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老许的笑话实在太好笑,搞得我们都喷了。
“哇,哈哈!”我们已经大笑得前合后仰,愣然忘记了自己还在踢键子。
“喂,小心!”突然有人呼喝。
“什么?”我疑惑回头。
啪!
在众人惊骇的眼神之中,我做出了一个惊掉所以人的下巴的动作。
一脚踢中一个条大白腿的声音,还有就是脚下刹不了车,继续向那女孩撞去的趋势。嗯,好吧,老子竟然一脚踢在了人家女同学大腿上!霎时间,只感觉腿间的力气还拼命向着人家的大腿冲去,脚尖传来对方犹如棉花般的腿肉,都陷进入了,我可以想象自己那时一定是憋得脸色通红,但就是收不住脚。
事情发生在电光火石间,但我的心已经沉了,已经知道这一脚一定踢得人家女同学不轻。
连忙伸手把她扶回座位去,这才发现她的脸色,也没有比我好多少,红得能滴出血来。只不过后面还有几个忍俊不禁损友,我差点就是要她掀裤子让我看看伤势,但一看哥那一脚的位置,简直是神腿一伸,竟然是她敏感的三角地带往左一点。
“靠,能不能不这么准啊?”我心里苦笑,刚刚笑别人技术不行,这一下自己差点就中两腿之间了,这玩笑开大发了!
“还痛吗?”我已经欲哭无泪,把想帮人家揉揉的手,尴尬地从空中带了回来,伸手揉人家女同学三角地带?显然当时的我没有那么大条的神经,做出那样惊世骇俗的事来。
“没事。”
“……”
再说下去,倒霉的我就快语无伦次了。
“好些了吗?”
“好了!”对于我的问候,她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上一个课间是去厕所了,应该查看了一下,被本人天残一脚踢中的大腿根部,从她的表情来看,那一脚一定是踢得不轻就是了。
“你竟然模仿那家伙,学得挺快,有前途!”后来‘鼻皿’他们说起这事,都不厚道地笑了。
不过他们也没有笑太久,因为那腿伤,我送跌打油;一来二往的,我的第一段恋情开始了。
她叫陈姿婷,是班里的中等生;读过小学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班里最容易被人记住不是学霸,就是最会捣蛋的学生。而作为中等生,那就是不太好意思了,要不是坐得太近,或住得太近这种情况下,才会对这等人有点熟悉;至于其它人,呵呵,扔在人海中就消失的存在,那是不可能容易被人记住的人。
而陈姿婷就是扔人群中马上消失这一行列中人。不过她却是成为了我的眼中就算化成灰,我也能在人群之中一眼就能认得出的人,因为她阴差阳错之间成为了我的人生中的第一次。
她半眯着眼,鼓起还有点婴儿肥的小尖脸,样子甚是可爱得紧,瞄着我就像小猫已经把猎物把玩于手中了一般,喂,你这是神马表情?
我惊恐万状,下一秒回应我的是一爪子下来。意料之外,这一爪子很温柔怎么看怎么像是抚摸过来一般,舒服得我直哼哼。
“你这样不努力,要是一不小心要留级就麻烦了!”
“来,我来教你。”
我“……”这是好为人师吗?
不过从此我和婷婷就这样走在了一起,我们一起学习,一起逛街,一起在校园散步,一起吃饭……开始了我美好而苦涩的初恋阶段。
……
岁月如歌,其中有我们留下的欢笑与悲伤。
在我们的的学生时期,周小杰算是我们之中最喜欢唱歌的一个。不过他的歌唱事业,也只有洗澡时或和我们几个在一起时才会唱出来。
他的歌声无限接近张信哲,《爱如潮水》不用上麦,就有从滤音器中出来的效果,大家都喜欢听他唱歌,可惜这小子很怕人,人多他就不敢出声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传说中的‘密集人群恐惧症’。
我们都说这不过是他的个人心理问题而已,试都没有试过怎么知道?又不见你小子在篮球场上纵横撒汗,笑傲一方时,没有奇葩的‘人群密集恐惧症’。
“借口!”‘鼻皿’谭荣相直接定义道。
其实学校能把我们死党一共五个,除了王得全那小子单飞外,编了四个人入同一间宿舍,简直是人品大爆发。
“其实,没有什么好怕的,有我们几个忠实的听众,只要你开个唱,我们一定会拍掌的,有什么怕丢脸?”我也很义气地说道,不过大家说得都比较平淡,因为这种怂恿周小杰上台唱歌的事,已经不止一次成为我们训练口才的话题,我记得最牛叉一次土豪许淳享把悬赏挂到了他当时最引从为傲的平板电脑半年的使用权·也没有凑效,很次都无功而返罢,严重打击了我们热情。
“你……你们不懂。”周小杰的反对声音相当没有底气。
“其实,我怀疑你小子是不是小时候被人说害怕了。”许淳亨幽幽来了句,因为这事他大概知道点内情。
“小时候?”我和谭荣相不约而同地看向许淳亨。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是有人说张的声音有些太监的味道而已。”我们三个同时看向周小杰,果然这家伙,一脸无辜:“不过我也说过,张信哲的声音绝对是天赋加技术的表现,一首《爱如潮水》说他太监的那些人,不过是不懂得欣赏人家的音乐造诣罢了。”
“嘻嘻,能容我说个又臭又长的励志故事么?”我道,其他的三个都看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