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仙侠修真>江湖群侠之神剑少侠>第二十二章 我保护你

“这。。。怎么还可以拍卖人啊?”沈孤云一脸懵逼的看着。而清兰也张大嘴巴看着这一切。

这时沈孤云转过身问一旁伺候的侍女:“这位姑娘,这里的拍卖会经常这样吗?”

“回公子,这倒也不是,但是每年总会有那么两三次的。”侍女低头回答。

“哼!难道这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就要像东西一样被卖来卖去吗?!”沈孤云颇带怒气。

“哎。。。公子有所不知,台上站着的那几个姐妹,包括我们这些侍女,我们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家里也是迫不得已才将我们送到这里,以求让我们有口饭吃。我们来到这里以后,由于人数众多,所以落日宗不可能养这么多人,也就将我们分开来,姿色出众的便会被拍卖出去,以求换取钱财,像我这样长相平凡一点的就会被派往各处当侍女,还有的姐妹因为长相原因,就会分配到各处做苦工。到了这里,我们的命运就掌握在别人手上,身不由己的。但是那些台上的姐妹终归是有个盼头,如果能被卖给一个好一点的人,那也就算是熬出头了,但是如果被卖到擅长采补之术的人那里,那就真的是生不如死了。”侍女幽幽的说到。

清兰听完了似乎是有些不忍,于是央求沈孤云:“孤云哥,她们好可怜啊,咱们帮帮他们吧!”

沈孤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兰儿,纵然我们有心帮助她们,但是以我们现在的能力是办不到的,人啊,有的时候真的很无奈,这也就是命吧。”

这时候台上的拍卖正在火爆的进行着,十个女子已经有六个被拍卖出去,而且都拍出了二十万到五十万银两得价格,如果说花钱,那些商人是没办法跟武林中人相比的。终于,在众人的一片片喝彩声中,最后一个女子也被以三十万两的价格拍卖出去,而这次的拍卖会也让落日宗赚的盆满钵满。欧阳鹤这次伤的不轻,他走到台前简单地说道:“恭喜此次有收获的各位朋友,这次的拍卖会到此结束,我们下个月再见,都散了吧。”说完便径直的走回了后台,而参加拍卖会的人也各自散去了。

沈孤云带着清兰没有在此逗留,他希望快些回去,一来研究下那块神秘的陨石,二来也要抓紧练功,好快些提升实力。从城南到城中的客栈旅途不是很远,但是却需要经过一片竹林,这片竹林,郁郁苍苍!重重叠叠;有的修直挺拔,直冲云霄;有的看来刚出世不久,却也亭亭玉立,别有一番神采。那绿竹林的枝叶犹如一顶碧绿色的华盖,遮住了太阳、白云、蓝天,给大地投下了一片阴凉。

沈孤云与清兰漫步在这片竹林中,二人时不时的说说笑笑,好不惬意。阳光、蓝天、白云、被风吹过的竹林,还有一对少年少女在说笑,这本来是一副绝美的画面,只是在这画面中再加入一个满脸坏笑的彪形大汉,就有点不大协调了。没错,就是那个在茶社耍流氓的大汉,那个自称赵爷的家伙。此刻,这家伙正依着一颗竹子站着,手里拄着一把大刀,如果不是衣着靓丽,单看长相他就是个胡匪。本来沈孤云与清兰肩并肩的走着,还有说有笑,但是遇到一个拦路的,二人也不得不停下了脚步。见到沈孤云二人到来,这赵爷抬起头满脸淫笑的冲清兰道:“嘿嘿嘿,小妹妹,哥哥不是让你别走嘛,你怎么就这么着急呢?还是跟赵爷我回去,咱晚上好好交流交流。”说着好像还流出了口水一般。

本来清兰觉得跟沈孤云散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并且也把刚才的事情忘了,但是这个讨厌的家伙却阴魂不散的出现在这里,这着实让清兰很是懊恼,甚至看见这个胖子就觉得反胃。于是只是气呼呼的瞪着他,并没有说话,可是手已经是气的发抖了。站在一旁的沈孤云把一切看在眼里,打刚才在茶社就因为这个胖子轻薄清兰而憋了一肚子气,本想教训教训他,谁料拍卖会开始了,也就没了机会。谁曾想这胖子还阴魂不散的堵在了回去的路上,并且又调戏清兰,这让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如何还能沉稳?于是他把清兰护在了深厚,并且手还握住了清兰的手,示意她放心。沈孤云上前一步,对胖子沉声道:“阁下一而再再而三的骚扰我师妹,这是何意?!

大汉并没有回答沈孤云,而是换了一种阴险的笑容:”嘿嘿嘿,只要杀了你,这小妞还不就乖乖的跟了我吗!哈哈哈,我刚才看过了,你的内功层次比我低一个境界,所以,只愿你命不好,带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妞出来,死吧!

话音才落下,这大汉已经举着刀以极快的速度冲了过来,并且势头很猛,一下便冲到了沈孤云面前,接着手起刀落,自上劈下,嘴里还喊了一句“荒原孤城落日”!沈孤云见大汉冲过来,下意识的就把清兰往后一推,接着升级过的流星剑出鞘,单手举剑横向迎住了了这一下,但是却颇不好受,毕竟内功差了一个境界,而且看武器,这大汉所用的应该是三阶的流火刀,但是应该是没有经过升级,因为流星剑在这一次的接触下并没有什么损伤。

刚才大汉所用的刀法名为《雁歌刀法》,是江湖上广为流传的一套刀法,莫天野也会用,并且在上一次的比武时也用出了这一招。现在想想,那时候莫天野使出这一招的威力比这大汉真是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如果自己不是服用过大还丹,从而借助药力突破了一层境界,而且还得刘坤赏识升级了流星剑的话,凭借着一个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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