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谚语:当你还没有见到敌人之前,你的品德便会在他们之间传扬!
……
河卡镇里空无一人,每一间屋子几乎都是空着的,里面除了一些搬不走的家具外什么都没有。
几乎都是石头屋子,低矮得让高大的唐军连连碰到门框。
但屋子就是屋子,住起来比住帐篷要好,所以大家并不计较,而且找到了火塘、灶台什么的,军队很快下达了命令,宰杀随带的牲畜,升火造饭!
连吃了几天的炒面粉,能够吃到热饭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尤其是大锅里炖着的枸杞牛肉汤的香气,嗯,忘记说了一种药材,枸杞,通湟县大量出产枸杞,所以唐军将它当成了药材和零食。
镇子确实是好事,一般有大量的干净的水源,镇上的几口水井边人满为患,先是做饭煮汤,然后喂养马匹、骆驼和牛羊,接着人们就来洗漱,很是快意。
“这人哪,就是这么得到满足的!”程伯喜教导史万超道:“我在京城昭武楼,拣最嫩的羊肉来吃,也比不上这里能够吃到的粗粗牛肉!
”
史万超没有作声,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程伯喜给他看得不自在了,怪而问之道:”怎么啦?“
“那个……大将军真的是大妖吗?”史万超试探地问道。
“呃!”程伯喜给他问住了,半晌后道:“他要不是大妖降世,要不是大神下凡,反正他不是人!”
也算是勇将一员的史万超连连点头!
时人迷信,韦晞天纵之才,出道以来几乎没打过败仗,而且诗词歌三绝,又精通经营建筑之术,还那么年轻!大伙儿都在想他不是常人了。
“不过呢,你也不用担心!”程伯喜想拍拍史万超的肩膀,发觉史万超过高而拍不着,给打了一下他的手臂道:“他就算是大妖,也不会吃了我们,而是,吃掉吐蕃人!”
史万超庄严地点头,记住了程伯喜的话。
周围听着的士兵们也在点头,都信了程伯喜的话。
……
在河卡镇休息了一晚,第一师继续出发。
天气还是非常地好,道路两旁始终是翠绿的草地,草地延伸向远方,爬上草坪山,消失在那飘浮在半山腰的云雾里,云雾则始终不肯让山峰顶露面。
地势抬高,有部分官兵出现了高原反应,但情况不坏,顶多是头晕鼻塞,事实上,大将军的军训很有效,官兵们适应了高原气候。
前面看到了温柔镇地界,也看到了吐蕃人布阵在前,至少上万人!
人一上万就可怖,黑压压的一片,旌旗招展,把山岗都给遮掩住了青色。
终于要见真章了,都是骑兵,而且看上去装备不错,半身甲、盾牌、弓箭、长矛和马刀一应俱全。。。之前吐蕃人老是集结重兵与唐军打,吐蕃人穷呐,铁器都没几件,不用多兵去堆死唐军,可怎么打。
这里吐蕃人够胆,敢结阵与我们打!
第一师的官兵们既紧张又兴奋,已军是步兵,打骑兵毫无胜算,不过在十五里开外,就有一万唐军骑兵跟着,急调他们上来,就能够与批吐蕃人玩上了一把了。
然而上级军令是集结部队,迎上去!
带兵的可是韦大将军,怎么会用一万步兵打一万骑兵,他最擅长的是以多打少的,只要可能的话。
两边阵势摆开,吐蕃的骑兵阵营架势比起唐军至少要肥了一半,貌似唐军的军势不行!
然后第一师的官兵们和吐蕃人们看着头脑们出现了,他们各带一队骑兵,向着彼此驶去,在两边大阵的中央他们相遇了。
……
吐蕃人的首领是个留了小胡子、扎小辫子的小眼睛小个子男人,虽说貌不惊人,可是他的眼神显得非常狡猾。
“好久不见了!长巴约!我的朋友!”韦晞亲切地打招呼道。
“是的,我的朋友!好久不见,我听说你在京城娶了大唐天可汗最宠爱的公主,还改了姓名,真不敢相信!”长巴约感慨地道,他说的是半生不熟的汉语。
扎棱湖边的摩多卡部族首领长巴约,大概是韦晞最熟悉的吐蕃人了,尽管他们其实也没见过几次面。
当初长巴约奉命进攻韦晞,觉察到韦晞的不好惹之后,遂与韦晞斗将争草场,三战皆败,长巴约倒也光棍地认账,韦晞请他喝酒,一来二往后,两人狼狈为奸,做起了边贸生意来。
吐蕃有大量的皮毛、药材和砂金砂银,唐朝则是丝绸、茶叶和上好的器皿,各取其需,赚头不小!
长巴约为人狡猾,第二次大非川战争中他见势不妙,带着本部兵马早早逃开,得保主力,且他因为贸易之利,装备相当好,与唐军看齐(不是韦晞卖装备给他,而是他有钱买好的,吐蕃出产一些好兵器,量不大,给他买走不少,西域也有兵器出售),因此大战之后,他实力不降反升。
这次他受命拦截唐军进攻,韦晞知道是他之后,邀他一见。
“我出身太差,所以得挂靠一个大族,这样才可以娶到大唐的公主!”韦晞解释道。
“很对!”长巴约表示理解,然后恭喜韦晞道:“你交好运了!”
大军对阵,不可能给他们好整以暇地寒暄,韦晞问起来:“你要拦阻我?”
长巴约很干脆地道:“我奉命行事!”
“那你想怎么打?”韦晞也不客气地问道。
“斗将!三战以二胜一负者为胜,我若胜了,你们唐军绕道走!你若胜了……”长巴约刚说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