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汕散着长发坐在梳妆台前,慢慢翻着信纸,一页一页,有写满了的,也有只写了一句话随意留白一大片的。
有时候,这样的留白其实,比书写更让人觉得为之动容。
大致是他提笔以后,发现想说的太多,反反复复的思绪,写出来却只有一行字。
睨了一眼一旁放置在梳妆台上的高脚杯,慕郗城嗜酒,他们的卧室,他是从来不会在这里喝酒的。
现在高脚杯,已经被吴岚清洁过了,所以是空的,放在梳妆台上甚至晶莹剔透,闪闪发亮。
时汕坐在这里,可以想象他手里握着钢笔,写写停停,凌厉的字断断续续,偶有停下来沉思的时候,就一杯一杯地喝酒,不再动笔,就空出了一大片的留白。
那时候,他大致喝了不少吧。
写完以后,一瓶干红势必已经见底。
这么想着,时汕握着他的这支黑色钢笔,时汕在他书写的自己旁边一笔一画的落笔:慕,郗,城。
慕先生写一手好字,她的字,写得不比他。
但是,时汕记得自己曾经改用右手的时候,写汉字却写得得心应手,一个自小在法国长大的姜时汕,汉字能写那么熟练,她就该怀疑自己的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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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家庄园,待客厅。
慕郗城坐着,听章远给他说最近慕企英国分公司的动向。
“董事长,罗虹女士最近在英国怕是待不住了。”
已经很久没有听到‘罗虹’的这个名字,慕郗城握在手里的茶杯重新放回到茶几上,瓷制品与钢化玻璃碰撞,发出刺耳的声响。
说起几年前的幕府,在其父慕封因病过世后,律师将经过公证后慕封遗嘱中的财产分给后,罗女士在慕封的丧事后就去了慕三小姐西子海外留学的英国,再后来又接了当时受伤的慕西瑞到英国伦敦。
超出章远的预估,按照遗嘱仅仅得到2股份的罗虹,竟然在2006年是那么的安静,因慕西瑞腿伤一事大闹幕府后,就安定了下来。
可,慕郗城当年就对章远说,“既然是狼,就永远改不了喝血吃肉的恶劣本性。”
现如今,慕威森不过是早已经洗干净的慕企,而早年慕企在英国的分公司,是罗虹和慕西瑞控股的,这么多年井水不犯河水,可总挨不过一天兵刃相向。
客厅沙发上,慕郗城长指扣着茶几桌面,看得出他的顾虑,简说,“董事长,整个慕企现在是我们控股,仅仅靠在英国的分公司,成不了什么气候的,您不必过于担心。”
慕郗城坐在,靠在沙发上,沉吟半晌后,说了句,“就凭现在的慕西瑞,还不至于让我分一半心神给他。”
不屑的语气,转念想到他的继母罗女士,懂得‘卧薪尝胆’绝对不是个简单角色。
有时候不争不抢,反倒是显得怪异。
由于曾经他父亲的婚姻问题,慕郗城对罗虹,向来视若无睹,谈不上好坏,可是既然是慕西瑞的生母,又能好到哪儿去?
冷笑一声,他说,“该回来的,总会回来,可要再心思不纯,别有用心,就别怪我不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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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聊过几句,慕郗城看吴岚将章远和简送出去,他一个人在沙发上坐着沉吟半晌,想起时汕后,又摇摇头上二楼去了。
卧室门推开,不论外界多么的繁杂,只要在他妻子的身边总是缱绻宁静而祥和的。
时汕在用他的钢笔写字,室内的灯光映衬着她的脸,一大半沉浸在柔软的暖灯光光线里。
“在写什么?”
他走过去,伸手撩开她耳侧长发的瞬间,自她身后环住了她。
时汕没有抬头,继续向下写,然后用钢笔的笔尖对比两人的字迹,说道,“力透纸背,苍劲有力,好字。我的就差,很多。”
慕郗城没有听进去他妻子赞赏的话,倒是因为在他写的字旁边,跟着的一排女孩子写的娟秀字迹,心生欢喜。
以前,她就是很喜欢这样,跟字的。
俯下身,握着他妻子的手,慕郗城说,“阿汕,你以前的字也是写得很好的,慢慢来,总会越来越好。”
时汕感觉到他自她身后圈着她,握着她的手写字,这样熟稔的感觉,暂且记不起什么,却格外地让人安心。
后来,她松了手,看他写字才发现,慕郗城手里现在随身携带的钢笔,很普通,和他向来的品味不相符。
黑色钢笔,很普通,微微泛旧,上面甚至有一道道细痕,不仔细握在手里看,是看不出来的。
“慕先生,很喜欢用钢笔?”心有疑惑,所以时汕问出口了。
慕郗城握着钢笔的手,顿了顿,应了句,“是啊,很喜欢,很多很多年了,不能丢。”
“嗯?”
“什么丢了,这钢笔都不能丢。”
‘陈、嘉、渔,’三个字在纸上写完,顿了一笔,他扬起头看她说,“你给我的,怎么能丢?”
“我给的?”
“是啊。”拉着她,让她坐在他的腿上,慕郗城将钢笔递给她,笑说,“看看这是哪个捣蛋鬼,在新买的钢笔上刻的字。”
时汕将钢笔握在手里低头细看,果然看到了钢笔笔杆上有意的刻痕:郗城&嘉渔。
见她看得出神,慕郗城注意着她脸上的神情,半晌后说,“罢了,想不起来,就不要想,倒是你送我这么一支钢笔,每天都给它喂墨水,可真麻烦。你呀。”
他揽着她的腰,让她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