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了两次家,之前的宿舍真的是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冷清凄凉。

这一次总算是住在闹区,离学校不远又不愁吃不愁穿的,感觉还不错。有时候觉得烦或是想散散心,我常用走路的方式出去附近的乡公所前晃晃或到超商买东西补货。以前我很讨厌走路,很累很没意义。身体不好的关系也没办法跟着同学去打篮球或是拍网球。自从搬到这儿,我倒是以走路散步为乐。也正是因为“走路”,我才会认识那一个在寒流来袭的夜晚还捧着一束花痴痴等待的男孩。

2月14日,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节日。我没有闻到任何一丝情人节气氛,晚上约了三五好友一块品酒聊天。推掉了几个莫名其妙的邀约,整天懒洋洋地窝在被子里睡觉,就为了晚上的狂欢而养精蓄锐。“铃─”电话声响,我像个刺猬曲着身子没探出头来,一只怕冷的手慢慢伸出来接电话:“…谁?”

“你老妈我啦~”听到我妈宏亮的声音忍不住正襟危坐好,即使她根本不在这儿。她最在意我的作息不正常,听见我惺忪的睡音肯定又得念上几句了。

“啊!妈喔~我正要出门去买饭去啦!”赶快假装很清醒的声音。

“都七点多了还没吃饭喔,胃会弄坏。…”老妈一向担心我那不中用的身体,常常打电话来叮咛我吃饭睡觉。

“呵呵~所以我现在要去买饭吃啦,不跟妳说了啦,掰啰!”我妈总拗不过我嘻皮笑脸的狠招。

“呼~”还好没事,不过被老妈一吓,我的瞌睡虫也都蒸发掉了。索性就出门去寻找食物好了,空腹喝酒好像也不是顶好的事。我坐在床头上用力摇摇头,睡太多的头昏好像很奢侈。走到浴室里刷牙洗脸,梳理我一头蓬松乱发,戴上隐形眼镜。浅褐的滑板裤配上粉红色的高领薄衣,再套上铁灰色的毛衣。我走的是休闲风格的路线。东弄西弄好一会都已经八点多,我披上哥哥送的超暖鹅毛雪衣走出去,活像颗雪球从我住的地方滚出来。

应该没有十一度吧,好冷喔。是因为寒流来的关系吗?还是因为大家都去过情人节?店家几乎没有开,连卖鸭肉冬粉的勤劳夫妇都没来,好诡异。不过,很庆幸世界上有便利商店这种冷不死人心的糖果屋,我想今天的晚餐就在7-11解决了。大亨堡卖完,关东煮寥寥几支孤单躺在炉里温着,我买了热奶茶和两串黑轮果腹。

走出7-11,我没有直接回宿舍。虽然有寒流提醒着我今天根本不宜出门,还是本能似走到宿舍边的乡公所的长椅坐下来。我想乡公所一定不是浪漫的地方,不然昏暗鹅黄灯火下的一排长椅有四五个却没啥人气。只有我…,嗯?不,还有一个男孩子捧场而已。

糟糕,我出门时忘了关灯。从我坐的地方可以看到我房间的灯火还亮着。除了我的房间之外,整栋楼只剩房东一家人的灯还亮着,看起来真没行情。也罢,吐吐舌头低头抽出黑轮,它冒着热气很温暖。顺着我的房间灯火看过去,我发现隔着两个长椅坐着的那个男孩也跟我看着同一个方向。也许他在等人吧,看他捧着一束白色的花,因为太暗而猜不出来是什么花种,最多我能猜出颜色。

他不知道等了多久,若是跟女朋友吃情人节晚餐,现在也已经快九点了。反正跟同学约十一点,我索性自以为是的当个好人陪他,虽然我们根本不认识,而热奶茶可以撑一个小时。

不过,我想“陪”这个字眼真是带了点同情的意味。两个陌生人同时待在半径不到五公尺的范围之内,多半是因为寂寞吧。若说我在陪着他,那也许他也正在陪着我,自以为洒脱的我。鹅黄色的灯照不到长椅上的花跟礼物,而他约三十分钟起身一次,那样子不像是焦急也没有等不人的踱步,坐在长椅上偶尔双手张开,仰看在没有星光的天空。但多半的眼光是落在我住的那栋大厦,我想知道他在看什么。

已经是十一点了,热奶茶变成冰冷的空罐。他要等的人还没来,而我也必须走了。我收拾好垃圾,想看看四周有没有垃圾桶时,“啪─”乡公所的灯全灭了,挖咧!怎么以前都没看过路灯会灭的!唯一的光源是从我房间透出来的,循着我的宿舍走过去。经过男孩身边,我看不到他的任何表情,可是看见他身边有个垃圾桶在反光。我走到垃圾桶旁边丢垃圾,顺便看了他一眼。

虽然很暗,我看不清楚他的长相,但是我看得出来他的表情和他那一件红色的外套。说不上来是抱着怎么样的心情去等待的,他一脸忧郁却不焦躁。若说他的忧郁是因为等待而挤出来的,还不如说那是一种特别的气质。长椅上的花是白百合,旁边的礼物也是用白色包装纸配上银色缎带,看起来很精致。

我想他肯定是费了好大的勇气才到这儿来的吧,也许他还没有告白,也许他是来求取原谅,又或许他根本不知道情人去了哪。一想到有这么多的“也许”,那份不确定弥漫在我和他之间,是他感染了我的情绪,用他的无言。

“咚─”在垃圾掉进筒里的同时,我下意识地说:“…加油喔。”啊,我在干嘛啊,真的是超丢脸的。跟看不见的陌生人说什么傻话啊,我得赶快飞离现场才好。

在转身后的第二秒,我竟然得到他的响应:“…谢谢。”也许是太久没说话的关系,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很好听。

没有停下动作也没有回头,我离开男孩的时候是带着微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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