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琢磨了半天,觉得自己仿佛知道了下毒的手法。面条是爷爷最会做的东西,也是最常吃的东西,所以下毒的人,做的是被害者常吃的东西,而且被害者都很熟悉凶手。
正琢磨着,金志爱从物证科回来了,脸上有点小兴奋,物证科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看见吴明有点发呆,就笑着和吴明说:“这是一场连环杀人案。凶手下得毒,甚至是被害者肚子的食物都是相同的,我只是不明白凶手怎么会和两个人都很熟悉?”
“因为凶手是他们的顾客,他找觉悟和尚算命,找铁算子看风水。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他经常给觉悟和铁算子送吃的,然后在想杀他们的时候,在食物里加上毒药。”
“这点我们也有想过,可惜,他们是用现金交易,也没有账本之类的东西,我们根本他们的顾客是谁?更不会知道,这个顾客里相同的那个人是谁了?”
吴明叹了一口气,愣了半天,也没有啥好建议,就和金志爱说准备回去睡觉,金志爱点点头,说那些人骨头的化验结果过几天才能出来。
往外走的时候,吴明觉得胃里有点不舒服,早上没吃饭,就空肚子喝了一杯咖啡。吴明自己觉得应该吃点东西,本来第一选择是面条,可是因为噩梦的关系,一看到面条,吴明就想到那些毒虫毒蛇之类的东西。下意识的就想到了,在李德顺那吃的熏鸡,那个味道好,里面还有一股祭品的口感。
“食物?”
吴明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个词,于是赶紧问金志爱:“姐,那两个死人最后吃的食物不会是鸡肉吧。”
“啊!”
金志爱听了,目瞪口呆的看着吴明,胃里剩下的食物真的是鸡肉,可金志爱没有记得自己和吴明说过啊。
看吴明的表情,吴明就说了一声糟糕,这个人明显憎恨算命的,还用鸡肉毒死人,鸡肉是死者常吃的食物之一。如果这么想来,李德顺也是算命的,也有人经常送他鸡肉吃。那个鸡肉有祭品的味道,不是因为鸡祭奠过死人,而是因为那个鸡肉和杀人的鸡肉曾经放到一起过。
送葬人跟着感觉走,顺心意而行,相信冥冥之中一切自有联系,更会揣摩出灾难来临前的预兆。所以吴明想通之后,心里就一哆嗦,他猜测下一个被害者就是李德顺,这一次吴明特别希望自己的感觉是错的。
听见吴明喊糟糕,金志爱就知道吴明想到了什么,赶紧问吴明咋地了?吴明说:“我觉得凶手下一个目标,会是李德顺,可是我没有证据。”
“证据个屁,你什么时候还需要证据了,你又不是警察。”
这一嗓子,把吴明给吼醒了,有点自嘲的一笑,和警察接触多了,自然想到了证据。其实,这抓不抓人和自己有啥关系,爷爷不是常说,咱送葬人就负责救人性命,至于有没有罪,那是吃官饭的订的,和自己有啥关系。
“我得赶紧回去。”
“我和你一起去。”
金志爱开着警车把吴明送回去,进了屋,吴明就问李德顺:“那熏鸡还有吗?”
“没有了,昨天下酒喝了。”
“这鸡是谁送你的?”
李德顺冲着金志爱点头,金志爱都没有说话,可是瞎子耳朵灵敏,从金志爱的脚步声流听出金志爱是谁了。本来想和警官打声招呼的,可吴明像小鸡啄米一样,没完没了的在问,就不耐烦的说:“不是说了七里屯老周家的孩子吗?”
“他叫什么?”
“这个我真不知道,因为命不好,小时候起了一个名叫铁蛋,我一般喊他叫蛋子。咋了?你一直问蛋子,是蛋子出啥事了吗?他命里有一劫。”
吴明没说哈,看了金志爱一眼,金志爱笑着说:“这样够了,能查到这个铁蛋是谁。”
“你们查蛋子干啥?”
“怀疑他杀人了。”
李德顺愣着半天没有说话:“蛋子,他杀人干啥?”
“我也不知道。”
金志爱得到信息就离开了,一连好几天都在查七里屯这个人,这个人大名叫周长生,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管理职,算是一个小白领,生活无忧。倒是爱喜欢算命,信风水。而且,老周家在七里屯开了一家熏鸡店,他半个月回家看父母,回来的时候,总会带上六七只烧鸡,他没有对象,父母怕他吃不上饭。
最重要的是,周长生和算命的没有仇恨,他花过一些钱,但和工资比,都是小费。没有上当受骗过,也没有任何心理上的疾病,他没有理由杀人。
这一次就连金志爱都觉得,吴明是不是搞错了。
而且,物证科给出一个很重要的证据,熏鸡是红糖烧制出来的,两个死者胃里的毒物虽然是鸡肉,但并没有红糖的成分。显然,用熏鸡毒死人,也不成立。
即便警方没有证据,甚至能在证据上证明,周长生不是凶手,但吴明坚定的认为,这个凶手就是周长生。
晚上又是夜班,吴明都想辞职为了,这连续的夜班让他有点吃不消,可李德顺说,别这点苦都吃不了,东挑西捡的,干啥都干不长久,那以后,怎么干大事。
这一天,吴明正在睡觉,听见外屋李德顺说:“蛋子,你咋来了?”
听到蛋子两个字,吴明一咕噜爬了起来,就往外走,看到了周长生。周长生带着眼镜,文质彬彬的,虽然下巴有些长,但额头饱满圆润,一看就是聪明人。
李德顺说周长生命里有一劫,可吴明看不出来。李德顺帮吴明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