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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道理,黑亦辰懂,金娆之更懂。
金娆之盯着黑亦辰的眼睛,道:“亦辰,你老实告诉我,你对金珠有没有感情?”
黑亦辰眼眸中出现一丝挣扎,他快速避开了金娆之的美眸,道:“娆之,你是聪明人,你觉得谈论这个话题有意义嘛?相爱又如何,不爱又如何?两人既然不可能在一起,就不要有开始。”
金娆之讥笑道:“哼,说得跟圣人一般,我看你能不能一辈子都能保持这份清醒。你上次说,你爱上了别人,是为了让金珠死了这条心,并非真的对吧?”
黑亦辰紧了紧袖袍内的拳头,反问道:“你说呢?”
金娆之骂了一句“狡猾”,骂完自己觉得好笑,不由得笑了起来。
黑亦辰趁机道:“你先别说我,说说你吧。李利兄弟默默守护了你那么多年,你难道看不出他对你的痴情?我还以为从封地回来之后,你们就能谈婚论嫁,兄弟们都等着和你们的喜酒呢。可是直到如今,你们之间依然没有任何进展。却又是为何?”
金娆之脸一红,忸怩地说道:“你替他问的?”
黑亦辰笑道:“你可是有言在先,知无不言的。替谁问。不是一个答案?”
金娆之迅速看向李利,他正被宁二围着灌酒,还时不时转过身看着金娆之傻乐。
看李利的样子,应该被灌得差不多了。金娆之心疼极了,本想抽身去救李利,但自己又答应了黑亦辰,于是就作罢了。
金娆之幽幽道:“我配不上他。”
黑亦辰对感情的事还是比较迟钝,他不解地继续追问道:“你贵为郡主,身份尊贵,而李利兄弟虽是孤儿,却也是李家人,出身血脉也不差,门第相当,又是郎才女貌,你们最为登对。你如何说出这种话?”
金娆之白了他一眼,对黑亦辰的迟钝有点恼怒。不过自己有言在先,必须把意思表达完整才行。
“并非身份问题。我是被弃之妇,没有资格做人妻子。”
被弃之妇,没有资格做正妻,只能做人的妾侍,这是许多人的观点。
金娆之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也就是说,自己是爱李利的,只是李利未婚,自己没有资格嫁过去。
黑亦辰顿时恍然大悟,一拍脑袋笑道:“娆之你贵为郡主,怎么思想这么守旧?我在想,如果两人相爱,可以双宿双栖,并不期望多出另外一个人。我想李利兄弟这么痴情的人,应该正是这一想法。所以他不打算另外再找一个,因为那只是形式,对两人的感情却是一辈子的羁绊。你为何强迫他绑在另一个女子身上呢?你觉得,这是爱吗?”
金娆之困惑地说道:“夫家不是一直在追求传宗接代吗?”
黑亦辰笑道:“这个任务,你也可以完成。”
黑亦辰突然觉得玩笑开大了,怕金娆之怪罪,一下子不知所措。
还好金娆之脸染胭脂,直至耳根,压根没有心思去责怪他,“嘤咛”一声站起身就跑了。
好不容易脱身的火智宸迈着踉跄的步伐走过来,嘴里调侃道:“你这黑大阁主什么时候做起了红娘了?”
黑亦辰眼睛故作恶狠狠地瞪道:“瞎说啥!为兄弟,什么都得做。喂智宸,人家灌你你就喝呀?得多笨的脑子!”
火智宸不屑地说道:“还不是你害的?兄弟们敬酒,还能不喝完吗?”
实在没救了!黑亦辰不悦地骂道:“那好吧,那你滚回去继续喝,喝死你!哼!”
......
灵狐王国的繁华,远胜于新暗幽城。
古老的街景,有干净宽敞的马路,无数的人穿梭而行,闹市街头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叮铃铃!叮铃铃!”
一阵阵急促的马铃声响彻了大街小巷,城里的人对此异常熟悉。但它并没有影响到人们逛街的热情,人们只是侧侧身体,与一条长长的马队擦肩而过,偶然还会因为马队的壮观,吸引了不少人眼球,还能偶尔瞥上一眼。
这种商队隔三差五就会大规模出现在这繁华的大街,这里的人们早已经习以为常了,今天这支队伍略显些豪华而已,与平常的帮派并无什么不同。
“马帮主,又率队出征了?”
“马帮主,这一次你记得带点好东西回来哦,我出大价钱!上次你帮我带回来的那批矿,我们狠狠地赚了一笔。”
“马帮主,一路顺风!”
“……”
街上商铺的老板,显然对这支队伍很熟悉,他们热情地对着马队的领头人打着招呼,希望能得到一些意外的关照。
被称为马帮主的,叫马逢春,天马帮帮主,是一位中年男子。中等身材,四方脸庞,因为常年跑生意,身上透出一种和悦又彪悍的气魄。
马逢春帮主耐心地一一回应了店主的热情,还时不时因为笑意,露出一口整齐且微黄的牙齿。
一般马帮与各家商号之间,也存在着互利互助的关系。有的马锅头(马帮的合伙人之一)经过自己的努力,积累了一定资金,然后有了自己的商号,有了商号以后,更得力于马帮的支持。
他身后跟着一个颇为俊朗的年轻人,尽管他一副满不在乎的低调神态,依然会吸引一些少女把眼光投注在他身上。
那年轻后面是一个健硕高大的后生,最抢眼的是他肩上扛着的一把千钧的大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