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开头张爱玲这样写道:
“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后边儿就开始讲了振保,先讲振保的形象,在外人的眼中振保的形象极好,侍奉母亲、提拔兄弟、帮助朋友……
随后又从振保的出身讲起,交待人物背景——出身寒微,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再由怎么争取讲到振保所拥有过的女人。红玫瑰王娇蕊是振保的第二个有情感交集的女人,他在第一次见到穿着松松合在身上不曾系带的睡衣洗头的王娇蕊就被迷住,连溅到他手背上的肥皂沫子都不肯擦掉。
在这一次见面中,振保对王娇蕊观察得很仔细,她的外貌、她的衣着,以及她给他的感觉,他甚至在浴室收集她洗头时掉的头发,虽然这头发后面被他丢进了痰盂。
杜沅一直往后看去,毫无疑问的是,在振保的眼里,王娇蕊无疑是勾人的,她的一言一行似乎都在他的眼里。在初见的场景里,他眼中的王娇蕊是好看的,是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即使是宽袍大袖也能看出曲线美来。饭桌上他眼中的王娇蕊是不拘束的,会问东问西,待人周到,虽不善于治家但应酬功夫好。和她一起吃茶时他眼中的她是有着稚气的娇媚的。
一直到王娇蕊用公寓来比喻自己的心和王振保进行交流后,作者才直白得写出振保眼中王娇蕊的形象——看似聪明直爽,精神上未发育全。她具有婴儿的头脑和成熟的妇人的美,在振保的眼中,这样的美很迷人。
而杜沅要做的,就是将这份迷人演绎出来,让所有的观众都觉得迷人。这个角色并不好演,作者将王娇蕊写得太过鲜活,如果不能理解王娇蕊的思想和行为,就很难呈现那份鲜活。
她自己都说了,她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也就是说,在王娇蕊的心中,其实可以住很多人。婚姻对于她而言并不是约束,她可以为了追求快乐而和孙先生保持联系,也可以为了让振保对她的婚外情保持缄默而勾/引他,在和他的相处中爱上了他……
她将原文又看了两遍,起身拿出一张纸用签字笔在a4纸上写下王娇蕊的关键词。
热烈、不拘束、周到、应酬功夫好、聪明直爽、精神上未发育全、婴儿的头脑、成熟的妇人的美、不计回报、敢于为爱付出……
写完后,她盯着这张纸看了半晌,又揉成一团丢进垃圾篓里,重新写。
1、初见:随性、举止不拘
2、爱情开始后:热情,喜欢自由,直率,勇敢
3、爱情结束时:天真、既敢爱又敢于放手,坚强
4、多年后再见:学会了爱,但被生活磨平了棱角,回归传统,变得不悲不喜,甚至是符合当时社会传统女性的形象
难的不是怎么去理解王娇蕊这个人物,而是怎么让自己和角色建立联系。杜沅皱了皱眉,准备先重点分析试镜剧本中王娇蕊和佟振保初见时的言行举止以及其言行背后王娇蕊的心理,她刚拈起青白色的瓷杯抿了一口茶,手机的铃声就响了起来。
她抓起手机接通,季岩清冷低沉的声音便通过手机传来:“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