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就算她把眼睛瞪出眼眶,仍旧没能看到一丝熟悉的银色。
那边程清函见她不进门,却是有些等烦了,招呼了她一声。
庄千落没办法,只好放弃寻找千城覆,跟着程清函进屋找村长求援。
村长一听,庄千落是在离村二里地,那块血迹旁边发现线索的,本就如核桃皮一般的眉头,瞬间紧紧的皱起来。
沉思了一下,对程清函说道:“清风是个好孩子,虽然他不愿意给老夫当女婿,老夫却不能看着他出事。只是老夫这腰啊!唉!说来人上了岁数,不服老是不行的。”
“昨天从村口回来,刚进家门就扭到了,否则也不会到了这会儿,还躺在这里没出去帮忙找清风。不如这样吧!你拿着锣,召唤村里的壮丁,就说是我的命令,让他们都陪你去找,直到找到为止!”
程清函是村里最有名的读书人,无论老少妇孺都预测,他明年会高中秀才,名气比他哥还盛。
所以就连村长在面对他的时候,都自然而然的低了一头,说话也十分的客气。
程清函却有着该有的谦卑,点头对一直躺在藤椅上的村长道谢,之后就喊了庄千落拿锣跟自己出门。
程清函想要召集村子里的所有壮丁,那就必须敲着锣转遍全村。
因为这里不是北坡村,村民们没有听锣就集合的习惯,之所以敲锣是因为这东西声音比肉嗓子大,喊人也方便一些。
这对于庄千落来说,原本是一个转机。
如果千城覆在村子里,听到那么大声音,一定也会出来看一看。
即便只是在暗处瞄上一眼,在看到她也跟在程清函身边的时候,也应该会想办法问一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明白这一点,庄千落跟随程清函打锣,那就要多卖力有多卖力,以至于就连程清函都有些感动,庄千落到底还是个心善的。
谁知道,把所有人都召集全了,已经出了桃园村去往血迹处,庄千落都没发现有任何一点暗号,更是没见到千城覆的影子。
庄千落这颗心啊!
几乎已经吓得跳到嗓子眼。
可是转眼间二里地就走到了,来到那处有血迹的地方,她也只好硬着头皮演戏,指着那块血迹,对程清函和众人说道:
“我虽然没读过书,可我在城里呆过,有幸见到过捕快办案,所以也就听说过,人流下来的血,砸在地上应该是四散开来的,绝对不会像这块土地一样,只有一个圆圆的血点子。”
程清函闻言蹙眉,盯着那块血点子看,但是任凭他想破头,那些写着圣人言的书本里,也没说过有关人血掉在地上的形状啊!
正在他愁眉不展的时候,一个粗犷的汉子,挤过明为寻人实际是为了看热闹,已经将这个证据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人,说道:
“庄姑娘说得有道理啊!我虽然没见过人血滴在地上什么样,但我打了一辈子猎,动物血溅当场的场面却见多了。说到我的打猎技术啊!别说桃园村,就是方圆百里……”
粗犷猎户还想要继续吹嘘自己的打猎技术,程清函却听的着急了,这会儿也顾不得什么诗书礼仪,打断他的话,请求道:
“马叔,既然您老见多识广,那能不能麻烦你给我们坚定一下,看看这到底是不是人血?”
程清函虽然着急,却也是个聪明人。
虽然好几个证人都说,他们看到千城覆和程清风打架,却没有一个人是真正见过,千城覆在这里杀了程清风的。
唯一的证据,就是这滩血迹。
如果现在有人证明,这滩血迹不是人血,那么不就是可以间接的证明,千城覆没有杀程清风,程清风还活着吗?
马叔闻言闭上嘴巴,用力的点点头,之后就蹲在地上开始仔细辨别。
期间又是拿到眼前看,又是放到鼻端细细闻,最后还用手指搓了搓,那副认真的模样,倒是没有一点被人打断吹嘘的脾气,反倒是极其认真负责的。
末了,他将手里混着血的土撒掉,粗犷的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大声道:“这哪里是人血?就tm连野兽的血都不是,而是家鸡血!”
“家鸡血?不能吧!村子里有几户人家有鸡的?就更别说,跑到这么老远来杀鸡了!老马,你是不是眼睛花了?还是明明不懂装懂,在糊弄我们啊?”一听这答案,人群里立马响起反对声。
这人说完,大家立刻哄笑起来,皆是点头说有理,看着马叔的眼神也就变成了嘲笑。
马叔闻言气得瞪圆了眼睛,阔着嗓门吼道:“谁不懂装懂啦?你们一个个穷的没吃过鸡肉,难不成还没见过人杀鸡?我告诉你们,别说杀鸡,就算是山里的狼,我老马都猎杀过,谁说我没见识?谁说我眼花了?”
这话虽然有些伤人,却也是事实。
马叔十四岁上山打猎,到现在已经三十年,猎得的猎物可以养活一家七口人,谁敢说他没能耐?
刚才的话,也不过是大伙不敢相信的托词罢了!
程清函自然是相信马叔的,可是这地方莫名其妙的出来鸡血,让人怎么能相信?
他挠了挠额角,小心翼翼的追问:“马叔,不是侄儿不相信你的话,实在是侄儿弄不明白,这家鸡血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马叔原本就想卖弄一下自己的本事,现在听到程清函问了,自然会如实相告:
“虽然我不知道,是谁为了什么目的,在这里撒鸡血的。可是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