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鼠目春光>第一百一十七章 跳反了

天空出现了鱼肚白,血红的太阳先是冒出了一弯倒扣的血牙,慢慢的,整个灰蒙蒙的天际也被这种血红所浸染,就像是太阳的热情,一转眼的功夫,就弥漫了整个天空。

血红的天空倒影在水中,湖面也开始变得火热一般的红,这种红就像可以燃烧一般,逐渐窜上了两旁的翠萍叠嶂的山峦。

金光闪耀,热情的阳光,也点燃了山峦,山上火红的杜鹃花丛,一团团腾飞而起,似雾似血,壮观异常。

我和君莫问坐在一个高高的古树上。

话说,我第一次见到君莫问的时候,他就上站在高高的垂柳古树上,他白衣胜雪,下面的柳树赛翠,白与绿的颜色,和谐又美好。

当时我就知道他是从天而降的神祗,因为清贵逼人,但是,这种感觉,只限于他不说话的时候。

比如现在。

“你能不要发出声音吗?”

我磕一颗松子,转头看他,无辜且可怜:“我没有吃饭!还有,不发出声音,我怎么吃到里面的松子仁?”

君莫问及其不能忍受的皱着英挺的眉毛,冷然:“伸出来!”

“啊?”我不解。

“爪子!”他不耐烦。

“哦!”我摊开白皙洁净的小手,一把刚从松子球上面扣出来的松子,一粒粒饱满的呈现在我的手心,咖啡色很可爱。

君莫问也伸开修长的手,骨节纤细,指尖圆润修长,手心朝下,就像锅盖一样,盖住了我的小手,还有小手上的松子。

不一会儿,他的手打开,我就见原来还是咖啡色的松子,全部连里面的软皮都褪掉了,一粒粒白色的仁儿,像一颗颗珍珠堆在我的手心,阳光下,耀眼异常。

“哇!”我惊叹:“这个法术好!回头教我!”

君莫问斜眼飞了我一眼,继续眼眸深邃的看着前方,我们的前方,除了大片大片火红的杜鹃花丛,就是葱翠入云的高松。

我把松仁握紧,然后打开腰间的小荷包,全部都装了进去。

“为什么不吃?”

我抬头,转过去,眨巴着眼睛看着君莫问,他的目光正落在我的荷包上。

我有些讪讪的红了脸,尴尬道:“太好看了,舍不得吃。”

“蠢光!”他扔下冰冷的两个字,然后又继续望着前方。

看吧,原本对他感激的心情,顿时烟消云散,我现在就想一脚踹他下去,然后再挖个土坑埋了他。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就给我起了这个一个绰号,明明我叫春光,他非得给我换了一个很不讨喜的字。

蠢!

我不用翻字典也明白他这是对我的歧视,轻蔑。

我蠢怎么了?谁让他带着我的?我又没有给他发工资,既然带着我这么的闹心,为什么不把我送回卧龙山,还一个劲儿的跟着他来捉妖。

先是去找黑蛇,我还挺乐意,可是折腾了大半夜,在这守株待兔,这回可不是兔,而是穷凶极恶的蜈蚣精。

话说,我对这只蜈蚣精的印象除了那方面……咳……很强悍意外,就是下手太毒辣,刚才还和他欢好的女人,不到一个时辰就毫不留情的把人家变成了骷髅美女,真是辣手摧花的qín_shòu。

可是,相比于捉拿蜈蚣精,我自认为还是有自知自明的,我没有那个本事。

如果说去青楼,君莫问是用我在做马虎眼,为什么来抓蜈蚣精,他还的拐上我,他不觉得我是个累赘吗?或则说,他根本就对我的小命一点也不在乎。

我叹一口气,白色的雾气从我的嘴巴里胡出来,变成里的形状。

“别吵!”君莫问低沉的吼了我一句。

我翻了个白眼,打不过你,骂不过你,我还不能自怨自艾一下吗?

微风乍起,如果不是看到眼前的华影摇曳,我还没有注意到,空气里有细微的恶臭味,夹杂着那么些血腥味。

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立起来了。

蜈蚣精终于要出现了吗?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君莫问会知道这里是蜈蚣精的必经之路,可是我们干巴巴的守了两个时辰,太阳升起之前有了结果,我还是挺欣慰的。

风越吹越怪异,周围的杜鹃花丛里,发出华沙华沙的声音。

我把耳朵贴在树干上,仔细追寻着那个动静。

忽然,屁股被人一踹,我“哎呀”一声,直接一个倒栽葱就掉了下去,由于没有防备,我们站的地方只有两米来高,所以我结结实实仰起头时,嘴里还叼着几根青草。

呸呸……

我吐着泥土和青草,翻过身,指着树上冷傲孤高的人吼道:“你!”

“别吵!把耳朵贴在泥土上!”他言简意赅的回了我一句,丝毫不觉得就这样踢我下来,有任何的愧疚。

我现在是一个姑娘的身子,他居然敢踹我的香臀,这家伙太……

算了,我吃了个暗亏,我也不敢出去给人说啊。

男人的叫踹女人的屁股,别人还不笑掉大牙,对于君莫问这种没有怜香惜玉的神经,我也算是惊讶、惊愕、惊悚惯了。

他显然有些生气,语气加重,且很低:“耳朵贴在地上!”

我气鼓鼓的瞪他,昂着头和他对持。

奶奶的。

那句话什么说的?以前玩儿《英雄杀》的时候,我的运气一向不怎么的。

选人物的时候,几乎没有做过主公,运气最好的时候,我是忠臣,和主公一伙。

忠臣不好当啊,我只要一出手,不是被傻主给剁掉,就是被内奸给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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