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仙侠修真>凡世歌>第二十四章 脱缰野马

千马追逐,马蹄之声如雷霆炸裂,滚滚而来,直入人心。沈飞脚踩花瓣云毫不犹豫地向着远离它们的方向逃窜。

“跑得掉吗!”楚邪原地站起了,插入身体的剑刃在他右手有力的抓握下化作片片飞花,汩汩外流的鲜血在一次深深地呼吸之后,被伤口两侧的肌肉压合停止,楚邪包裹着伤口的肌肉如同蚌类的外壳,能够随着自身心意紧闭在一起。肩膀上的纹身全部奔跑出来了,化作千百匹灵马追逐沈飞而去。

“据说,一群野马一起奔跑,野牛、狮子、甚至大象都要退避三舍,我身上封印的,是整整三千匹野马之灵,你逃得掉吗,沈飞。”

后者被野马追得东躲西藏,听了楚邪的话不禁蹙眉,“果然是灵体吗,这下麻烦了。”

视线中,沈飞驾驭花瓣云于月朗星稀的天际上穿梭,身后三千匹野马追逐,浩浩荡荡,气势汹汹,几次追咬到屁股后面了,复又折返回去。野马们一个个体态壮硕,鬃毛似红似棕,从头顶开始生长,飞扬向天如同燃烧着的火焰。眼睛细长,其中蕴含着凶神恶煞的光,牙齿惨白,虽不像食肉动物那样生有锋利的犬齿,但是饱满、坚挺,排列整齐,似乎只要轻轻闭合,就能咬断你的喉咙,鼻子里往外喷出黑色的烟,四蹄有力,腿长,肌肉如虬龙一般密布全身。

足足三千匹野马,全部都是灵态的,沈飞深感压力如山。

所谓灵体,便是拥有道行的妖兽死后被封印的魂,继承了妖兽死前的全部道行,以封印物作为新的躯体,虽然失去了继续修炼变强的能力,但由于封印物特别的坚韧,反而成为了近乎于不死的存在。

能够用血肉之躯封印灵体的人沈飞一共见过两个,一个是从小和蝉儿们一起长大,身为转世蝉王的金蝉翠;还有一个就是楚邪,楚邪以血肉之躯封印三千匹灵马,不知道是否为马王转世。

大概是失去了追逐的耐心,野马们停止了追击,退回到楚邪身边,在虚空中站立、喘息,不耐烦地踱步,它们有着肉食动物一般的狭长眼睛,血丝密布的瞳孔、不断向外喷烟的鼻孔,在虚空中踱步的步伐显示出本身狂躁的性格。

人国内部的统计显示,每年杀死人类最多的野兽不是虎、豹、狼之流的顶尖猎食者,而是看起来与人最为亲近的经过驯化的马匹,它们的身上保留着祖先的野性,指不定什么时候烈性袭来,就要闹一闹性子,由此跌下马背的人不计其数,摔死者、被马蹄踩死者十之**,所以一年到头,杀死人类最多的生物不是什么洪荒猛兽,而是眼前这些野性难驯的烈马。

“身在塞外的时候,我阴差阳错地得到了马王的传承,获得了三千匹灵马的认主,可不要小看了它们,你眼前的这些都是彻头彻尾的灵兽,是以我的身体为容器得以重生的马王的护卫军,被它们追上,就只有惨死的份了。”被长剑刺入了身体,楚邪像是没事人那样自如的说话,

“果然是这样,楚邪你这家伙还真是走运。”沈飞站在花瓣云上,一手擎着剑,一手向前遥遥指点,目光从剑锋之上一寸寸扫过,直到落在楚邪的身上,“可你也必须知道,我的百战之剑,无所不破,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不管对象是谁都不在话下,这些可爱的小马,你觉得它们经受得住我的出剑吗!”

“可爱?沈飞你完全没有意识到它们的恐怖。”楚邪举起剑指向沈飞,在天空中整齐排列的野马们就此得到命令,分成左右两军,向着沈飞包夹过去。

“擅长群殴的可不单单你身边的几只天狼崽子。”确实,沈飞坐下有着七只天狼,已算是一支规模不小的灵兽军团,现在楚邪居然一下子掌控了三千匹烈马,这个规模,想想就让人胆战心惊。需知,每一只灵兽都是需要十几年、甚至几百年的修炼,外加一些运气的成分才能够才能够顺利地开启灵智,永生不死的,几千只灵兽的规模,就九州现下的形势来说,恐怕只在楚邪这里才能看见。

不过谈及七小,倒是给沈飞提了个醒,七小可是天狼,是天生的猎食者拥有王者之威,是野马的死敌,把它们叫出来说不定能起到不一般的效果。

想到这,沈飞对着虚空打了一个响指,慵懒匍匐在纳兰若雪身边的七小立时立起耳朵,等到沈飞打出第二个响指的时候,窜出人群。

如同七只神出鬼没的幽灵,老三到老七同时展翅,飞到天上,径直来到沈飞的身边,老大和老二则跃上擂台,虎视眈眈地盯着楚邪。

“呜呜呜……”它们七个里面,老三到老七它们五个长相最是帅气,白色柔软的兽毛之间流动着淡蓝色的fēng_liú细线,生在背脊上的翅膀完全展开,翅展两米开外,尾巴毛茸茸的,往上翘的同时还左右的扫,和狗表达开心的方式是一样的,眼睛呈枣胡状,始终眯眯的,显出狡猾,嘴巴是三角形的,与狐狸类似,爪子却与猫相仿,锋利的爪钩全部缩在肉垫里面,等到需要的时候才会伸出来,总的来看并不像野狼那么凶猛可怖。

翱翔在沈飞身边,老三到老七一个个生龙活虎,英气逼人,帅气的一塌糊涂,引得擂台观众赞不绝口。

与它们五个相映成趣的是,群体之中地位最高的老大和老二,老二本来和他们五个长得一模一样,却在狼王之位的争夺大战中,失去了一只眼睛和一只翅膀,由原来丰神俊逸的少年一下子变成了凶神恶煞的大叔。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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