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还是那副淡然的鸟模样,“是啊,你以为呢?”
“靠!”曹一刀狠狠地拍了光头一下,“我它妈费那么多唾沫干啥!”
原本以为林逸会舍不得把车借给自己开,可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儿。
绕了半天,车钥匙还是丢给了自己。
……
林逸不是傻瓜,他深知曹一刀这货的为人,市侩,小气,偶尔还喜欢耍滑头,没有郭子兴那么仗义,那么有黄教头那么义气,可是林逸还是接受了这个朋友,原因很简单,老曹虽然很”无耻“,却喜欢把无耻露在外面,像这样无耻的人,能够毫不藏私地把无耻全都表露出来,并且告诉林逸,我就是这样一个没道德没底线喜欢低级趣味猪八戒样式的憨货,你说,让林逸怎么把他踢开?
林逸有时候看书多了,难免沾染了一些读书人的习气,在某些方面不够“黑”,不够“奸”,像“一本100万的书,换一辆300万的路虎”这样黑心的话,他就说不出来,可是老曹却做到了,下贱无底线,无耻有根源,在性格方面和林逸简直是个互补。
除此之外,林逸不是不喜欢车,可是他没车库——租赁的车库藏了书,房子也是租的,再加上他没驾照,车子没挂牌,对于林逸来说,这辆貌似豪华气派上档次的牛车,简直就是个大累赘。
既然是累赘,就该丢给那些喜欢累赘的人,曹一刀无疑是个好对象。
可怜老曹这个爱车之人,还以为捡了个大便宜,能够好好过一把车瘾,在拿到钥匙以后,对着林逸千恩万谢感恩戴德,这才屁股冒烟,屁颠而去。
据说,开着这辆超级拉风的路虎回家以后,老曹学着李小龙,揩着鼻子把自己那辆虽然破旧却依旧三天洗一次的五菱宏光狠踹了一番,叫你半路熄火,叫你雨天抛锚,叫你丫的喝油跟喝水似得,前仇旧恨,一起报。
……
林逸难得耳朵根子清静,对于那本失去的《志摩的诗》,林逸虽然占了大便宜,却还是有些依依舍,但那个秦总貌似比自己更加疯狂地爱着徐志摩,希望他能对她好一点。
毕竟,每个藏书者对于书来说,都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是个暂时寄存的者,你永远不可能拥有她,只能暂时的占有她,烙下自己的印章,留下自己的痕迹,载入自己的故事。就算你藏书再多又如何,到了最后,随着你生命的结束,还不是要散去?
所以,你可以爱书如痴,但必须明白,书的宿命,就是个轮回。
从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里。
久久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