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仙侠修真>再见孙悟空>第026章 向导小三

儿子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有了独自生活的能力,总会有离开的时候。

当沈冲说出自己要去一趟风谭城的时候,孙田在和沈梨花一阵沉默,他们想过儿子将要去城里追寻梦想这些问题,只是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他们没有问去做什么,若是放在以前必然是一句“哪儿都别想去”来打发了。

“什么时候回来?”

“十天内吧,具体的时间我也不确定,不会有什么危险,是帮一位叫做八戒的大哥做点小事。”

“别急着走,我帮你做饭,多加点肉,待会带上。在外头吃铜子花去了,还吃不到好的。”

“娘,不用了!我走了。”

独自背上了行囊,前往风谭城而去,只带了一两银子,这已经够多了,从小到大怀里还没揣过如此“巨款”呢。

想租一辆马车直奔风谭城,也只能想想而已,这租金至少得一两银子,若是找快车,那都是五两银子起,沈冲可拿不出来。

于是只能徒步行进了,其实比稍慢的马车并不会慢多少。沈冲虽然瘦小,但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匹耐劳的驴子了。

槃尘王花以及骨髓汤能改变一个人的体质!沈冲从一个体弱多病的少年转眼就变成了运动少将。

一直待在孙家村,难得去过两次禾丰镇,生活圈子小得可怜。今天终于有机会在外头浪了,可惜却没心思去观赏这片山河的旖旎风景了。

渴了就喝水,饿了就啃摊子上买的窝窝头,硬邦邦的都能赶上鹅卵石了。这一切沈冲皆不在乎,现在有的吃就好,等拿到了虎心,赚大钱了,每天买两个肉包,一个用来吃一个用来扔。

所幸的一点是沈冲虽然一直慢跑赶路,却不见累。

这体质若是去跑马拉松,岂不是要甩第二名十条街?

紧绷的神经下偶尔调侃下自己,也算是适当放松,不过要做什么沈冲一刻也没忘,怎么忘得掉?那可是超过一亿的银子啊!

日夜不停,就这样才在第二日晚间来临之前到了风谭城。花费时间仅用去了一天半,可谓神速。

沈冲犹记得前世所在的大学校门已经够气派了,可比这城门却逊色颇多。

城门很高很高,起码得有十米往上,给人一种气势磅礴之感,破旧的城墙上泛着历史的沧桑感。

“风谭城”三个鎏金大字高悬在其上,一笔一划锋芒毕露,仿若由无数把锋利的长剑组成,看多了便灼人眼神。

城墙上有着各种划痕,看起来像是尖锐的兵器划过,仿若无数先烈为了保护城区曾在此地誓死战斗,让人感觉沉重。

沈冲长相虽不俗,但身上的破烂衣服以及蓬乱的发丝,到使得他看起来普通了许多,并不扎人耳目。

所以在进城的时候,倒也没有卫兵上前阻拦。

路面还算宽阔,就是有些凹凸不平了,也不知道花些银子来修一修。

街道两旁的商家,有卖丝绸布匹的,有卖刀剑暗器的,更多的是热闹的酒楼。看来民以食为天这话放哪儿都不会错。

路上的行人多数是冷着脸,仿若人人都欠着他们银子,也有些热情好客,脸上如同堆满了花儿一般冲着你笑,比如接近沈冲的这位看起来也约莫十四岁的少年。

“这位英俊潇洒、气质不俗的兄台,第一次来风谭城?”

兄台你妹,我看起来明明比你年轻!沈冲撇了撇嘴没有理会,这种角色一看就是城里的向导。

什么是向导?就是拿钱带你熟悉了解风谭城。

别说什么身上没钱了,就算有钱也不叫这群人,一不小心被可能被宰了一顿!说白了就是坑外地人的主儿,沈冲心里想着。

“兄台一定是来风谭城找人的对不对?一看就是,你要找人的话,”向导少年脸上堆满了笑容,指了指自己,后竖起大拇指来接着说道,“找我小三就对了,这风谭城闭着眼睛我也能走穿,我就是风谭城的移动地图。只要你能说出姓名来,我就能给你准确指出是哪家?在哪个位置!”

沈冲还是不搭理,朝着城中心走去,路上希望找到一间馒头铺,买上十个八个馒头,再问一问十熊会的地址。

“兄台,别走那么快嘛,你要什么?说说看嘛,没准我就能帮到你呢不是?古人说得好啊,在家靠父母,在外靠兄弟!从现在起,我小三就是你的兄弟了!”

沈冲斜眼瞅了瞅这恬不知耻的“兄弟”,依旧没有理会。心想着,这丫的若是去卖保险,倒是一块好料子。

小三一脸坚决,没有因为沈冲的行为而有丝毫退却,那模样一看就知道他要吃定了沈冲。

从沈冲的外形以及衣衫上来看,一副风尘仆仆赶路人的模样。

年纪呢?一看就不大,还是个孩子就独自来风谭城,八成是来找亲戚的。

这种事情见得多了,乡下父母得了重病啊早逝啊什么的,孩子大多会跑进城里来找亲戚或是父辈的朋友。

乡下孩子憨厚的很,到时候我还不将他手里的银子给榨干了!

小三想得很美,可现实很残酷,沈冲可不是一般的乡下孩子,是经历过高度现代化的人。无论从见识上还是自身思想上,都不是常人所能比拟的。

“我小三呢,是个重情义的人,你那什么表情?你别不信啊,我最受不了别人不信我重情义了,这样吧,附近有家馆子味道不错,价钱还便宜,我请你去那搓一顿,如何?这样显示得我比较重情义吧?嘿,你别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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