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莞和慕席南的交集就是在92年夏天多起来的。
不管过程怎么样,因为宋莞的坚持不懈,慕席南终究还是答应给她补习,匆匆回了趟北京,在七月下旬重新回到余饶。
暑假期间,学校是不开放的,慕席南不得不在外租房子,刚好宋家所在的四合院里,有户人家去了外地工作,想把房子租出去,宋莞和家里一说,得知她有个老师假期没地方住,宋国维就帮忙联系邻居,租下了那间屋子。
宋国维夫妇见过慕席南,在学生会上。
因为宋莞的化学成绩太糟糕,家长和老师双方有过交流。
宋国维对这个姓慕的年轻男老师印象不错,不管是谈吐还是长相,处处透着读书人的温雅,所以,在某个炎热的下午,慕席南拎着行李袋搬进四合院,开始和宋家做起邻居。
在学期末的时候,宋莞选了理科,母亲为此两天没和她说话,宋国维的性格和善,见女儿这般坚持,只是找她谈了回话,确定她不会后悔,便让她趁着暑假好好复习,不至于开学后落下别的同学太多。
慕席南搬来的那天傍晚,宋国维被女儿告知这位慕老师答应得空就帮她补习,感谢之余,特意让妻子去买了菜,把人请到家里吃晚饭。
自那以后,宋莞天天拿着课本跑去找慕席南。
宋国维夫妇看到女儿突然上进,每天晚饭后都趴在书桌上做习题,倍感欣慰的同时,对慕席南这个邻居也愈发的热情。
大半个暑假,慕席南经常被叫去宋家吃饭。
有时候,宋母会特意做些吃的送到慕席南那里。
看到母亲在厨房里忙碌,宋莞挨过去,瞥了眼锅里的粽子,轻声嘟哝:“你这对他也太好了,我上回想吃粽子您都不肯去买。”
“人家每天帮你补习功课,我对人家好点难道不应该?”宋母说着,用手戳了下女儿的额头:“也就你个小没良心,把人家的好说话当做理所当然,再说了。你升高二,小慕指不定还教你,到时候也好多关照你一些。”
宋莞的嘴角上扬,违心的道:“你们老师不是蜡烛么,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这要是图回报,可就没那么无私了。”
话虽这么说,等粽子煮熟出锅,她却第一时间送去给慕席南。
八月中旬,北京来人看望慕席南。
那是宋莞第一次见到慕席南的未婚妻。
慕席南的未婚妻,是和慕家关系甚好的吴家女儿,和慕席南同年同月同日生,正因为如此,两家为孩子定下了娃娃亲,打算慕席南调回北京后,让两个孩子完成婚事。
吴秀秀有先天性心脏病,生的纤瘦窈窕,宋莞习惯去找慕席南,那天也没例外,看到门开着,径直抱着书走进去,结果发现书桌前坐了个年轻的女人,穿着白色衬衫裙,长发披在肩头,而慕席南则坐在床边,两人似乎正在说话,听见脚步声,纷纷朝门口看过来。
那天下午,慕席南送吴秀秀去了镇上的招待所。
再回来,天已经黑透。
刚踏进四合院,他就发现宋莞坐在屋檐下,十七岁的女孩,双手支在下巴处,朦胧的灯光下,还有蚊子围绕在她脚边,她不时伸手驱赶,然后,抬头看见了进门的他。
慕席南过去,边开门边问她:“怎么不回家?”
“等你回来呀。”宋莞站起身,跟在他后头进了屋:“把你未婚妻送到招待所了?你们不是订婚了,干嘛不让她住这里——”
话没说完,她整个人撞上慕席南的后背。
没想到他会忽然停下来。
她揉着撞疼的鼻子,眼圈微红,慕席南转过身,好像轻轻叹息了声,让他就站在书桌上,收拾起两个喝过茶的杯子,过了会儿开口:“她住在这里,就算我把床让给她,自己打地铺,传出去对她的声誉终归不好。”
“反正你们都是要结婚的……”宋莞呐呐道。
慕席南说:“那也是以后的事,最起码现在,她不该跟我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夜。”
吴秀秀在余饶待了三天,然后返回北京。
那几日,慕席南陪着吴秀秀逛了余饶所有能逛的地方,他在余饶一年,却不熟悉这座小城市,还是宋莞告诉他哪些地方可以玩,他和吴秀秀的相处,可以用相敬如宾来形容,两个人走在路上,连牵个手都不曾有过,多年来一直如此,哪怕他们名义上是未婚夫妻。
在慕席南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有未婚妻,长大后要跟他结婚,偶尔也听到他的母亲叹气,千算万算没算到吴家的女儿身体不健康,当初又是慕老太太主动提的娃娃亲,现在去退婚,无异于打吴家的脸。
于是,这场娃娃亲就这么延续下来。
慕席南长到十七八岁,心里已经很清楚,自己只是把吴秀秀当做妹妹,那个年代,包办婚姻虽然不复存在,但女生的名声依旧很重要,特别是吴秀秀的身体不好,一旦他选择退婚,这对吴秀秀来说是很严重的打击。
大学毕业后,他选择‘下乡’,一方面是想拓展见识积累经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推迟他和吴秀秀的婚礼。
慕席南在离开北京时想过,他在余饶待两年,两年后再回来娶吴秀秀,他认为,自己目前还不够成熟,所以无法在感情上回应吴秀秀,在外面历练两年,到时候,应该能更好的接受这门打小定下的婚事。
吴秀秀的到来,就像一颗扔进池塘的石子,泛起微微的涟漪,随后水面又恢复了平静。
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