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已经算得上是部落里有头有脸有财产的人物,可是,王旭依旧不希望家里养个白吃饭的东西,更何况,这东西的饭量还那么大,一顿就是上千斤的肉啊,照这个速度吃下去的话,恐怕他王旭等不到冬天,就只能每天以清汤寡水为食了。
想到自己每天啃馒头吃咸菜的惨相,王旭坚定无比的举起了双手,他已经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家伙给收服,自己好歹也是这部落里有头有脸的人物,真要是被这家伙剥夺了吃肉的权利,心里头总是有着那么点不情不愿。
“旭啊,做人要宽宏,要以大局为重,不要因为一点口腹之欲,就要为所欲为,这些妖兽,往往都是丛林中最为变态的存在,招惹它们的话,只会给部落带来麻烦。”
眼见王旭愤愤不平的模样,老哈玛摆出一副道德标兵的脸孔,假惺惺的劝慰道。
但是,在王旭坚决表示,部落中所有的肉都要储存起来养育那该死的小偷,不,是族中的守护兽,所以老哈玛未来在部落中只能每天以各种面食为生之后,老家伙立刻换了一副嘴脸,义正词严的表示部落的粮食主权绝对不容侵犯,力主要将这该死的小偷绳之以法。
王旭并没有着急展开行动,而是仔细的把现场前前后后的检查了一遍,他愕然的发现,一开始,这该死的小偷似乎只是为了获取盐分,火腿都是从小腿骨处咬断后囫囵吞下,只有零星的细碎盐沫留在原地。
到了后面,这小偷似乎终于发现了在那厚厚的盐层下面才是真正的美食,盐层全部被它小心翼翼的咬开,大块大块的散落在地上,反倒是里面的肉和骨头,被吃的一干二净。
王旭心头一喜,这说明这小偷到了后来已经开始喜欢上了火腿的美味,也充分的说明,这家伙绝对有着成为吃货的潜质。
想明白这一点,王旭无比自信的拍了拍胸脯,既然这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吃货,不管他如何穷凶极恶,王旭都有办法让他成为自己的手下败将。
夜黑如墨,高耸的悬崖边,清冷的月光映照着王旭瘦小的身躯,在他身边,玛塔娜手持骨矛,迎着晚风傲然挺立如松,长及腰际的秀发如扶柳般的款摆,飒爽英武的风姿,看得人一阵阵的心动。
美女果然都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哪怕只是一件最简单的兽皮,都能穿出非同寻常的美感来。
月光幽冷,山峰清凉幽静,如此的湖光山色,加上美人在畔,着实很难不让人想入非非,只是,一想到那可恶的小偷,王旭便再也没有了欣赏美人和美景的心情。
今晚要是不能把这该死的家伙搞定,那他以后便只能吃馒头咸菜,比起自己的肚子来,什么美女,什么美景,都他娘的是浮云。
巨大的火堆上,此时正烤着一只巨大的铁鹰鸡,袅袅的香烟,混合着喷香的肉味,足足能够传到三五里之外。
通过对之前罪案现场的观察,王旭发现这小偷一开始来偷吃火腿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取盐分,为了能够成功吸引这家伙前来,王旭把盐溶解后,混合着茱萸水一起涂抹在了烤鸡上面,任由风把那喷香的味道发散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