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的话,为什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哨所,会在风雨交加的夜晚引来敌袭的原因,就算是能说得通了。
这种时候,蓝佳音这话可真是问的再关键没有了,一时间,护墙上站着的人视线就全都集中在了李维臻的身上。
一个二个的眼睛都瞪得贼大,屏气凝神的等着这位朝廷的钦差,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马龙甚至还在脑海里幻想,当今天子赐给自家侯爷的物件,该是怎样的稀世珍宝,真要是被李大人随身带着的话,搞不好他这种小人物也能开开眼界那!
“......”可李维臻却被蓝佳音问得一愣。
这位回过神后,才开口说道,“圣上的确赏赐给宣平侯不少东西,金银丝帛,古董字画都有,不过因着东西又多又重,所以全都跟随大军一起行动,我身边除了圣旨一卷,别的什么都没带啊。”
马龙心里那叫一个失望,脑子总算是想起了正常该想的事情了,他对着李维臻拱了拱手,问了句,“敢问李大人是什么时候离开大队伍,自己单独赶路的?”
“一天前,因着古田城就在前方,侯爷就在城中,所以我有些着急,这才轻装赶路的。”李维臻这会突然为自己的擅自行动,大觉庆幸。
要是他没有来,那么被困在哨所里的蓝佳音岂不是凶多吉少?
闻言,沐七当即就下了结论,“那这些人就不可能是觊觎李大人所带财帛而来的,你我都知道,不管是马贼还是戎狄人,他们都是为财而死的贪心东西,因此每一回行动之前,都会提前派出无数个哨探,哨探四下打探消息,继而找到要下手的目标,接着就会用他们特有的方式传回消息,而他们的人却不会因此离开,反而会一直留在原地监视目标的。”
“如果当时李大人离开大队伍,身边却没带辎重,那么哨探肯定不会再多生事端,只会等同伙来,把那带着财帛的营地给一锅端了,而李大人等人却等于是被凭白放过,逃过一劫。”
马龙点头表示赞同,而李维臻这边的人听完,都是露出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大家总算是知道,这群敌人并不是被李维臻引来的了。
只不过,这伙子人既然不是为了李维臻而来,那又是为了什么而来的呢?
可惜时间紧迫,已经没时间让他们多想了,那一路蜿蜒,但又片刻不停一直往前移动的火把,已经离哨所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马龙从收到消息,就已经让人把库房的木料搬到大门口,刚才送走求援的侍卫,更是亲眼看着人加固大门,彻底将这唯一的进口给完全的钉死!
不能逃生,也没了退路,只能背水一战,唯一能让人心里有些安慰的,那就是这个他们所处的哨所,是个易守难攻的地儿。
随着一条条指令发出,近两百人,就被马龙分派了各自的任务,箭术好的,无疑就是护墙上的第一梯队,刀剑厉害的,就是第二梯队,顺带着,他们还担负着为第一梯队搬运箭矢的任务。
马龙对如何作战显然是极为娴熟的,如此少的人数,竟然还被他分出了第三梯队,这些人相对身体壮实,他们的责任尤为重要—在底下守大门,万一门被撞开,他们就要用身体做护墙,和敌人进行面对面的肉搏!
另有二十个相对弱小的兵士,就承担了架柴烧火,搭锅热油的活路,时刻准备着一会敌人进攻的时候,好给敌人来个刻骨铭心的见面礼。
一盏茶后,随着哨所里人人就绪,外面那渐行渐近的队伍,也终于以雷霆万钧之势冲到了哨所门口。
领头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黑皮肤大汉,此人胯下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马鞍上的银饰在火光下闪闪发光,头发编成无数个小辫子,每一个鞭子上不是缀着珍珠,就是绑着宝石,黑夜里被火光映照着褶褶发光,很是引人注目。
马龙沉声对身后的人道:“这样打扮,来袭的是戎狄狗无疑,你们看他浑身上下都带满了金珠宝石,就连手中的大刀也是嵌满了宝贝,来头决然不小。”
“怎么着也得是个万夫长之类的大官了,怎么就带着千把人,黑灯瞎火的跑到这偏僻的地界来?”
李维臻瞥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那就得问问你,他们来袭的哨所为什么会建在这里了?”
“你们这里该不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存在吧?”
“怎么可能!”马龙回答的无比干脆利落。“因为我们背后的山顶有示警的烽火台,所以才会常年有兵士把守。”
马龙这话乃是实话,西地边关,常年战事连绵,经年累月下来,就多了好些个提前预警的烽火台,它们专门用来在被敌人袭击时向己方报警求援,别看占地不大,兵力不多,但关键时刻起的作用却是不小,因此,就算是一年到头多半都闲着,可宣平侯也从来没有将烽火台下的哨所撤掉过。
他们脚底下站着的这个哨所,无非就是其中的一个,它和别的哨所一模一样,除了示警求援,真的是没有其他的闪光点了,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李维臻还想再问,就听外面雷鸣般的一声大喊,“呔,墙上那小兵,速速开门迎接大爷,还能保住小命一条,否则,等爷爷们攻破大门,必当鸡犬不留!”底下那领头的汉子,高举大刀,下了最后通牒。
马龙冷笑一声,全然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小声道:“阿土,射他!”
就听‘嗖’的一声,一枝利箭便直奔着那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