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弘忠正心下盘算着如何打破敌人的诡计,史茜妮推脱说她要先行一步。宋弘忠就应允了,他的心里仍是绸缪着当前的计策。
史茜妮则是为了躲开川岛芳子的追踪,她上楼时,故意东拐西绕,甩掉了后面的探员,才蹑着脚步上了楼,她出去的时候同样需要如此的紧细,不得出丝毫的差池。
当初她与郑颐玹道别时,郑颐玹悄悄交给了自己一个秘密地址,非有重大紧要的事情,不得随意启动,那个地址,她是死记在了脑子里,如今还有一二分的印象,就循着这个踪迹而行。
她按图索骥来至虹桥路120号,一处阴森高敞的西式建筑横挡在眼帘,上书“万国公墓”四个大字,两边锈迹斑驳的门楹上题写道:“生死只是弹指功夫,荣辱无非刹那烟云。”史茜妮缓步进入,柳树合抱,杉木参天,罕有日色透过这浓密的枝叶倾泻在地上,一股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人脚踏在上面,擦啦擦啦地,像是带着脚镣的囚徒,又是魂无归所的亡灵。周遭时而有嘎嘎叫着的乌鸦,更增添了几分阴气。这真是骇人的地方,史茜妮心生凛然。
这里埋藏着包括鲁迅、杨度等近代名人,对于所有人的身份也是不拘贵贱,一改收埋。
她数着所有的墓穴,在第四区三排的左右第二个,上面写着裘万才的墓碑下,她把一个红色的香囊压在了坟前的缝隙里,还用力向里塞了几下,确保无虞后,她抽身就走,这里她是一刻也待不下去,鲜有人来,偶尔有个人遥遥地隔着百来米,也让人心生忐忑。
史茜妮心中没底,她不禁加快了脚步,正好是一个斜坡,可以顺势踱步下去。
“小姐。”
她吓得心脏差点跳了出来,没防着这么近有个人说话,七魂倒丢了六个。
回身一看,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者,花白的头发乱蓬蓬张着,花白的胡子,黑洞洞的眼睛,一脸污垢,看不甚分明。
“什么事?”
史茜妮收住了脚步,但还是远远地离着,本能地把拳头攥紧了。
“我在这里看守坟墓二十年了,往那个坟墓下塞东西的人见得多了,你这么体面的小姐倒是头一次遇见。”
史茜妮没想到一切竟然在他的视野之内。
“你是怎么知道的?”
“来填塞东西的,都是鬼鬼祟祟的,我眼花可是心里透亮,你也是抗日的人,我也敬佩你。如果不是腿断了,我早就一起扛起枪,跟着大伙冲上去了。”边说,边用一支被摩挲的油黄的拐杖把身子撑起来。
史茜妮这才看得清这个人的全貌,穿了一身北洋时期的旧军装,俗称鸦雀服,黑漆藏青的衣服,上面绷了几条白色的细条纹。
看着她的模样,史茜妮倒是心里消去了几分顾虑,毕竟这样的人,连走路都不便利,怎么会危害人呢。
“你有没有什么可吃的?”花白胡说了一句,他的嘴极其瘦削,显然是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在这个岁月,一般人都难以过活,更别说是身体残疾者,更是难以谋食。
恰巧史茜妮晌午买的几个吐司面包没有吃掉,还留了两个,她从玫红色的皮包内取了出来,递给了花白胡,老者的手上皴裂的皱纹,像是一条条爬动的蠕虫,这个场面,极其的不相称,然而它确实真实存在的。
“你这种西式的洋点心很难填饱肚子的。”花白胡似乎有些不太满意,脸上有些不悦的神色。
史茜妮心想,这个人居然还在这里摆架子,有东西吃就不错的了,然而,她没有表现出来自己的愠怒。
“这里许久没有人来了,大约有……”花白胡拍了一拍脑袋,“大约有两年的光景了,从民国二十七年后,就没人光顾过。”
“这么说来,您是知道其中的玄机了?”史茜妮问道。
“也可以说知道,也可以说不知道,不过是每个人都要过我这一关罢了。”花白胡把最后一点吐司面包塞进嘴里,从背后头掏出酒葫芦“咕嘟嘟”的灌了进去。“樽酒入愁肠,消散我心伤。三分归明月,七分落松岗。”花白胡喝的有些脸上酡红,醉醺醺地念叨了起来,一听就是他自己的内心写照,在这荒郊野岭,也就是这种心境,才能承受这世人难耐的凄凉的况味。
日已西斜,晕染着整个山峦血色红艳,乌鸦簌簌飞过,凄厉的叫声显得整个万国公墓一片凄凉,夺人魂魄的死寂的凄凉。
史茜妮突然想到了一句诗,“寒鸦归飞尽,簌雪点疏窗”。在这饶有诗意的氛围里,没有什么比这一句诗更贴切的描述了眼前的情景。
明知道自己不能再次逗留太久,史茜妮说道:“老先生,我不能久留于此,叨扰您了。”
“你走了,那个信物可就没人收了。”花白胡说道。
史茜妮想,他是成心跟我唱对台戏,我要走,他不允许,而他又是酩酊大醉,这么着,怎么能成。天黑下来,万难脱身了。而且他一个人在这里,夜里阴风萧萧,也是极难熬过的,不如索性带他下山。
“老先生,我带您离开这里,您要回家了。”史茜妮扯着嗓门喊道。
“家?家?哪里是我的家,我的家早已经破碎了,就剩我一个人了。”花白胡的这句话,让人听着泫然泪下。
“那您现在住在哪里?”
“我就住在公墓牌坊后面的寮棚里,离这里不远,下山就到。”
史茜妮强忍着他身上的污浊的气味,走近了些,然后掩住鼻口,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