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林逸起了个大早,先是把自装了一下,然后拿出自己的诺基亚手机,寻思着给郭子兴打个电话。
看看时间,还早,怕人家还没起床,于是林逸就有些心急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好不容易熬到9点钟,觉得这时候应该差不多了,于是就按照名片上的号码,打了过去。
电话打了三遍,都没人接听。
林逸的心立马就凉了一大半。
难道人家忽悠自己?!
自己可是花了500块买了这么多旧书。
刚才林逸是心急,现在是心焦。
又等了四十来分钟,看看时间差不多已经十点钟了,林逸又打电话过去。
电话在响了七声以后,有人接听。
“你好,请问是郭子兴先生吗?”林逸尽量将自己的声音变得稳重一些。
那头,“你是---哦,是不是姓林的小兄弟?”对方似乎突然想起来了。
“是我,你上次不是说,我如果有好书可以找你……”林逸很淡定,把自己的情况说了出来。
果然,那个郭子兴并不是个大忽悠,一听有货,就约好了林逸在附近的快餐店见面。
……
麦当劳快餐店前,林逸白衣黑裤,背着一个硕大的鱼皮袋,很不合时宜地站在装潢华丽的麦当劳门前。
从他背着袋子的模样来看,像是个收废品的,从他挺直的腰杆,淡定的姿态来看,却又像是个做生意的。
林逸表面淡定从容,实际上也有些不好意思,背着一大鱼皮袋的旧书,倒还真成了名副其实的“书贩”。
走进快餐店,找了一处僻静的地方坐下,林逸无视那些轻蔑或好奇的眼光,将鱼皮口袋放到旁边的座位上,然后兴趣盎然地打量四周。
像麦当劳这种快餐店他不是没来过,只是来过的次数不多,记得有一次饭店同事过生日在这里举办了派对,单单那一次就花了六百多。在林逸看来,还不如去火锅店搓一顿。
此时麦当劳里面的客人并不多,只有几个打扮时髦的男女在吃着薯条,喝着饮料;吧台,几个身穿红色短袖上衣的女员工在招呼客人。
林逸见人家有吃有喝,就也不客气从鱼皮袋里摸出一瓶矿泉水来,拧开盖子,喝了几口。
如今创业阶段,能省就省。
十点钟的阳光透过窗户玻璃,洒了进来。
林逸眯起眼睛,看着窗外那开始繁忙的人流,忽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寂寥,仿佛自己不属于他们一类,而是一个特异存在的个体,世界本无情,又是如此的大,渺小的自己怎样才能彰显那微不足道的存在。
政治精英。
红顶商人。
文娱明星。
体育达人。
这些才是上帝的宠儿,这些才是构成世界的主体。
你和我,只是沙粒般不显眼的陪衬。
就在林逸遐思时,只见外面停下一辆黑色的轿车,德国大众系的。中档车,不算好,也不算坏。可就是这样的车,也足够一些人奋斗一辈子。
郭子兴从车上下来,穿着一件黑色t恤,t恤上面印着nba球星头像,看起来还是个球迷。
郭子兴下了车,并没立马进店,而是很热的样子,掏出兜里的手巾擦了擦脸,这才看看四周,迈步推开快餐店的门走了进来。
他一走进来,林逸就在不远处朝他招手。
郭子兴看到他,笑着过来。
人未到,洪亮的笑声先到,“小兄弟,等急了吧!没办法,这几天我事儿忙,有时候连饭都吃不上---怎么没点东西?这里的烤鸡翅,还有薯条什么的很不错……”
林逸可不会说要省钱,“我不饿---”
“那也要一些饮料啊,这大热天的……”郭子兴看了看林逸的矿泉水,“喝这东西没味---雪碧,可乐你喝什么?”
“就可乐吧。”林逸也不好意思拒绝他的好意。
“好叻,你稍等一下。”郭子兴去了吧台处。
须臾,只见他端了一大盘子的东西过来,什么鸡腿鸡翅还有汉堡包,都快堆成一座小山。
“这些东西是我点的,也不要知道你喜欢吃啥,就随便吃!”郭子兴显得很豪爽。
林逸再淡定也不好意思了,他向来不喜欢占人家便宜,就道:“东西太多了,怕是吃不完。”
“吃不完打包呀,咱绝不浪费粮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我三岁都会背了。”郭子兴显得兴趣高昂,拿起一个鸡腿就大啃起来。
林逸见他先开吃,不提买书的事儿,也不好意思主动开口,就也拿了薯条沾着番茄酱吃了起来。
郭子兴像是真的没吃饭,不大一会儿,就吃光了六个鸡腿,五个汉堡,就这样还意犹未尽的样子,又一口气喝光三大杯可乐,这才打了一个饱嗝。
这时林逸也不好意思继续吃了,实际上他吃东西很慢,眼见郭子兴把一大盘的东西吃了一大半,他的胃口也被吊了起来,可惜,郭子兴却把餐盘腾开,开始谈生意了。
“先看看货吧,只要是我喜欢的,品相好的,我都要。”郭子兴显露大书贩本色,绝对不是董眼镜,刘三两和王黑子之流可比。
林逸用纸巾擦擦嘴,又细致地擦了擦手,免得等会儿把油污沾到书上。
他本来就有洁癖,所以不管是自己,还是身边的东西,都喜欢弄的干干净净。
却不知,他这个小动作,却得郭子兴赞扬。
郭子兴是做旧书生意的,又开了很大的书店,接触的书贩很多,不过那些书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