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域塔里木河夏天时因为积雪冰川溶化,水量急剧增长,就象一匹无缰的野马般奔腾咆哮着穿行在万里荒漠和草原上,极有看头。> “如我大突厥,控弦百万,疆域万里,每当秋高草肥时南下,令南朝颤抖,那时期的南朝> “不过唐人的马军统领史万超生就异象,一看就知道不是唐人的出身,应该是个杂胡!”> 史万超自小在大唐出生长大,早将自己当成了唐人,而周边的唐人也把他当成唐人,他与胡人根本没有共同语言,见了胡人作反就砍,毫无杀同族兄弟的心理负担。
金帐内,阿史那都支召集诸酋会商,说起与唐军的会战,他必须与唐军作个胜负,以取得优势。
因为他听说韦晞快要回来了!
消息传来,阿史那都支头皮发麻,想想大唐的不败战神率军出现在西域时,噢,阿史那都支真是不寒而栗。
人的名声树的影儿,听说他在海外又打赢了,抢上千万贯的财货回来,连对方大王> 战前诸酋会商,谈起唐人猖獗之事,无不叹气,阿史那都支给他们打气道:“唐人虽然厉害,但现在我们这里绝对不差,一战击垮唐人!”
然后他自领中军,分派出李遮匐为左军,另一大酋阿史那杜壮为右军,三路齐攻唐人!
会战那天,突厥人真的是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上至八十岁老头、下到八岁大的小童,只要能够骑上马的统统派上用场,一眼望过去,大人小人老人女人,大马小马,约摸有上十五万人,满场骑兵,声势之大有如夏天的塔里木河,浩如大海!
要是胆小一点的南朝将领,还真的不敢打了!
所以南朝对上北朝,有时南朝将领见到对方这么多的人骑,未战已经心怯了三分。
北朝用惯这种大阵势,是以延伸到金国> 不过韦待价不怕,换作之前的他,信奉的是他便宜侄子韦晞所教的人“以人为本”的作战原则,依托坚城,保留机动作战兵力,杀伤敌人,积极防御,积小胜为大胜。
但今时不同往日,他有骁将史万超作阵胆,又有最新京城来人为后盾,自然敢打。
而他手下兵将,如果换作史万超来之前,面对胡人十五万,那是身上加多五个胆也不敢出阵的> 上次他回家乡很低调,这次他当了中央军的中郎将,差不多是现代的京城卫戍司令部的师长还要高上一点,那官可真不小,回乡得警车开路,地方官员十里外接。
见到史万超淡定,部下也都情绪稳定,等着与突厥人好好地做上一场。
……
韦待价以史万超为先锋,驱兵大进,不留后手。
史万超一举手中铁刀,两腿一夹马腹,箭一般向往敌阵冲去。他背后军旗猎猎,上万骑兵毫不犹豫,紧随其后。
唐骑铁蹄卷尘,干燥的旷野上弥漫的黄尘,踏地如雷,义无反顾,悍然杀敌。
敌人一层层地围了上来,双方招牌的弓箭射击之后就没什么技术含量地大p出手。
那时期的战术什么的有之,但更多的就是大家比赛杀人。
史万超挥刀乱砍乱杀,偶有敌人的兵器打在他身上,箭射在他甲上,那是精工打造的重甲,极是优质,对方不仅伤不着他,反弹是妥妥的。
而他的刀子可不被反弹,转眼之间,就有十余个突厥人被他砍杀落马。
立即他全身被敌人的鲜血喷得成为一个红人!
战场红人!
见此情况,唐军士气大振,高呼道:“大唐万胜,有我无敌!呐喊着随之冲锋,与突厥人杀成一团。
说起来,唐军在史万超的统领下颇为雄壮,杀得突厥人那些半牧半民兵悲惨,双方交换比例高达一比五,我方伤亡一人突厥人就有五人伤亡。
见到已方受虐,有人高呼道:“唐狗休要猖狂!”
一个虬髯满腮,眼睛含蓝,虎背熊腰敌方大将,持着一条粗大的狼牙棒率着数百精骑进行反冲锋,貌似游牧民族都喜欢使用狼牙棒作战?> 汉话说得不错嘛!史万超怪叫一声道:“阿史那宗金,你爷爷我杀得人多,即送你到地狱当他们的统领去!好好去做,莫负期望。”
阿史那宗金居然回了句新式国骂:“去你m的!”> 两人刀锤狠碰,火星四溅,直打得激情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