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匹黑色健马行走在大路中央,插在健马两侧的被鲜血染红的大旗迎风招展,马上的男子赤裸着上身,一手提着人头,一手提着酒坛,喝的醉眼朦胧,朦胧的醉眼中,大旗上偶尔飘过的“张”字显得愈发模糊。
大贼张金生,前几日这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名字,算起来张金生已经带着弟兄们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东躲西藏的日子了,以往随便一个琼山派弟子都能追的他们满山乱窜,但就在五天前,琼山派上下数百名弟子都逃走了,不仅如此,临河一带几乎所有说得出名字的宗派和世家都在一夜之间走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偌大的镇子像一只肥羊一样摆在他们的面前,有肥羊不抢那简直是辱了张大王的名声。
打听好消息,确认方圆百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重视的门派后张大王当机立断,纵兵劫掠,他原本只是图财,并没有想要造那么多的杀孽,但有些东西一旦打开就再也无法收回去,贪婪和杀戮也是如此,于是抢劫变成了屠杀,屠杀变成了烧城,临河城最终的惨状让悍匪张金生看了都心里发凉。
但看着部下们发红的眼睛他却不敢勒令他们停手,只能带着他们一路烧杀抢掠,这才短短几天的时间,他们手上的血债就比过去十几年里积累的债加起来的还多。
一众劫匪骑着马晃晃悠悠的跟在他身后,每个人马后都跟着几个奴仆,这些奴仆多是些没来得及逃走的老幼,是他们在镇上和路上抢来的,许多人只要走的稍慢,马匪们兜头就是一鞭子抽打上去。
“妈的,走快点,没听说闹尸祸吗?要是拖累了老子不等什么骷髅兵团来,老子先把你的心给挖出来下酒喝”,
一名干瘦的马匪挥着鞭子在身后的少年身上猛抽,转过头却对着身边的同伴大笑道:“妈的,老子们很久没这么快活过了,这个小崽子是刘家的人,刘家可是大户,搁在以前连正眼都不带瞧咱们的,现在嘿嘿,落到了老子的手里,老子非要他掉层皮不可”,
“嘿嘿,我们这些武人,只有到了乱世里才显得出能耐来”,
与他并骑而行的马贼身材要高大许多,说出的话也颇有些胆大包天:“什么尸祸,要我说,不如回去揍他娘的”,
瘦子拧了眉,道:“那不成,这次尸祸没你想的那么简单,琼山派的能耐你是知道的,以前撵的咱们满山乱跑,尸祸一来就跑的没影了,他们可不是没卵子的软蛋,连他们都不敢碰的硬茬子,咱们跟着去凑什么热闹?”,
“咱们这些人,欺负欺负他们还行,嘿嘿”,
回过头看着那单薄的少年瘦子又龇起了牙。
胖子道:“咱们这哪叫欺负,临河的那帮混混才是真的狠,妈的,连我都觉得他们简直就是畜生”,
胖子口中所说的临河混混此时正走在马队的最后头,不是张大王不让他们走在前头,而是他们这一路上强了太多的东西,想快也快不起来,当初抢临河的时候就这群土生土长的家伙抢的最狠,造的杀孽最多,直到现在还有几颗人头在他们的脚底下被当成球踢。
张金生醉眼朦胧,无论是手下的马匪也好还是跟在最后头的那些混混也好他都不想再管,他也管不了,身后的哭喊声传在耳中已经勾不起他的同情,只会让他的醉意更深。
许是喝醉了的缘故,醉眼朦胧中他觉得自己忽然看见了一条白色身影。
之所以说觉得是因为他的目光一直都偏向前方的大路上,这条路上并没有行人,但就在他灌一口酒的间隙里前面却忽然就多出了一道身影。
他以为是自己喝多了,但旋即却发现身后马匪的喧闹声和奴仆的哭喊声忽然小了许多,几匹马嘶叫着往后退去,仿佛受到了惊吓,回过头去,看见瘦子张着嘴一脸惊愕的样子,连素来胆大的胖子也勒住马,额头冒出了冷汗。
他这才意识到那不是自己的错觉,自己的确是遇上了什么事了。
揉了揉眼睛,那道白色的人影一点一点的映入了眼帘。
那是一个保养的很好的中年男子,男子身着蓝衣,长身玉立,面容温润,如果不是他双眼被白布蒙着的话张大王一定认为他是一哪家的贵公子,心思一动没准会想要把他抢回山寨满足自己的龙阳之好也说不定,但那染着血的白布却让人心中发寒。
白布染血,眼眶下还有两行鲜血,恰好滑过他的面孔,拖到下巴上,纵然是大白天见到这么一个人也会让人心里直发凉。
而此时这白衣男子正饶有兴致地把玩着手里的长剑,戴在拇指上的玉扳指不时与剑柄轻轻碰撞。
“好浓的血腥味”,
他忽然将手指放在鼻子下嗅了一嗅,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但那笑容一点儿也不让让觉得温暖;相反,他身上的气息寒冷如冰。
“哼,大白天的装什么神,弄什么鬼?”,
几名胆大的马匪策马上前数尺,道:“大王,不用跟他废话,直接过去砍了他”,
白衣男子脸上笑意更深,竟伸出手向他勾了勾手指,道:“大丈夫一言九鼎,你要是杀不了我,可是会死的很惨哦”,
“妈的,老子这就去剐了你”,
马匪大怒,当即抽出刀就欲上前把这人一刀砍成两截;张金生却一把抓住他,看到他手中绯红色的长剑中央刻着一个“漆”字,在他手里把玩翻转之间那刻字又变成一个“凉”字,先是满脸的不可思议,旋即心里却是一凉,颤抖着声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