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为首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此人生得身材高大,剑眉星目,容貌极为俊美,然而眉宇之间却有着浓重的阴郁之气,肤色亦为健康的蜜色,没有文人书生那般白皙细腻,一袭青色衣袍越发显得此人冷漠高远,不易亲近。此人双手手掌宽厚,手指修长,皆有老茧,一看便是武功不凡的练家子。
这一行人中除了一个做和尚装扮以及一个做文士书生装扮的两个人为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以外,其余皆为二十多岁的青年人。这些青年人虽然容貌平平,却皆有着强壮的体魄,身上的衣衫皆为青、灰、蓝等几种不显眼的粗布衣裳。
这群人里唯一一位女子大约二十岁左右,身材修长,浓眉大眼,一袭深紫色衣裙衬得其腰身玲珑有致,虽然算不得容貌出众的美人,眉宇间的英气与爽快利落的动作也使她有了几分与其他女子不一样的魅力。
只听这名女子说道:“万大哥何必再犹豫不决?依我的想法,就算此时还不到成立天地会,直接揭竿而起,反清复明的时候,至少先潜进紫禁城里,杀几个皇子阿哥,挫挫狗皇帝的锐气!”
一名身着深蓝色衣袍、修眉凤眼的青年男子冷笑一声,不屑的讽刺道:“孙二娘倒真是没有辜负了你这个难得的好名字,一开口就要先杀人家的孩子出气。听说狗皇帝最大的儿子如今也不过十二三岁而已,更有几个还是襁褓中的婴孩。就算咱们杀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又算得上什么本事了?依我看,倒不如先杀狗皇帝的叔叔、兄弟们出出气。好歹那也是和硕亲王呢!日后咱们做的事情在江湖上传扬出去,也算没有辱没万大哥和洪门的名声!”
蓝衣青年此言一出,倒是有几个青年人随声附和,纷纷称陈二哥所言有理。
紫衣女子嗤笑一声,不屑的讽刺道:“我怎么不知你陈丕陈二爷竟是个面慈心善的佛爷了?说我杀人家孩子出气,你陈二爷手上的人命不知道比我多多少倍呢!你敢拍着胸脯说你没杀过襁褓中的婴孩么?依我看你才不是心善不想杀这些小畜生呢,你只不过是觉得杀他们无法显出你陈二爷的本事与威名罢了!”
紫衣女子说得兴起,正欲指着陈丕继续骂下去的时候,忽然看见为首的青年万云龙冷冷的扫了她一眼,方才撇了撇嘴,倒也没有继续再说下生打扮的中年人捋着胡子沉思片刻,沉声建议道:“清狗皇族固然该杀,但是以我所见,此事倒不急于一时。”
此人略微停顿片刻,喝了一口茶,不疾不徐的分析道:“近两年来,狗皇帝倒是忽然变得聪明了,使了许多收买人心的手段。就连老百姓们提到狗皇帝,也纷纷称赞其勤政爱民,乃是有道明君。哼哼,倒是将从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忘得一干二净了!我认为咱们应该耐心的等待一个适当的时机,等到遇上天灾**,狗皇帝自乱阵脚露出马脚的时候,咱们再动手杀几个王爷贝勒、军机大臣,并且趁机正式改洪门为天地会,揭竿而起,反清复明。到时候,必会有许多憎恨清狗鞑子的汉人加入咱们义军的,既有助于咱们壮大声势,也更有机会成就咱们的大业。”
做和尚打扮的中年人也点头赞成道:“阿弥陀佛。卢大哥所言有理。正所谓时势造英雄,为人做事皆应当顺势而行,如此方能事半功倍。为成就大业,必要的杀戮与牺牲自然无可避免。若论杀一个十二三岁的大阿哥也还罢了,那些个年纪过小婴孩能不杀还是不杀为好。少造一些不必要的杀孽,也好为自己和后辈积点福……”
一个身着灰衣的青年嘿嘿一笑,挑眉道:“诶呦喂,您说这话我陈彪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我哥说不杀狗皇帝的小儿子们,那是觉得杀这些个毫无反击之力的小猴崽子没意思,怕辱没了万大哥和咱们洪门的威名!我说赵二叔,您当初为了躲避清廷追捕,不得已才在莆田少林寺当了和尚。您不会是当了几年和尚,便真打算修身养性,皈依佛门了吧?如今您肉也不吃,酒也不喝,以后是不是连杀戒都不破啦?这还是当初威震江湖的赵明德么?”
陈彪话音刚落,张晋、张普等人也纷纷出言争论此事,虽然众人皆压低着声音,没有大肆喧哗,一时间场面也有些混乱不堪。
万云龙抬手制止了众人的争论,冷声道:“我今日午后才得了一个消息,狗皇帝打算带着他的宠妃微服出宫,去热河行宫避暑游玩。若是咱们能够衬着狗皇帝微服出宫的机会,一举砍了狗皇帝的脑袋,狗皇帝的几个儿子都还小,到时候清廷必定会发生剧烈的动荡。清廷越乱,才越有助于咱们起事,完成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