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出一只手扒住车窗,睁着丢在周瑾初身上:“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
“我给缝上了,你回家再看。”
周瑾初说过,因为要赔钱给他代言产品的公司,家里没剩多少现金,他都开始收外债了。
“……”周瑾初捏着小包给递了回来,“那我不会拿的。”
“不值钱的。”肖凌霄说,“你收着吧。”
周瑾初又示意对方拿走。
“……唔,”肖凌霄说,“这是我给的,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
“我叫做肖凌霄。”肖凌霄想了想,有些期待地问,“你,你看见我,有什么感觉么?”他想,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差不多两年了,朝夕相处,亲密无间,互相保护,彼此都是对方最为重要的存在。
“……?”周瑾初的样子十分冷淡,明显只将对方当成普通影迷。
肖凌霄很失望地想:他怎么会没反应呢?
他又突然想到,在第一步电影《虎毒》的首映仪式上,在仅凭着摸爪就能认出自己之后,瑾初曾说过:“当你碰到它时,会觉得很熟悉,你会知道是它。即使条件更加严苛,只要让我看见,我都能够知道是它。”
是真的么……
肖凌霄觉得自己得了失心疯,竟然chua地一下,动作十分迅速,真的伸手摸了摸周瑾初的手!
修长的手指就在窗旁边,肖凌霄一下子偷袭成功。
他没指望周瑾初能知道一切,而是,只要对方能有一点点的感觉,不用那种看过路人的眼神看他就好了。
他很相信周瑾初那时说的话。
肖凌霄根本不知道如接近对方,更不知道如何才能走进那个人心里,因为周瑾初对陌生的人几乎没有兴趣。他只能寄希望于一些很玄幻的东西。
然而,一贯好脾气的周瑾初却是真正表现出了蕴怒。
他说:“你干什么你?!”
在他眼里,这个影迷简直是个变态,居然直接上手摸他的手。
也不知道小包里是什么东西……不会也是非常变态的物品吧……
“……!”当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肖凌霄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
肖凌霄啊肖凌霄,当了两年的狗,你的智商也坏了吗?!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满足于当狗中的聪明狗,智商也就是这个程度了。
他羞愧难当,最后对着周瑾初说了句:“我定会帮你洗脱冤枉的!”
说完,就一溜烟儿地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