐灭绝了,而欧亚大陆上的马却繁衍下来,再后来,欧亚大陆上的马逐渐又传入到美洲大陆上,世事就是这么无常。
远古的人类最早把这种动物与其他动物一样当成食物的来源。在漫长年岁中的某天,或许是来自某个巫医的心血来潮,又或许是来自于某个调皮小孩的恶作剧,当某人紧紧揪着马背上的鬃毛,在旁人惊奇的目光中,惊惧却又快速地奔跑于某个平原、某道峡谷抑或是某个山丘时,这个物种有别于其他动物的独特价值终于被人们发现。
在那个人类力量极其微小的年月,这个意外的发现极为震撼的改变了人们对距离、速度以及力量的认知,于是,不可避免的,驯化开始了。
人为的驯化让这一物种更趋向于温顺。时至今日,马已经成为人类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伴侣,帮人类完成着许多无法由其他动物替代的工作。
当黎青山牵着这匹名叫大黄的马走进自家院子的时候,跟在他身后的三个人心情各异。
黄村正一脸忧色。这娃子真是吃饱了撑着,闲在家里等自己找村民来,再把酱油的酿制方法好好的传授传授,过两三个月就能收钱分钱,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娃子,真是不怕招事。老朽可得盯着点,可别惹出什么是非来。
牛老三充满期待。上一次他刚走进这农家小院就被黎青山一把给拽了过去,然后也不说来由就胡乱塞给他根筷子,让他品尝一种奇怪的叫作酱油的黑色液体,事后证明,这种液体极为美味,连大小姐都说了,商用价值极高。现在这马虽然中了虫邪,二小姐好不容易开回来的方子也被黎青山给给批了个体无完肤,直接给出脑袋会进水的结论,但是,这娃子既然说了会帮忙,想必不会糊弄俺老牛吧?
棠儿满心戒备。这臭小子也不晓得有几斤几两,把老郎中开的方子给批得一文不值,还放出大话说,他有办法——鬼才信。不行,等会他要是敢对马儿乱来,自己一定要出言制止,这种虐待野鸭、一点爱心都没有的家伙,他的话一定不能轻信,一看到情况不对,还是赶紧走人,别在这耽搁时间,早点回去,大黄也能少遭些罪。当然,最好还能揭穿这小子那副欠揍的吹牛模样……
黎青山呢?
其实他压根儿没在想这事,他的思绪早已经飘回到6000万年前那遥远的北美大陆,播放了一会儿了之后手动快进到4000多年前人类第一次开始尝试驯化马儿的那一天——那真是个意义重大的时刻,它极为深远的影响了人类的生活,改变了人类无法长途远行的状况,让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更加便利,让原本相距甚远的人们得以互相认识,并且深刻影响了那之后的无数场战争。
至于马耳朵里有只虫子这件事情,黎青山现在的念头只有一个——这虫子可千万别死啊。活着好弄,死了反而不好弄,半死不活那才是最难搞的。
刚过正午,头顶上的日头正是一天中最毒的时候,火辣辣的照得人浑身发烫。
一进院门黎青山就把大黄拽到阴凉的竹棚子底下拴好。
那马儿依旧烦躁,一边走一边摇头晃脑,但有个人比它更烦躁,好像他耳朵里也有只虫子。
黄村正一进门就开始担心,此刻终于憋不住了。
“娃子,你会跳大神不?”
黎青山摇了摇头。
“那你家里……有药材?”
黎青山又摇了摇头。
黄村正忽然用力的一拍大腿,突发奇想问道:“醋,油……老朽懂了,娃子,你鼓捣的那个酱油,能治这个病?”
他的目光充满期待,可眼前的娃子却还是摇了摇头。
“那你揽这事儿干嘛?”
黎青山一脸神秘:“因为我家里有个宝贝,可以治这个病。”
宝贝?宝贝个屁!
黄村正忍不住在心里骂他一句。杨大蒜我还不晓得吗?几十年的街坊邻居了,知根知底,他家里头除了四面墙,还有长年累月常备一筐大蒜之外,还能有什么宝贝。
牛老三却是牛眼一亮,小兄弟果然没让俺老牛失望,听着有戏啊,“啥宝贝?”
黎青山转头望了一眼棠儿,见她还是玉面如霜,冷冷的看着自己,索性卖起了关子,“你们等我啊。”
说完他便径直进了屋,好半天才走出来,手里果然攥着个东西,众人一看无不哑然,黎青山口中神秘的宝贝,没想到竟是面寻常的铜镜。
如果一定要说它不寻常也可以,因为与寻常的铜镜不同——这是一面很破很破的铜镜。
也不知道用了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