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书虫女配逆袭记>第四百一十三章我是大明星(十三)

(十三)

不管这个黎骞对原主有怎样的爱恨纠葛,那都不关她的事情。》

再说了,在原主二十多年的短暂生命里,黎骞就是一个再陌生不过的人。

否则,怎么可能在剧情中都只字未提呢。

原主并没有要求寻得有情人,所以她又何必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呢。

感情这种东西最是累人,最是剪不断理还乱,能不碰则不碰。

这是默璃完成了这么多次任务而得出的结论。

大多数有怨恨,有未完成心愿的人,都有爱恨纠缠和爱而不得或得而不爱之人。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黎骞的手顿了顿,眼里满是苦楚。

梦梦如今距他于千里之外,何尝不是因为当初受了太多的艰辛。

若那时,他仍在a市,一定会护她周全,不会让她被那些流言蜚语所伤。

还有,林宸轩,真是该死。

黎骞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寒芒,自他回到a市后没少针对林宸轩。

就算他不喜林宸轩薄情寡义的性子,也不得不承认,林宸轩真的是一个商业奇才,有慧眼识珠,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在商场,最需要的就是对机遇的把握,对危险的规避。

无疑,林宸轩在这两方面都有极佳的敏锐度。

“梦梦,你放心,只要是你想做的,我一定会帮助你,整个朝华娱乐,不,整个黎家都会是你的后盾。”

黎骞一字一顿,掷地有声,脊背挺得笔直,终于有了一丝铁血军人的模样。

默璃不着痕迹的打量了黎骞一眼,黎家?

说实话,她还真的没有打探过朝华娱乐的背景,只知道它实力不弱。

不过,真没想到朝华娱乐的背后竟然会是黎家,那个军政两界的庞然大物。

“黎总,我想你误会什么了。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演艺圈里的人,想做的也不过是拿下对于一个演员来说的最高荣誉。”

“前尘往事,皆如过往云烟,被我抛却脑后。”

“如今,我只想凭我自己的本事,才能,实现我自己的理想。”

“我要的,不过如此。”

默璃声音平静,面色坦然,说真的,她真心没有去报复林宸轩的心思。

原主没有要求做的事情,她一般都不会多事。

还有,她认为,爱情里并没有真正的谁欠谁,你爱一个人并不能要求对方同样爱你。

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蛮不讲理的东西。

在你把心交出去之前,就要做好会被伤害的准备。

毕竟这么世界这么大,人这么多,人潮拥挤,要想一次找到两情相悦之人,无异于买彩票中头奖。

“梦梦……”

“黎总,还是叫我小姜或是姜小姐吧,要不干脆称呼我的艺名dream。”

“梦梦这个称呼容易让人误会,白白为黎总添了麻烦。”

默璃打断了黎骞的话,亲,我们真的不熟,好吗?

黎骞拼命的压下心里的苦涩和纠结,面上光风霁月,洒脱大气的说道“我觉得梦梦这个称呼很好。清者自清,又何必被那些无聊人的言论所左右。”

“若是梦梦不介意的话,也可以喊我一声黎大哥,或者黎哥哥……”

黎骞的声音了满满的是期待,是紧张,也带着虔诚的不安与惶恐。

多年前,参加商业宴会,他不止一次的遇到巧笑言兮,美目盼兮的姜梦娇俏可爱的挽着林宸轩的胳膊,甜甜的喊着轩哥哥。

没有人知道,午夜梦回,夜间惊醒时,他的梦里出现了多少次的骞哥哥或是黎哥哥。

“黎总还真是客气了,你是我老板,尊重老板是每一个员工都应该遵守的原则,你说,是吗?”

默璃实在是受不了深情脉脉的气氛,只好插科打诨,蒙混过关。

哪料黎骞竟然一本正经的接过去话头“确实,尊重上司是必须的。那么上司要求你一起吃饭,难道你还要拒绝吗?”

黎骞竟然用默璃自己的话来堵上默璃拒绝的路。

默璃也没有勉强,笑意盈盈的答道“既然黎总这么客气,那么我再拒绝就显得矫情了。”

“也好,不过这次得我请黎总,以示我们今后共事愉快,您意下如何?”

默璃的笑容灿烂明媚,却也透着疏离和不近人情。

鬼斧神差般,黎骞开口了“他知道你回来了吗?”

黎骞的问话让默璃猛地一怔,说实话,刚开始她还真的没有反应过来黎骞口中的他会是指林宸轩。

“我与他已是路人,相见不相识也是最好的结果。”

“现在想来,当年的自己还真是幼稚愚蠢,还可笑。”

“孰不知,有些东西是握不住的,你握的越紧,那么失去的越快,姿态越丑陋。”

默璃似是在微叹,但其实是在暗暗告诫黎骞,莫要逼她。

以黎骞的聪明才智,闻弦音而知雅意不在话下,瞬间的功夫他便知道了默璃想要表达的意思。

“梦梦,当年你说要去遇到最好的自己。其实,你一直都是最好的,也值得更好,因噎废食不可取。”

黎骞的声音夹杂着落寞和狂热两种情绪,落寞是他自己的,而狂热则是他对姜梦整颗心热烈的爱。

其实,认真说起来,黎骞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爱上了姜梦哪里。

以黎家的身份,见过的女人里姜梦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文雅,最多才多艺的。

当然,温柔这个词更是与她没有太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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