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莫何分神想对策的时候,丁丁开始呱燥的自言自语起来。
可是听完丁丁最后一句话后,莫何突然回过神来。
“什么?你把行李准备好就是打算和我一起出行?”
“当然!丁丁被你抓住过,已经无家可归。你必须负起责任。”
丁丁说到无家可归几个字时,还故意将自己两个尖长的耳朵耷拉下来,
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等等!被我抓住你怎么就无家可归了?
我可不想因为欠你什么而带你上路。
有什么事情我们最好提前说清楚。”
莫何虽然很希望丁丁成为自己向导,但是他也不想不明不白的就把对方弄成无家可归之人。
“你这个高个短毛难道真的不知道吗?
像我这种做小偷的地精,一旦被人抓住,
那些教我偷东西的人就不会再让我跟他们继续呆在一块。”
丁丁摇晃着自己尖耳朵,得意的给莫何解释着。
“你们是地精盗贼团伙吗?还一群人的?”
莫何前世今世都没见过真的盗贼团伙是什么样,但总还是听说过盗窃团伙这样的事物。
丁丁抓着自己两个耳朵盖在眼睛上,不忍直视莫何。
“你是白痴吗?地精怎么可能组建盗贼团伙?
只有你们高个短毛才经常干这种事。”
被一个五十厘米高的小东西骂白痴,莫何的感觉是滑稽想笑,
却不好意思笑出来。
对方也说得对,他确实对地精并不了解,对矮人的接触也只有两个月,
多半还是老炮儿佣兵酒吧里面碰到的那些。
“那你们地精都喜欢做什么?”
莫何想要稍微了解一下地精的生活。
如果后面的路上真要带这么个小家伙在身边,起码得对他们种族的生活习惯有所了解。
不然到时候半路闹出什么乱子来,可就后悔莫及了。
“哼嗯!我们地精大多喜欢金币,亮晶晶的金币。
所以很多地精做生意或到处收集各种奇珍异宝来换金币。
但也有不少喜欢动脑筋的地精从事各种发明创造的活儿。
而丁丁我,却跟他们都不一样。
我喜欢冒险!”
丁丁兴奋的给莫何介绍地精的喜好,说到最后讲到他自己,
还特意爬上旁边的一个木箱子,以展示他高大的身姿。
“一个喜欢冒险的地精?可是你这小身材怎么躲避外面那么多猛兽呢?”
莫何确实觉得这个小地精和城里其他同类有些与众不同。
起码他是莫何见过的第一只偷东西的地精。
丁丁一看莫何被自己的话吸引,兴致更浓了。
开始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大通他的伟大事迹。
说他如何躲避刺蛙沼泽的毒虫和沼泽巨型水蛭,
还说他如何躲避亡者沙海的沙蝎和眼镜蛇。
听起来都凶险异常,但莫何知道他说那些顶多算些虾兵蟹将。
真正的食物链王者他没遭遇到,或许怪兽嫌他肉少,懒得浪费体力吃他吧。
当丁丁还想炫耀自己单枪匹马消灭秋草平原的绿隐螳螂时,
莫何不得不赶紧阻止他。
以地精的口才天赋,他非得说上一天一夜不可。
现在还得赶时间去淬火城找老炮儿的侄子,
可没时间安逸的在这里听这个小东西吹牛皮。
不过莫何还差点被小家伙忽悠得忘记买驮兽,
好在他还身在驮兽卖场。
虽然丁丁满口吹大炮,但他对购买驮兽的相关建议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既然路途经过沼泽地形和沙漠地形,那车辆就真没必要买,因为根本拉不进去。
野牛兽和大角雷兽都不方便在这两种地形行走,
那果然选飓风蜥是最优办法。
飓风蜥没有大角雷兽那么通人性,但却也被驯服得比较亲人类。
莫何走到飓风蜥的售卖处时,那些被关在笼子里的巨型蜥蜴就纷纷冲他摇头摆尾的吐舌信,
看着好不热情。
挑选驮兽莫何也没有经验,看着一堆肤色各异,
大小体型各有千秋的巨型蜥蜴,他根本无从下手。
幸好丁丁挺在行挑选飓风蜥,在他一番协助之下,莫何挑了一头绿头褐身的飓风蜥。
这匹正直青年的飓风蜥售价六百黑牙币,看来丁丁的眼光相当毒,
竟然把这里最好的一匹给挑了出来。
在莫何准备答应买下时,丁丁居然跳出来和卖飓风蜥的老板讨价还价。
地精的口才天赋发挥妙用,硬是把卖价砍低了八十个黑牙币,
还顺带让老板免费送了他们一套飓风蜥驮具。
这种飓风蜥驮具很像马鞍,不过它后面还有两排挂钩和凹槽,
用于在后面挂装行李货物。
莫何用金矿石做交易。
集市有专门的贵重金属鉴定所,在交给他们一点手续费后,
就成功的称量到等价的金矿石进行交易。
买到飓风蜥后,莫何顺手买了一点食物和饮水后,
带上丁丁骑上飓风蜥就直奔淬火城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