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也透着一股破旧的味道,卧室里面却布置的很不错。穿的是麻布衣服,都是五成新以下,吃的喝的却是上好的。头上的发簪,是木头做的,衣袖下面却藏着赤金的手镯。

石头隐在暗处,看得眉头直皱。

大伯母马氏哈哈大笑:“相公啊,这一次咱们去了齐国,好好立一大功,皇上答应过咱们,只要立下大功,就会封你为侯爷。到时候,我就是侯夫人了,咱们一家就要发达了!”

而云福却看着得意忘形的妻子,心里有一个小人儿在抱着脑袋大喊:哎呦喂,我怎么就这么命苦,遇上了这么一个愚蠢的女人啊!

当年,他怎么就瞎了眼,竟然会认为这女人是个百里挑一的?唉,说起来,都是泪啊!要不是这个蠢货,他还不至于会被皇上注意上,给他派了这么一个苦差事!

“这哪里是什么好事啊?你以为,那大功是那么好立的么?你以为,云初一是个傻子么?你以为,齐国的国王,是个傻子么?!”云福气得暴跳如雷,用手指着自己的妻子,恨不得给她两个耳光。

马氏不服气的道:“就算不是傻子,也不是什么聪明的人,那两人咱们又不是不认识?当初,你不是也见过那个唐锐么?就一个傻不愣登的山里汉子,也是走了狗屎运,才会有机会当上国王的!那个云初一,也不是个多聪明的人,不然的话,为啥还会被美丽耍得团团转,最后被逼得替嫁,也老老实实的受了?”

提起这个,云福气就不打一处来:“你还说?你这个败家娘们,当初若不是你带头搅三搅四,如今美丽就是齐国的王后了!你这个蠢货,真是气死我了!”

云福越说就越气,抬脚就踢了马氏一脚。

马氏疼得龇牙咧嘴,却眼睛一亮,连忙兴奋的道:“相公啊,干脆这次让美丽也跟着一起去齐国好了?”

云福瞪了她一眼:“蠢货,美丽跟初一有仇,初一一定恨死美丽了!美丽去了齐国,初一哪里还能理睬我们?”

马氏却笑嘻嘻的:“不用初一理睬我们,只要唐锐肯理睬美丽就比什么都要强,初一那死丫头,我还不稀罕她理睬呢!”

云福皱眉,疑惑道:“那唐锐,他能理睬美丽么?如今,他可是国王,身份地位不一样了!”

马氏却信心百倍:“你放心好了,想当初唐锐可是很稀罕美丽的,他之所以会跟初一和离,也是因为放不下美丽,一心惦记着美丽,二人这才和离的!”

云福默默想了想,也觉得确实是这么回事,就点点头:“嗯,这也是一个办法,就带着美丽一起去吧!只是,女婿和孩子们,要怎么办?”

马氏撇撇嘴:“自然留下了,那窝囊废我早就看不惯了,不过是一个知府的儿子,眼睛都长到头顶上去了。平日里见了我,哪里有半点女婿的自觉,就跟见到远房亲戚似的,一点也不热络不恭敬。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老爹不但没有升官,反而赋闲在家了。

他自己虽然是个举人,却没有什么大的能耐,以前有他父亲罩着还好一点,还能在衙门里做个县丞什么的。他爹不做官了,他立马就被人给排挤得呆不下去,只好辞官不做了。如今,能来这个地方做县令,还是借了咱们的光呢!要不是皇上看重咱们,想起有他这么一个人,他哪里还能有一方父母官的机会?”

又忍不住深深叹息:“唉,早知道这样的话,当初打死也不拆散云初一跟白希欢。这样的话,美丽就不得不嫁给唐锐,今天咱们就是国王的岳父岳母了!”

自从知道唐锐如今成了齐国的国王只好,她的肠子都悔青了!不,早在知道唐锐是晋王的儿子的时候,她的肠子就悔青了!

一个知府的儿子,如何可以跟王爷的儿子相比啊?跟国王,就更加没得比了!

她对云岚,也无比的怨恨。

云福也忍不住深深叹息:“唉,说的是啊!好好的机会,就这样错事了!当初,都是美丽不懂事,不过是一个什么都不是的白希欢,就把她的心给迷住了。没有出息的东西,当初唐锐那么喜欢她,若是嫁给了唐锐,如今这齐国的天下,还不是咱们的囊中之物!”

石头听得不禁嘴角直抽:好大的脸啊,要不要脸啊?!野心可不小啊,贪心不足,心思也够龌龊的了!

马氏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现在也不迟,美丽保养的不错,看上去还很水嫩。就凭唐锐过去对她的情分,只要美丽对他哭着哀求,他一定不舍得伤害她,至少会给她一个外室的身份。日后,等美丽为他生下儿子了,肯定会把她接进王宫,给她一个妃子的身份的!”

云美丽刚好来找父母叙话,听到母亲这一番话,顿时满脸娇羞,心潮起伏,眼神乱飞。

“娘,看你说的!”她使劲的一跺脚,故意跟母亲撒娇。

石头只觉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恶心死了!没皮没脸的丑女人!

都快三十岁了,眼角的皱纹都能夹死苍蝇了,容貌虽然还不错,然而跟二姐相比,却差太远了!二姐跟云美丽差不多大,看上去却跟只有二十岁一样,肌肤白希水嫩,看不到半点皱纹。

嗯,其实很多人都说,二姐其实看上去不会超过十八岁!这不是恭维,这说的是实话,好些十八岁的姑娘,还没有二姐水灵呢!

云美丽想要跟二姐争男人,做梦去吧!

诸葛天明如果看得上这样的人,又或者会搭理云美丽,他愿意跪在地


状态提示:第54章 故人--第3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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