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书,让我离开!”

将来的事情,谁能预料得到?古往今来,乃至后世那文明社会,多少原本极其相爱的人,最终都以悲剧收场。而且,受伤的那一个人,大多数都是女子。

男人啊,容易变心,容易有一个有一个的“”真爱。她可不想有那么一天,丈夫带着真爱回家,还不肯和离,日日夜夜的让那女人在她的跟前晃悠,扎她的心,戳她的眼珠子。

她的态度十分的坚决。

沈湛无奈,只好点头:“好,我答应你,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尊重你的意思!”

余安之满意的点头:“谢谢,你安心养伤吧!我去给你煲汤做饭,大概要我去给你煲汤做饭,大概要个时辰,你好好歇着吧!”

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征服他的胃。

这个道理,从古至今,再到后世,都是至理名言。

虽然,如今这社会,但凡有点金钱或者地位的,家里都有厨娘。然而,能吃到妻子亲自做的美味佳肴,作为一个丈夫,还是会喜欢开心的。

其实,余安之也希望自己的未来夫君,可以给自己做饭做菜。不过,在这个时代,也只能想一想,做个美梦。以这个时代男人的个性来看,想让男人下厨,那几乎跟上青天的难度差不多。

君子远庖厨啊!

没有办法,封建社会,是典型的父系社会。女人,是没有什么地位的。

然而,沈湛却给了她一个惊喜。

沈湛说:“那就辛苦了,日后等我伤好了,我做饭菜给你吃!”

余安之又惊又喜:“怎么,你也会做饭菜?”

沈湛笑米米的点头“嗯,当初去边关从军的时候,在伙房呆过一段时间。当时,大厨是个厨艺很高的,为人又很热心,很是教了我几道好菜。”

提起做菜,他没有半点异样,反而给她一种很自豪的感觉。

余安之随口称赞:“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做菜做饭也算是一门手艺,一个特长,值得称许。艺多不压身,会做饭菜,也是一种生存的手段,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着。”

她的态度,让沈湛很是喜欢:“谢谢你这么说,谢谢你的认同,看来咱俩还真是志同道合。”

他觉得,余安之很对他的脾气,投缘的很。

之前,无论他跟谁说起自己会做饭菜,而且手艺不错,对方不管是男女还是老少,看他的目光都带着异样:有吃惊,有不解,有轻视,有嘲讽,也有恨铁不成钢等等,就是没有理解,没有称许,没有认同。

余安之笑了:“说的是呢,没有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可实在是不多见了。很高兴,可以认识你,可以有你这么好的人相伴终身。”

她有一种中了大奖的感觉。

愿意为妻子下厨的男人,一般来说,会是个好男人。尤其,在这个古代社会,就更加难能可贵了。

一个时辰之后,余安之在沈湛住的卧室里,摆放了一个小桌子。四菜一汤,两个开胃小菜,摆了满桌:人参乌鸡汤、小鸡炖蘑菇、清蒸皖鱼、糖醋排骨、清炒芥菜、凉拌小黄瓜、凉拌莴笋。

色香味俱佳,沈湛看得食指大动,吃的门口留香。

“好菜,美味佳肴啊!”沈湛边吃边夸,十分的满意,喜不自禁。

嘿嘿,日后,他可算是有口福了!这丫头做的饭菜,堪比御厨了,不,是比御厨做的还要好吃。这几道菜,一看就知道,食材简单常见,并没有加什么高汤和名贵调料烹调。每一道菜,都是原汁原味,却好吃极了!

这样的美味,用普通食材做出的美味,御厨都要甘拜下风。

“好吃,太棒了!”沈湛夸了又夸,心满意足,笑容可掬:“安之,谢谢你,辛苦了!”

这么美丽,这么善良,这么坚强果敢,这么睿智的好姑娘,他得赶紧娶回家去啊!

沈湛的表现,让余安之对他的好感又多一分,更加坚定了跟他在一起的决心和信心。

看来,他确实是喜欢她的,选择他是多么合适的一件事情啊!

余安之派了春草回去,请爹娘过来。

第二天,晌午时分,余航和云氏就风风火火的来到了庄子里。

云氏,正是余安之的母亲。

沈湛来到厅堂和未来岳父岳母相见。

对的,一天*过去,沈湛的伤已经好了很多,可以下地活动了,还可以做一点简单的运动,比如伸胳膊伸腿的,自己吃饭喝汤,自己穿衣服鞋袜,这些都可以做到了。

这要归功于余安之的空间泉水。

没错,余安之有一个随身空间。这个空间,是在上一世,就跟随着余安之的。那是一个戒指空间,是余安之救了一个受伤的老人,把老人安之在医馆里救治,又给了三百两银子给老人。老人为了表示感谢,硬塞给她的一枚古旧的戒指,发现那是随身空间之后,她找了老人很久,想要把戒指还给老人。可是,奇怪的是,那老人怎么都找不到,仿佛是凭空消失了一般。

那戒指的秘密,看来老人家早就知道,是特意给她的巨大的回报。这,就是好人有好报,种善因得善果吧?

是的,一定是这样的。

戒指空间,大约有三千个平方米,还有一栋小木屋。这小木屋,卧室、厨房、洗水间、仓库、书房,都一应俱全。还有几块菜地,一个种满了果树的小山坡,小山坡的脚下,有一个泉眼,泉眼跟前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流。

小溪流,流向菜地,浇灌滋润着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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