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要隐藏的是这个。
“吓着了?”石樱翻身坐起来,摆手叫屋里的其他人都先出去,这才问了林雨桐一句。
林雨桐摇摇头:“这是怎么来的?”
“三十三岁白手起家,哪有那么容易的。”石樱看着林雨桐给朱珠按摩脚底,心里突然有点羡慕,有个孩子就有人真心心疼,这种感觉好像还不赖。她端起边上的水喝了一口,“当时你外公把你抱回国内,你妈那段时间就跟疯了一样。除了上学,到处打工赚钱。早上给人送报纸送牛奶,中午去参观洗盘子。晚上去各种通宵营业的酒吧当侍者。一晚上能睡上两三个小时就算不错的了。后来,她在酒吧听一个从非洲过来的黑人姑娘说了他们那的情况,那边战乱频发,但越是没人去的地方,走通了商机就越大。因此,她休学了一年,一个人去了非洲。经历了什么谁也不知道,但是回来的时候,身上就多了这么一个差点要了她命的伤疤。当时伤口还没有完全痊愈,比你现在看到的要狰狞的多。然后她回归了学校,开始创立了现在的栖凰。”
关键的部分石樱也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的原始资金,是拿命在非洲拼回来的。
“对你妈好点,她其实挺不容易的。”石樱重新趴下,“她都不敢叫你们看见吧。平时都是叫人给贴纹身遮挡的。”
所以哪怕是林博恐怕也不知道。
技师进来询问还需要什么服务,石樱就不再提之前的话题了。她叫人再加了一张床给林雨桐,然后叫她们进来再给按按。
朱珠只觉得这一觉睡的真香,睁开眼只觉得整个人都变得轻盈了,“你们这里换技师了?手艺不错。”说着,就要掏钱给人家小费。
石樱撇了撇嘴:“你闺女给按的,小费就免了。”什么手艺好,我看就是心理作用。有个闺女了不起吗?臭显摆什么呢?
朱珠愕然的朝林雨桐看去,然后摸了摸后腰,尴尬的一笑:“你看见了?是不是特丑?”
“改天回家我给你画个彩绘,不怕水洗的。想换花样的时候我给你重新画。”林雨桐说着就起身,“时间不早了,都五点了。”
从一点到五点,整整做了四个小时。
叫了餐点,就在放在里随便吃了一点。吃饭的时候朱珠不停的看着林雨桐笑,把沙拉里的花菜之类全挑到她自己的盘子里,然后把黄桃樱桃这些都扒拉给林雨桐。林雨桐一愣,没在一起生活几天,她倒是把自己的喜好全都记在心里。
“一会儿要穿礼服,别把小肚子吃的鼓起来,随便的吃一点,等结束了回家再吃。”朱珠说着,脸上笑的跟朵花似得。
石樱将叉子放下,“我吃好了,你们母女俩慢慢来吧。”
朱珠摆摆手半点都不在意,“那咱们晚上再见。”
迫不及待的撵人!好稀罕么?
吃完饭重新梳洗,叫化妆师在外面等着,两人进了里间去换礼服。朱珠一件白色的立领衬衫,下面是一条黑色的高腰紧身长裙,显得干练又不失妩媚。这一扭头看见林雨桐一条白色红色盘扣的中袖旗袍,外面搭了一条黑色的披帛,那料子光打上面闪过一丝流光。首饰不多,只两件,但光是这两件古董首饰,五百万都不止。“你奶奶这是真舍得!好看!”
林雨桐心说,把一千万贴在身上谁都会变的好看。
林博等在楼下,看到盛装的母女二人,先是愣了一下,紧跟着就咧着嘴笑:“好看!我闺女这么打扮真好看。”
朱珠轻轻的咳嗽了一声,然后眼珠子四处乱转。
林雨桐给林博使了个眼色,林博好似漫不经心的瞥了朱珠一眼,“凑活!还凑活吧。”又是黑又是白的,哪里好看?瞧我闺女多会穿,红色的盘扣跟一个个小凤凰似得,多亮眼。正腹诽呢,就见酒店的服务员抱着花瓶要往楼上去,应该是给楼上的哪个房间换鲜花。他眼睛一亮,抓了两张红票票塞给服务员,然后从人家那花瓶里拿着一支红玫瑰,塞到朱珠的手里,“拿着……”说着话却不敢看朱珠的脸,“这叫画龙点睛懂不懂?”
“送我的?”朱珠似笑非笑的转着手里的玫瑰。
“什么送……”林博看了一眼林雨桐,脸色瞬间就严肃下来,又不是很自在的轻咳一声,“什么送不送的,穿的这么素,我怕你出去给我丢人。”连个首饰都不带,再一看双手连个戒指都没有,该天带着女人买几件首饰去!抠死算了,连个首饰都不知道买!这么出去,自己成了连老婆都养不起的人了。这么想着,脸上就带着点嫌弃:“走走走!再不走就斥迟到了。”
林雨桐抿嘴一笑,林博的耳朵已经红的快成透明的了。
一家三口到的时候,林渊也刚到,他朝林雨桐招手:“别管你爸你妈,今晚你给大伯当女伴。”以前都是公司的秘书偶尔跟着,这次谁也没带,就带着大侄女了。
林博撇撇嘴,不赶紧找个女朋友算怎么回事?自己还想带着闺女见见朋友呢。
于是,林雨桐大大方方的挎着林渊的胳膊往里面去了。酒店里红地毯铺地,周围都是媒体的□□短炮,一脚踏进去,闪光灯就闪个不停。
林渊根本不管这些,只低头问林雨桐:“听你奶奶说,这些人脉关系你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