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媳妇的?”
“嗯,他们大多没领结婚证,未婚先育就是计划外生育,按规定是要处以罚款的。普通人超生躲躲藏藏,顶多去扒他家房子。买媳妇生孩子不仅违法而且犯罪,他们要是敢逃就是逃犯,就要发通缉令全国追捕。良庄一下子抓几十个,能够体现出县委县政府在打拐上的决心,所以县领导认为只要宣传到位,征收工作应该不难做。”
这哪是打拐专项行动,这分明是罚款专项行动。
韩博被搞得啼笑皆非,忍不住问:“买媳妇生孩子的全县能有多少,能罚多少,就算全罚上来又能顶多大事?”
“县里上午安排各乡镇和我们公安局摸过底,把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关于严惩拐、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之前的算上,全县真不少。集中清理一下,没办结婚证的补办结婚证,计划外生育的把罚金收上来,顺便帮那些孩子把户口上了,同时对那些想买媳妇的人能够起到一定威慑作用,一举几得,不是什么坏事。“
光计划外生育罚款不一定能威慑住,韩博又问道:“吉主任,这是不是意味着对那些买媳妇的人来个一刀切,只要缴纳罚款就既往不咎?”
“怎么可能,收买拐妇女违法犯罪,我们公安机关一样要查处,态度好的管制,态度恶劣的移送检察院起诉。”
“什么叫态度好?”
“各乡镇要成立工作组,敦促那些买媳妇的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一星期内办理取保候审,逾期不办理的严厉打击。”
明白了,各乡镇想收一计划外生育的罚金渡年关,局里打算利用这个机会罚没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
对那些买媳妇的人,《关于严惩拐、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没有处以罚金的条款。局里只有打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主意,三天两头传讯,只要一次没及时到案,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将保证金罚没上缴国库,然后再返还到局里。
同样是打拐,出发点不一样。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专项行动结束之后,至少两三年内没人再敢买媳妇,除非他做好被公安和计生部门重罚的心理准备,确实能威慑住那些想买媳妇的人,进而达到“没有买,就没有”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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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前例的55个,真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偷着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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