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都市种子王>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农场来客

热热闹闹的两个少年,带着两只小家伙,比潘若明他们更早抵达农场。

红仔和艾萨克熟门熟路,将林曾江画视为哥姐,完全不生疏地挽起袖子,进入厨房帮忙。

白毛小爷淡定地跳到野外,不知去哪儿溜达。从林曾在大榕树上,看到红仔和这只奇特的白毛小猴子,它的外形就没有任何变化,除了因为红仔照料更周到,毛色亮白一些,其他地方还是那小小巧巧,机灵可爱的样子。

与之相反,快两岁的黑背犬赛克变化很大,黑背犬属于巨型犬,成年的直立起来,能超过一个成年人。这个精神的帅小子,早已经不是当初软萌警惕的小模样,它体型矫健,肌肉发达,威猛大气,步伐自信。

它现在完全将照料者红仔当成主人,与艾萨克和江画的关系也很好,唯有看见林曾的时候,态度冷淡,爱理不理。

不知道是不是林曾当初喂养时,忽略过多,疏于照料的缘故。

它的体型逐渐长大,普通的的士和网约车司机很多不愿运载他们。艾萨克和红仔还未成年,又不能开车,所以只能出两倍的价格,找指定的专车司机。

到了农场,红仔松开狗绳,放赛克自由行动。

江画的农场有围墙,不用担心赛克的安全,以及路人的安全。它能够快活地到处溜达。

其实城市之中,并不适合饲养大型犬。许多城市,已经禁止在城市中心饲养大型犬类。不过,清河市暂未实施这项规定。

红仔和艾萨克住在林曾在清河市的复式住宅里,住宅面积很大,还有露天天台,比普通的商品住宅给赛克,能给赛克提供一定的活动空间。

还有小区的配套花园,面积也不小。

饲养一只聪明的大型犬,付出的心血很多。

林曾当时一时心血来潮,买下赛克,却因为忙碌,无法提供足够的照料,所幸有红仔帮忙接手照顾。

不过自此之后,林曾很有自知之明,绝不轻易养猫养狗养宠物。

养狗一时兴起,却要为它十多年的生命负责。

相比林曾,红仔却是一位非常称职的主人。

大约是因为一个人孤苦伶仃,红仔对赛克极好。除了一日三餐,还会每日帮他打理毛发。黑背是需要大量活动的犬类,红仔每天要带它进行两个小时的户外活动,风雨无阻。

“画画姐,哇喔,我最喜欢吃你炸的酥肉了,今天炸了好多啊!满满一整盆!”艾萨克跑进厨房,看到料理台上满满一桌子的菜肴,幸福地高呼喊道。

这个外国小帅哥在清河市生活了快两年,别说是普通话,连清河市的地方方言也说的有模有样。

而且,这小子还有一个小女朋友,是江画的熟人,来自江画老家江凤镇的肉松叔的闺女。

当时艾萨克跟随林曾两人,到江凤镇过年,认识了肉松叔的闺女,那个外表甜美,誓言不当肉松妹的小姑娘。

有着一头飘逸长发,漂亮眼眸,以及西方人深邃脸部轮廓的小帅哥艾萨克,立刻让那位肉松妹心花绽放,两人一来二去,手机联系,就这么成了一对小情侣。

据说,对手工肉松毫无兴趣的肉松妹,找到的这位小男朋友,却对如何制作肉松感兴趣极了。

当时,林曾从江画口中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只能无语望天。

红仔和艾萨克到来大约一小时之后,林曾也接到潘若明的电话,告诉他自己一行人已在门口。

林曾立刻走出别墅,为其开门。

铁门外,除了潘若明,潘老院长还有一脸傻笑的封颜明,还有拄着拐杖的柳涵,和他旁边皮肤黝黑发亮的中年夫妇。

他们应该就是柳涵,现在已经改名为柳晗的亲生父母。他们手里拎着好几个袋子,神色感激看着林曾。

“快进来吧!”林曾笑着招呼他们进来,“潘姨,最近身体怎么样了?”

“托福,年前刚做完体检,医生说身体状态越来越好了。”潘老院长看起来比林曾初见时,年轻许多,消瘦的脸颊丰满,面色更为红润。

林曾引几人进入待客厅落座。

江画别墅设计之初,占地面积不大,许多储物功能室都在室外,主体房间不多,但设计精巧,居住舒适。待客厅也就是林曾和江画平日的饭厅。

小厅内原本铺着地毯,后背林曾换成培元草,围绕桌子,摆放着几张没有椅子腿的竹编坐垫椅,可盘膝靠背而坐。

这种待客风格的小厅,还是比较罕见,更稀罕的是,桌面上待客的点心,不是水果果脯,零食糖果,而是一个青花陶瓷大盆,盆里放着八成满的食物,色泽金黄,肉香飘逸,外皮酥脆,显然是艾萨克垂涎欲滴的美味酥肉。

“我给你们泡一壶茶,这是小画刚炸出来的酥肉,味道很不错,你们尝一尝。”林曾走到旁边的茶柜小吧台,拿出一套茶具,准备烹茶待客。

“林曾,咳咳咳,我们潘姐不喝茶。”一直贴着潘姐坐的封颜明急切地说道。

“不是吧?”林曾疑惑,转头问道,“潘姐来我这里,不是一向都很喜欢小画制作的绿玫瑰花茶吗?怎么口味发生了改变?”

潘若明与江画关系不错,平时联系比林曾还要频繁,江画农场别墅围墙外,种植着林曾当初随手炼制的一种翠绿玫瑰花,除了花色好看,四季开花之外,花香意外能与荔枝香完美融合,放入植物烘干室制作成花茶,味道悠远。

“林哥,这不是孕妇饮食要谨慎嘛!”封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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