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归理论,后来实际的操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二手评估的官员也看出我们是故意低报生产日期,让我们每台支付他1000美金的报酬,否则他就按新的申报;然后开箱检验的时候那个官员看到申报的与名牌上的实在不一致,虽然打好招呼,但是官员看这个差额太大,黑人对于大金额的事情胆子还是小的,汇报了码头海关局长,黑人的事情,官越大要价越高,最后局长又每台拿走5000美金的好处费,后来其他理货负责人,保安啊,前前后后又拿走1000美金好处费,最终我们每台赚了2000美金,合计4万美金25万人民币。
但是没想到这4万美金到了我跟白皛手里不到一小时,就已经不能算作我们的钱了,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