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俩人却依旧骑在马背上前行,似乎根本没有把众人当回事。那男子左手提着缰绳,右手握着一把虎头湛金枪,只见这把长枪整个枪身由混铁精钢打造而成,枪头为镏金虎头形,虎口吞刃,似乎是白金铸就,锋锐无比。枪尖点地,随着战马的前行,枪尖与地面擦出阵阵火花,发出吱吱声,让众人身上不觉汗毛立起,女子身上则背着三杆护背旗,每面旗子上面书写着一个岳字,而在其后腰之上则横卧着一张大弓,上面雕刻着金黄色的凤凰,在战马左右俩侧则是各背负着一袋长箭。
俩人走近后,更是让人眼前一亮,男子发髻高挽,仪表堂堂,双眸泛着精光,脸色白净,身着一套白色银虎铠,胸前罩着虎头护心镜,并未带头盔,只是脸上毫无表情,令人望而生畏。
女子则是十分秀美,柳叶眉,长发披肩,双眸含水,自带一份双颊淡红,颇有南方水乡的少女柔情。身穿一身火红的紧身皮甲,将身材的完美曲线勾勒出来,手中提着一柄长刀,自带一丝北方的豪情。偏偏这一静一动,一刚一柔汇聚在一人身上,却没有一丝矛盾之感,如此完美的结合,更令人叹为观止。
俩匹战马更是让人看了眼前一亮,战马约有一人身高,马蹄有海碗大小,四肢健壮有力,浑身没有一丝杂色,形体流畅优美,若不是颜色不同,就如同一匹马一样。
走近之后,俩人跳下马来,男子提枪上前,女子握刀随后,那男子扫视了一圈后,英眉一皱说道:“这次人怎么这么多?而且还有群娃娃?”
“开平王,娃娃怎么了,娃娃可不代表弱哦!当年我家云哥哥可是十六岁当的父亲手下正牌先锋官,斩将夺旗,不在话下,而我也是十三岁就上阵杀敌了哦!”女子顽皮的说道。
看到俩人过来,那名小混混走上前去,随意的问道:“是你俩让我们来到这的?”
“嗯~算是,也不算是,是因为······”男子正欲回答时,
那小混混已经瞬间从后腰中拔出一个东西,借着微弱的光芒看过去,正是一把砍刀,而他的目标正是那名男子的手部!
“哦?有点意思,居然还真有点狠角啊!不过正好拿你立威了!”
男子不觉嘴角扬起一丝蔑笑,左脚轻轻向前走了一步,右手一抬,虎头湛金枪的枪杆已经抵住了砍刀的刀刃,
叮,噗!噹!
连着就是三个声音,叮的一声刀刃于虎头湛金枪相磕之声,噗的一声,虎头湛金枪刺入了那混混的身体之内,随之而来的则是刀掉落在地上的声音!
那名小混混,一脸吃惊的看着这古装男子,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人真的敢杀了自己,难道他不怕被枪毙么?只是这个疑问再也没有人替他解答了,随之而来的就是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嗒嗒嗒······
泛着寒光的虎头湛金枪直接透胸而过,没有留下一丝的血液沾在上面,枪尖反而在血液的洗涤下,显得更为光亮,泛着的丝丝寒光,让所有人的心变的更加寒冷了,尽管这屋子中温度并不是很低!
噗,哗哗哗!
男子缓缓将长枪拔了出来,鲜血流了一地,而男子丝毫没有因为杀了一个人有任何变化,那副满不在乎的表情证明着他早已经是从尸山血海中滚爬出来的!
男子接着说道:“我叫常遇春,接下来我不希望有人打断我的话!”紧接着将长枪立了起来说道:“相信我,否则我真的会再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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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常遇春?开什么玩笑?这次是不是玩的有点大了?”王霆不觉惊叫道。
“怎么了?你认识他啊?”旁边一个女孩子问道。
“估计知道点历史的的都认识他,常遇春,那可是历史上有名的先锋大将,是朱元璋手下头号先锋,号称十万之众有我无敌,人送外号常十万!看到他骑的大黑马了么?那肯定是演义中记载的乌骓马,而他手里握着的那犹如老虎头样子的大枪,就是他的成名家伙叫做虎头湛金枪,这,这尼玛玩穿越呢?”虽然王霆话语中满是恼怒之意,但是双眸之中却闪闪发光,我终于可以去古代了,哈哈!
“虽然有点血腥,但这样似乎能更快,更好的听懂和记住我所说的话!那么先是开场白了,欢迎各位来到生死疆场,在这里可以说既是你们的荣幸也是你们的不幸,这怎么说呢,算是一个游离在世界之外的世界,在这里你们可以成为一方统帅,攻城拔寨,做统治万千黎民的君主,也可以投靠一方霸主作为手下武将替他人打下一片江山。更可以作为一方谋士谈笑间强橹灰飞烟灭,总之要想生存下去,要么战,要么死!”
“我们不想打仗,不想玩,我们要回家!”
“对,求求你们了,让我们回家吧?”
听到这人群中顿时传出一阵阵哀求之声,似乎其中不乏女孩的哭哭啼啼的声音。
“闭嘴,你当这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么?要想回家,可以,我一枪下去,直接送你们回老家!”听到众人的哭求之声,顿时常遇春变得暴躁起来,长枪一举,所有声音全部消失无踪了,众人可怜巴巴的看向似乎比较好说话的那名女子!
“你们不用看我,我也没办法,虽然开平王的话很是伤人,但是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