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如果当初的他能再幸运一点,投身为女胎……就算男投女胎有那么多的不堪和不便,至少“她”绝不会成为叔父眼中的威胁,母亲手中的旗帜,以及……
想到郁结处,白飒忍不住抬起头,冲着天空伸直双臂大叫:“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地啊,你不分好歹何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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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不知所云的呼号,郑太鄙夷地一翻眼。
在诸国文人眼里,地处偏僻、国贫民刁的白国人简直就是未开化的野蛮人,甚至很多人都怀疑白国举国上下能否找出一个识字的人来。但郑太却是知道的,至少白飒跟他一样受过正统而完整的教育。只是这位疯疯颠颠的小公爷时常喜欢乱用文字,而且功力超凡。在郑太看来,这简直就是在亵渎诗书,有侮斯文!
他扭头刚要指责白飒几句,眼角余光似乎扫到了什么东西,于是本能地一转身。
身后的情景吓得他猛地倒抽一口冷气,脚跟碰在台阶上,差点跘倒。
白飒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他,也跟着好奇地转过身去。
却只见他们身后不知何时围了一圈士兵。那些士兵身穿周军制服,一个个手执红缨枪,明晃晃的枪尖齐齐指向他和郑太的咽喉要害。
在士兵身后,一个扎着褐色领巾的大汉神情紧张地挥舞着一把长剑,指着他们喝问道:“什、什么人?胆敢私、私闯禁地!”
郑太当即白着一张小脸往台阶上缩去。
白飒则秉承着一贯的大大咧咧,毫无惧色地看着那些红缨枪。
然后,他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害得那些士兵更加紧张不已。
只见他笑嘻嘻地举起一只手,竟然掰着手指数起数来。
“一、二、三……”
语音未落,果然不让他失望,众人只觉眼前一花,耳听得“喀嚓嚓”一阵脆响,刚才还指着他们的那十来杆红缨枪齐刷刷地变成了吹火棍。
在吹火棍和白飒之间,突然间多出一个剃得精光的秃脑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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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里扎着一条脏污领巾的大汉叫刘三,是周军地字营一个小小的伍长。
虽说是个“小小”的伍长,手下却也管着“十来个兄弟七八条枪”。而且,此次伐吴他也曾立下一些小小军功,想来凯旋后晋为庶长总是跑不掉的。
谁知也该是他家祖坟上冒青烟,搜山时竟然让他撞上了在逃的吴王。双方在铜山下那座有着百年历史的济颠庙前僵持了整整两天,直到盟军大部队源源不断开来,吴王眼见逃生无望,这才绝望地自杀了,临死前还不忘放一把火,把自己连同跟他一起逃亡的宫人全都烧化作一堆焦炭。
虽然没抓到一个活着的吴王,这死了业已变成一堆焦炭的吴王也颇值一些身价。昨天傍晚,丞相帝师接到消息来看了现场后曾拍着刘三的肩头说,等周主、郑王和白王一道验看后,只怕当即便封他个什么爵位也是未可知的事。
这消息让刘三喜出望外。但他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个赏赐是建立在他能否好好看守这堆焦炭的基础上的。因此,虽然看着那堆人形焦炭既恶心又让人毛骨悚然,他还是尽心尽责、小心翼翼、同时也是胆颤心惊地在旁坚守了一夜。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们就听到有马车从山下驶来的声音。刘三正在那里整队准备迎接三位大王的銮驾,却不曾想,跑上山来的竟是两个年约十五六岁的少年。
为首的那个少年身量还未完全长成,一副五短身材配上一张带着婴儿肥的圆脸和一双弯成新月状的眉眼,使他看上去很像人们过年时贴在门上的抱金鱼福娃,煞是可爱。
而后面跟着的那个少年……
刘三倒抽一口冷气。他甚至没见过比他更美丽的女人!
只见这少年身材修长,那出着毛的狐皮斗蓬衬着一张素净的瓜子脸,显得他如谪仙般飘逸出尘。再看他那挺直的鼻梁,那泛着水润光泽的樱桃小口,那说书人形容的“白水银里养着黑水银”般晶莹清亮的眼眸,以及那细腻得不见一丝毛孔的肌肤……这位少年似乎只能用“玉人”二字来形容。
刘三困难地呑咽了一下。传说吴王好男风,如果这是吴宫里的娇娃,也难怪吴王会有龙阳之兴……
不过,这两位少年周身穿金饰玉,一看便知出身豪门。刘三虽然举剑拦住对方,心里泛着无数龌龊的念头,行动上却不敢真的有所冒犯。
他正在那里犯着嘀咕,不知该拿这两个少年怎么办时,眼前突然一花,在少年和他之间,竟然又平空冒出一个少年来。
一个眉宇间刺着山形纹饰,剃着光头的十六七岁少年。
少年只一脚就齐齐踢断了那十来杆红樱枪。
刘三就算不认得他这一脚功力,也该认得他眉间的刺青——那是山族人特有的标志。
众所周知,彪悍善战的山族人一般就三种身份:雇佣兵、保镖、杀手。
雇佣兵是要穿制服的,杀手再大胆也不可能出现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因此,显然,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