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上山容易下山难,邢军没有料想到平地上行军也能如此。

相较于来西部时的一路平安,回帝都的一路确实坎坷了一点。

他还是没与黛西亚同床,所以夜间睡觉一直是在藤椅上解决的。冬天天冷,透风的藤椅使他睡的很浅,稍有一阵凉风钻入帐篷就能让他脱醒。特别是凌晨,太阳快出来的时候天最冷,他索性钻出帐篷外出活动身体。

这让保罗相当满意,他望着邢军微微发黑的眼眶很开怀。小伙子不错嘛,新婚不久,折腾了半宿还能早起不赖床,这勤勉的态度还是蛮不错的。

羊飞林龙他们看问题没有这么深,当他们看到略显疲惫的邢军活动身体,而他新娶的婆姨还没起床时,就够他们yy一阵子的了。

这一日清晨,邢军依旧起的比别人早,他用百利骑士的石弩打了只兔子,回来交给老刀就去洗漱了。他比刚来异世时壮硕了很多,开始接触弓箭。再硬的弓他也能拉开,但射不好,十米之内百发百中,出了十米开始出现偏差值,三十米时偏差值为一米,百米时,射出去的箭只能随箭大人的心情来计算。

所以退而求其次,学起了百利骑士的弩。也许是心里作用,邢军觉得弩比弓好上手,起码拿在手里就和异世的枪械一样,能让这个新手三十米以内打中兔子了。

他很快喜欢上了打猎,起码这个世界的兔子野鸡总不见少,怎么打也打不完,正好用来练手。

老刀对此很习惯,如果邢军打到的是兔子,就加进早餐粥里一起煮,尽管兔肉和粥一起熬煮并不算好吃,但也是荤腥。如果邢军打到的是鸡,就留着晚上吃,鸡肉比兔子肉有滋味的多,但处理起来相对麻烦点,赶不上早餐的时间。

老刀和皮尔斯在拨兔皮上有过分歧。拨兔皮同样是从四肢开始,随后皮尔斯从屁股开始拨,取下完整的一张兔皮,兔子皮不值钱,但攒多了倒是一笔收入;老刀搞定四肢后直接在中央划两道,一手拽住头一手拽住尾,反向一拉兔子拨好了……速度快的令人发指,但也毁了一张好兔皮,冬天里的兔子皮,邢军已经能射中头部了。

老刀刚蹲坐在粥锅旁拨好兔皮,菲尔特就出现了。

“一张兔皮而已,值不了一个铜子。”老刀不想在拨兔皮的事情上再多论证,但菲尔特俯视他的眼神不是很好。

老刀暗忖自己往日里没有得罪过他,思来想去,引发矛盾的根源可能就是手里这只兔子,许多刻板的老实人是看不惯浪费的。

“我对你手里的兔子不感兴趣”,菲尔特异常严肃的开口讲:“我对你很在意,有些事情想问一下你。”

“哦?对我感兴趣……”老刀很自然的将拨兔子的小刀攥在手里,打趣道:“……我人老了,身上总有股去不掉的臭味,菊花也硬了,你还是换别人吧。”

“少贫嘴!”菲尔特佯怒道:“这些话我憋了好些天了,帝都兵们和‘佣兵’(从良的盗匪)都称你为老刀。不巧,西部悬赏七年之久的通缉犯也叫老刀,我看画像和你有些相像,你知道些什么吗?”

老刀从地上起身,把沾染血污油脂的双手在身上擦了擦,笑着说:“我一个肮脏腐臭的老人家能知道什么?”

这个老贼种!菲尔特将他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这个干瘦老头装出蝼蛄的孱弱样子,但整个脊背已经像虾米一样弓紧绷直了。只要老头有意,甚至在此时此刻就能弹起来将他刺死。

“腐臭肮脏?别把自己说的那么干净,你身上的血臭味太浓了!腥臭的气息相隔十里都能闻见,让我日夜难安呐!”

他不着痕迹的后退一步拉开些距离,他的武器只有腰间长剑,如果动起手来铁定没有匕首要快。

两个人保持着一定距离对峙着,谁都不肯退缩。

首先注意到不对劲的是百利骑士,菲尔特要找老刀茬的事情他们是知道的。通缉犯人人得而诛之,他们拔出了利剑开始向这边围拢。

这边的从良土匪也不是吃素的,纷纷吵起来家伙过来助阵。想当年三百多土匪死的就剩他们小十人,都是刀尖上添血过来的,谁怕谁啊?

百利骑士抄起了弩。

现在保罗的队伍是这样组成的:原本出征的一百多帝都士兵亡故了十几个,还剩八十几人,排除重伤无法活动的伤员,真正活蹦乱跳的只有七十出头。按七十个人算,百利骑士和从良土匪加起来能够他们一半人数了。这么多人声色紧张的在营中对峙,使得帝都兵也警觉起来,亮出了武器。

保罗膛目结舌,大清早的出了什么事?

却见邢军怒气冲冲的走到人群中央踢翻了一口粥锅。

“做什么!?都当我死了吗!?”

邢军恶狠狠的扫了一圈百利骑士。

“都他娘的把武器给我收起来,谁要是再摆出来吓唬自己人,老子就赶他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是自愿追随黛西亚离开的,离开了这里,你们还指望再回玛露卡城吗?

重义的你们选择离开就相当于无形中扇了他们一耳光,重利的他们还会欢迎你们回去吗?回去等着受排挤吧!”

邢军这么一闹缓和了一下气氛,但百利骑士们卸不下架子,还是不肯收起刀枪弩箭。

“他是通缉犯!”菲尔特毫不示弱的说道:“老刀是西部悬赏时间最长的通缉犯,七年来的赏金不断累叠,现在足有三千金币之多,全西部排行第四!”


状态提示:第五章 内讧--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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