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对这群没胆子的鸟,高高竖起中指,用以表示自己的蔑视。然而,正当这时,他却听到安格斯对他道:“瞄准最大的那一只,这群火爪鹫可能有猫腻。”
这句话李维只听了一半,暖流已经窜向他的手臂。像往常一样,他对准天空业已飞远的秃鹫们,猛地抛掷出自己手上的致命标枪!
对于安格斯的了解,让他不假思索的这么做。
李维知道,这位心腹爱将对他这么说,一定是有原因的。而在这种关键时候,他总不能慢悠悠听完解释,再选择出不出手吧。
在李维一身龙力的加持下,自带尾羽的标枪疾如闪电,几乎瞬间跨越了数百公尺的距离,直接激射到鹫群正中的那只体型最为庞大的火爪鹫身上!
它的惊人威力,估计就是一块坚硬的花岗岩都能直接粉碎,更可况是区区的血肉之躯。所以,下一刻天空上一片血羽纷飞。
带着红绒团的枪头,直接从火爪鹫的胸膛射入,然后整个穿胸而过。一片血雨后,离体而去。夹杂箭羽的枪尾,同样没受到任何的阻碍。甚至解决完这个目标,这发标枪还带着惊人的去势,继续朝上射入天空,直到化为一个再也看不见的黑点。
这一刹那,碧蓝的苍穹上陡然响起了两道凄厉的惨叫。
没错,正是两道!
当它们飘荡到自己耳朵里时,李维简直感觉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他只是射杀了一只而已,怎么冒出两声来?带着疑问,李维定睛一望,突然看见陨落而下的火爪鹫竟然一分为二,有一个东西从它身体分离出来。不需他发出命令,三个鹰马骑士已经自动朝那飞去。在它们落地前,已将它们分别擒在爪下。
因为李维的出手,数十只集群飞来的火爪鹫全成了惊弓之鸟,它们使劲拍打翅膀朝自家老巢飞去,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地方。这种情况下,天空依然像过去一样,成了鹰马们的主场。
但看着这三头飞去又转回的猛兽,李维却是面如寒霜,他突然感觉这三匹鹰马有些寒碜了,居然被一群胆小鬼的秃鹫吓得缩在地上,实在和那威猛的体型很不相称。虽然他也明白,若是单对单,鹰马能轻易将这些黑羽红爪的鸟活活生撕了。但打败仗,就是打败仗啊。
由于尚处在起家阶段,李维对此也是毫无办法。
“看来,以后得想办法弄几头狮鹫、翼龙玩玩。光靠这些鹰马,可有些上不了台面。”李维暗忖道。
下一刻,这位公爵大人对鹰马骑士初战不利的耿耿于怀,已转移到它们带回的战利品上。那只火爪鹫倒是没什么好看的,关键是那一个从它身上掉的东西,这倒是吓了李维一跳。这特喵的,居然是一个人!
确切的说,是一个一半像鸟,一半如人的怪人!
这家伙长着一个渡鸦似的鸟头,双手如翼,一侧布满了黑色的粗大飞羽,但其尖端对应着手的部分,却生有三趾,尾端都带着角质化的尖钩。似人的身躯倒是人模人样的,穿着一种特别粗麻衣服,一双布满粗厚鳞片,像是鹰爪的鸟足直接外露出来。这个鸟人的胸膛,和一边的火爪鹫一样,被标枪射出一个碗大的洞,鲜血淋漓。
李维让一个龙人将它提领在手上,发现这个半人半鸟的家伙大约只有一公尺高,和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差不多大。
“果然是丑鸟人,怪不到那群火爪鹫那么古怪。”安格斯显然比李维见多识广,粗粗看了这个鸟人几眼,就判断出了它们的身份。发现李维一脸古怪的朝自己望,这位骑士先生解释起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胆大的火爪鹫。在野外的荒野,哪怕是比这多上几倍的火爪鹫,都不会攻击鹰马。相反,它们被鹰马撵地一地乱跑,倒是时常可以见到。刚才,当艾尔他们被它们袭击,我就感觉十分古怪。”
听到安格斯的解释,李维还没反应,一旁骑在鹰马上的宾倒奇怪起来,“这群秃鹫的胆子居然会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这怎么可能?”
他这没有阅历的表现,让安格斯不禁笑着摇头,“怎么不可能?宾,你小子在成为鹰马骑士前,不是在马戏团那边工作的吗?听你说,你的拿手好戏就是骑马跑火圈。我可告诉你,野马是最怕火的。既然马可以克服对火的恐惧,这些火爪鹫为什么不可以。敢像刚才一样追着你们,说明它们明显被人驯养过啊。”
被安格斯这么一训,宾半懂不懂的点点头。
李维却笑了起来,他明白安格斯的意思了。
正常情况下,越聪明的野兽,都是越怕死的。毕竟,大家是辛苦讨生活,谁会去干那傻事。以弱战强这种情况,原本就很少发生。即使是拥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群居动物,也时常出现一个追着一群跑的现象,比如一头老虎能惊扰一大片的马群。同时长着尖牙利爪的掠食动物之间,这种现象就更加明显。在非洲草原上,时常出现一头雄狮撵着一群鬣狗跑的奇景。而如果这群鬣狗懂得牺牲的话,以它们的数量压根不会受到这种欺凌。
放在人类身上也很明显,比如一个持刀的凶徒,突然出现在人群里,能直接引发暴动。
但是,当组织能力再上一个层次后,比如蚂蚁、蜜蜂,以及人类的军队,情况就会逆转了。
经受特殊的学习、训练后,很多动物也同样能变得悍不畏死,懂得发出集群的优势。尤其原本就拥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动物更是明显,它们天然就有一系列向身边“同伴”学